第三十七章小太監樂不思蜀
山林裡風光好,花草蔥鬱,林木森森,空氣清新,令人心曠神怡。又有無數的飛禽走獸在林間穿梭而過,時不時傳來虎鳴狼嘯之聲,令人不寒而慄,更加增添了些許神秘色彩。
蒗山那邊,秦光元、林如貴他們獵得野鹿山羊、錦雞野鴿等,烹飪好了,再斟上好酒專請小太監到他們那裡去暢飲。小太監膩歪了宮中的傳統佳餚,貪戀山間野味,每每酩酊大醉,不省人事。此時小姐曹花枝不放心,又親自前來攙他上馬,還埋怨責怪兩位兄長做事不當,把她的夫君灌成這般模樣。二人陪笑說:
「妹妹說哪裡話,客人喝不好,又怨我們待客不周不是。」
曹花枝不悅,嗔道:「什麼叫喝好喝不好,難道醉了才說好?」
二人說:「小姐下次再不敢了。」
到了下次,依然如故。
晚間,小太監一會要水喝,一會要回酒,花枝小姐忙個不迭,幾乎徹夜難眠,侍候醉人如同病人一般。
清晨醒來,小太監負罪陪情,慚愧道:「潘某讓娘子受苦了,下次一定改!」
花枝小姐並不介意,總是宛爾一笑:「男人嘛,只要郎君你高興。」
閒遐的時候,他們背弓攜箭也到更遠的山中去打獵,狩得獵物也請前山的哥倆過來小酌共飲。
山中不可坐吃山空,綠林的行業就是打家劫舍的勾當。青光眼、林如貴他們仗著有潘又安、曹花枝兩位武林高手坐陣,有恃無恐,專搶那些豪門大戶,貪官汙吏,打不過了就回山搬兵。小太監不便出面,只好留守山寨。曹花枝領兵掠敵,所向披蘼。
如此這般,看看就是月餘。
王丞相派出去的各路人馬,抓了不少太監,也殺了不少太監。然而派知情的人去驗看,一個也不是。王書貴想出一個新招,不光要潘又安的項上人頭,還要那把匕首。兩物俱全,才算大功告成,否則按欺上之罪論處。寶刀是烏溜國的國王當作貢品獻給皇上的,烏溜國遠在一萬里外的哈里泰,中原人做不了假,因為缺少材料。再說王丞相也見過那把寶刀,刀尖鋒利,寒光閃閃剌人眼目,刀柄刀鞘上鑲嵌著各種各樣的奇珍異寶,拎在手中,踉踉作響,實為世間珍寶。加了這一條無形中給辦事人增加了虛領冒功的難度。浩渺人海中找人難,再加上那把三四寸長的小刀,無疑於大海里撈針。
老賊的手下總指揮世昌授命捉「監」,奈何蹤跡影訊皆無,天下盡奸,唯不見太監,急得他抓耳撓腮,不思飲食,晝夜不安。他手下有員大將,曾為山海關總兵,名曰「獅子頭」,此人力能舉鼎,武藝高強,有萬夫不擋之勇。世昌見他是個人物,遂招致網於門下,引薦於太宰。王書貴見了大喜,許願說:如他能一舉拿下,將來兵馬大元帥就是他的,沒準還可混個兵部尚書噹噹。獅子頭喜動開懷,大包大攬說:
「恩相請放心,別說是個太監,即便他是太歲,倘若犯在我手裡定要把他揑成泥胎!」
王書貴擼擼鬍鬚,喜眉笑眼道:「甚好甚好。」
「恩相,我有一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