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人生只若初見

耳洞 笙離 第2頁,共2頁

「應該不會吧,那些人一般都在後臺。」

我噗哧一下笑出來,心想,如果這群女生知道此人是超級大帥哥一枚會有什麼表情。

散會之後,兩位教授一一和我們握手,詢問我們的研究方向,我立刻感到莫大的榮幸,心裡不斷感慨,外國的學術理念就是不一樣,教授就是教授,絕不是老闆。

忽然,那個華裔教授衝著遠處揮揮手,喊道,「小韓,過來一下。」

大家均好奇的回頭去看,只見那個連續傳譯的男人走了過來,教授拍拍他的肩膀,自豪的介紹到,「我的得意門生,韓晨陽!」

我以為這個男人是學翻譯的,原來師出同門,竟然是學機械自動化的,看來也是劍橋的高材生,呵,世界真奇妙。

我看到孫美潔眼前一亮,小跨了一步上前,伸出手主動示好,「師兄,剛才我已經聽王教授提起你了,幸會、幸會!」

韓晨陽笑笑,禮貌的握握手,「你好!」眼神不見之前的傲氣和冷冽。

我們站在一旁的人心裡都瞭然,孫美潔估計是對韓晨陽上了心了,我倒是想的更遠,頭腦中很邪惡的出現這樣一幅畫——孫美潔化身為嬌小蘿莉,然後衝著韓晨陽可憐兮兮的喊,「小哥哥,不要丟下我一個人!」韓晨陽轉頭冷冷回答,「我是御姐控!」

實在是惡搞的畫面,我忍不住笑意,只好把頭低下來,忽然,一雙骨節分明、寬大有力的手伸到我面前,我一抬頭,韓晨陽公式化的對我說,「你好!」

連忙伸出手,「你好!」

他點點頭,「專業方向是?」

我迅速回答,「機械工程,工業設計方面的。」

他禮貌的笑笑,「加油。」隨即鬆開手,轉向我旁邊的師兄了。

可是,我分明覺察到了,他的手指輕輕的觸過我的手心,逗留了片刻,僅僅是一瞬間,就讓我感到異樣——他在試探我?

但是,我並不認識他,也許是我多心了。

後來把兩位教授送到酒店,老闆說要請我們吃夜宵,我們就說去湖南路的大排檔,還沒上車,老闆就被老婆叫走了,留了八百給我們,說是不夠拿□□再來取,夠了也不用還。

我第一次慶幸,這個專業帶給我除了鬱悶,還有美食能讓我開心。

我一直很偏愛南京大排檔,江南小閣,隨處可見的楹聯燈幌、穿梭於桌臺間的古裝堂倌,充溢著中華傳統民俗風情,氣韻古雅,再現清末民初茶樓酒肆之舊貌。

點了好多小吃,我偏愛甜點,可是上菜的時候,偏偏幾個最愛——蓮蓉紅豆糕,蜜棗銀心,雪花核桃泥在伸手可及之外,為了在外人面前矜持一下,我只好暫時放棄。

一雙筷子停在我碟子上,上面夾著一塊紅豆糕,我忙接過來,「師兄,謝謝你!」

李楠淡淡的笑,「是不是甜點離你太遠了,都沒看你動。」

大夥「哦」了一下,幾個師兄就把裝甜點的碟子遞到我面前,孫美潔捂著嘴咯咯的笑,「止水還是小女孩,喜歡吃甜的,不像我們,怕胖都不敢吃。」

我眨眨眼,「我好像怎麼吃都不胖,改天一定要去醫院查查有什麼問題。」

李楠沒好氣的拍拍我的腦袋,「胡說什麼,能吃是福氣!」

也許是看到我們倆的親密勁,幾個師兄笑的曖昧,鄭博開玩笑,「李楠,咋看你對江師妹這麼好,你們倆是不是瞞著我們大夥私下發展的?」

話音還沒落,只聽到「譁」的一聲,孫美潔略微驚慌的聲音響起,「不好意思,果汁撒上去了。」

韓晨陽站起來,向我們點頭示意,「不好意思,先去處理一下。」

我聞言抬起頭來看,果然他襯衫的邊角有一塊汙漬,再看看杯子裡面,應該是葡萄汁,這樣的汙漬是用肥皂之類洗不下來的,忍不住出言提醒他,「用白醋和食鹽試試。」

他淡淡的「嗯」了一聲,轉身就走,我也自覺無趣,低下頭來繼續我的美食,只是剛才的話題很合時宜的被逆轉了,轉到了今年學院給了老闆手上三個專案的經費上了。

錢和感情,是永恆的話題。

待韓晨陽來的時候,他衣角上的汙漬已經不見了,落座,繼續不鹹不淡的搭著我們的話,很適時的禮貌的笑笑,不過分親近也不疏離。

標準的英國紳士的教育,冷傲有平易近人,舉手投足卻是淡淡的性感。

這種人還是敬而遠之比較好。

待到散席時候,已經有車在飯店門口等他,他簡簡單單的告別,師兄們客套了一番也各自離去,最後只剩下我和李楠兩個人。

走在空蕩蕩的街上,第一次感覺到了深夜的黑,雖然路燈,街燈五光十色。

這是一個古老的城市,歷史的沉澱,古都在時尚、現代化的洪流之中獨行。不沉迷在往日的輝煌中,也不努力追趕潮流的步伐,因為他們已經無需輝煌,無需榮耀,他們早已經看透,只想歲月靜好,徐徐老去。

但是他又不會老,只是滄桑,沉穩睿智,歲月使然。

忽然,李楠開口,「止水,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在這個城市和他擦肩而過。」

我笑起來,「過去的兩年我天天想,可是,真正回到這裡,我反而不抱什麼希望了。」

「為什麼?」

「我總是覺得我和他沒有緣分,即使有,也是緣淺。」

他扯扯嘴角,「他沒回家鄉,還是留在這裡讀博,他兩年沒再愛過任何人,養過一盆蘭花最後死了,去了一次瀋陽,在sci上發表了四篇論文,安安靜靜的在鼓樓醫院做一個醫生。」

我抬起頭望著黑夜,然後轉向他,「哪又如何!」

「不如何。」他淡淡的說,眉眼裡有一絲憂愁,「人生是一個怪圈,想跳,跳不出來。」

我笑的漫不經心,「所以說,相見不如懷念。」

黑夜,是無言的寂靜。

兩年後,我回到他在的城市,卻不期待與他相遇。

我只想,一個人,徐徐老去。

日誌9月28日

今天累了半天,剩下來一個晚上,我決定看一部動畫片獎勵自己。

宮崎駿的《側耳傾聽》。

好老的一部動畫片,情節老套,製作粗糙,但是我仍然看得手舞足蹈,因為,那個男生,天澤聖司。我喜歡穿著白襯衫,笑起來很可愛的男生,會壞心的欺負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卻在女孩子傷心的時候默默的站在一邊給她肩膀依靠。

完全是我的理想型,可是我奇怪,我喜歡上的男生怎麼跟聖司差了那麼多。

因為他不喜歡我吧。

初戀如同在鄉間小路上紫色薔薇一路隨行的故事,少年少女甜美輕靈的笑容在琴絃上跳躍。光從一側打進來,音樂彷彿輕盈得生出一種可透視的美麗。

是那首「countryroad,takemehome」。

isthereanysongthatcantakemetoyourheart?

當然,不是麥克學搖滾的那首,我聽了,還是張學友大哥的《吻別》最經典。

我記得,我走的時候,吻過他,那麼濃烈的酒氣,我真的以為他醉了,原來,一切不過是一場戲,策劃好了,讓我跳進去,水深火熱,萬劫不復。

可是我不後悔,有過那麼驚心動魄的吻,此生足矣。

忽然想到一句話:你說,這就是一生,我給你一秒鐘的吻,三秒鐘的極樂,一生的痛。

我開始胡言亂語了。

我喜歡《側耳傾聽》裡的聖司,很讓人有安全感;唐君然,也是帥哥,我也喜歡,主要是因為得不到。

今天那個韓晨陽也很帥,只是那雙冷冽的眸子太高傲,彷彿不似凡人一樣。

綜上所述,我是一個好麵皮的人。

如果我二十六歲時候還沒找到男朋友,我就不做淑女做熟女,專門在半夜勾搭帥哥。

然後onenightstand——很偉大的計劃,可是對我來說,想想而已。

看了一下鍾,凌晨三點半,再聽一遍那首歌,然後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