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你知道嗎?曉月說要把你介紹給我,當時差點笑死了我。」吳倩說:「你也知道,我跟她是閨蜜,天下哪有把閨蜜介紹給外甥做女朋友的事。」
小姨比我老孃小將近30歲,是我外婆撿回來的。外婆撿回來她的那年我剛好出生,因此,我小姨經常跟我一起搶我孃的*,我們一左一右跟著我娘睡了五年,外婆最終還是把她帶了回去,聲稱她是自己最小的女兒,所以我必須管她叫小姨。
「一點也不奇怪。」我糾正她說:「天下還有好多把老婆介紹給別人做女朋友的事。」
「胡說。」吳倩罵道:「不是人做的事!」
「真不是胡說。」我靠在車壁上,抽出煙來點上。
「不說了。你鬼話多,我說不過你。」吳倩話鋒一轉問我:「你知道我們這次去北京做什麼生意嗎?」
我搖搖頭。
吳倩一彎腰,我的眼前頓時波濤洶湧,她從鋪底下拉出一個紙箱,說:「你知道這是什麼?」
我還是搖搖頭。
「國寶!」
「國寶?什麼東西?」我興趣大增,起身捱過去,想要拆開。
「商代的三足鼎,全國只有三件!」
「開啟看看?」
「別!」吳倩把紙箱再次塞進鋪底下:「開啟很麻煩。」
「我們去做這個生意?」
「是。有問題嗎?」
「這是文物,倒賣文物是犯罪。」我說,突然感覺有涼氣從腳底下躥上來。
「犯罪?犯什麼罪?不偷不搶,不殺人放火,再說,不冒風險能賺到錢嗎?」她說得輕描淡寫,臉上浮現一絲揶揄的微笑:「你怕了?」
我欲言又止,心裡哀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