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快走,隨便去哪兒。」清醒過來的女人拿來一條溼毛巾,使勁擦抹著剪刀對小華說道。兒子殺了人,殺的還是她的丈夫,可是她心裡卻是莫名的有些解脫和快意。對於女人來說,當務之急,就是保護自己的兒子。自己這輩子就這麼算了,可是兒子還年輕,他還有大好的前途。
「媽,我不能走,我走了你怎麼辦?」小華死活不願意挪動腳步離開這個家。母親這輩子沒依沒靠的,就剩下他這麼點指望了。他走了,母親就真的成為了孤家寡人了。還有,殺人償命,他不想母親為自己去背這個鍋。
「傻兒子,你的路還長。這是媽陪嫁來的手鐲,你拿著。今後遇上個合適的姑娘啊,結婚的時候就把這個給人家,也算是媽一點小小的心意吧。」母親起身,抱著小華,摸了摸他的頭後從腕子上摘下了那枚手鐲。
「我不知道怎麼了,我當時正在家裁衣裳。不知道怎麼了剪子就插我男人後背心去了。」將小華趕走,女人去投了案。她心裡就一個想法,儘量混淆視聽,然後將兒子的嫌疑給洗刷乾淨。
「剪刀上可不止你一個人的指紋。」負責審訊的警察抬頭看了看這個老實巴交的女人說道。
「家裡誰要用誰拿,就連隔壁鄰居都借去過。」女人低頭在那裡說道。這是實話,隔壁鄰居屬實是借用過她家的剪刀。指紋?並不能代表一切。女人老實了半輩子,可是為了兒子,她不得不讓自己的腦筋活泛起來。
「可是據鄰居說,你跟你的丈夫,平時的關係並不好是不是?」警察看著女人,緩緩起身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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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打架鬥嘴不挺正常麼。誰都不敢保證夫妻倆不紅臉(吵架)的。」女人依舊是低著頭說道。她不敢抬頭,一抬頭,警察就會看見她慌亂的眼神。
「按你這麼說,你在裁剪的時候,手裡的剪刀無緣無故就插到了死者的身上,並且造成了他的死亡?」警察氣極反笑道。多麼荒謬的說法,要按她這個理由,全國的殺人犯都能為自己這麼辯解了。
「真的是這樣,出事之後,我第一時間就來派出所報案了!」女人急聲說道。
「是投案!」警察糾正著她的說法。
「小凡,有件事怕是要麻煩你一下。」爬了一次山,我覺得藏經這廝的速度比以前快多了。出了一身汗,回到後莊洗漱一番之後,劉建軍把電話給打了進來。
「咋了?」我擦抹著身上的水漬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