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真相?

死神的哈士奇 君不賤 第1頁,共2頁

景承波瀾不驚往下說,兇手的行兇手法並不是固定的,最初兇手還在嘗試和學習,因此行兇的方式顯得生硬和慌亂,所以才會在前幾名受害者身上留下幾十處刀傷。

隨著兇手心理和行為的轉變,兇手開始向光明天使蛻變,因此行兇的方式變成具有女性特點的割喉,這種行兇行為逐漸成為兇手特有的標籤之一,一直延續到第十七名受害者,但是在劉煜身上卻離奇的發生了改變。

三十四處刀傷,兇手的行兇方式彷彿又退回到最初。

是什麼原因讓兇手突然改變已經固定的行兇模式呢?

景承說到這裡回頭看了我和赫楚雄一眼。「有時候證據和線索就在眼前,但因為太明顯反而沒有人去留意,你們現在能看見嗎?」

「看見什麼?」我們還是一頭霧水。

「刀傷,劉煜身上一共有多少處刀傷?」

「三十四處。」赫楚雄回答。

「這個數字讓你們想到什麼?」景承意味深長問。

「數字?」我眉頭緊皺,亦如景承所說誰會去留意受害者身上刀傷次數的含義。

「十七名受害者……」赫楚雄手一抖,因為太注重菸頭燙到手,他慌亂的扔掉菸頭。「劉煜身上的刀傷數正好是受害者的兩倍。」

「兇手裁決劉煜的罪名是什麼?」景承繼續問。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我回答。

「這是創世紀中關於神與人的約定,這段話中的流人血有兩個含義,傷害和死亡,簡而言之,凡是傷害和造成他人死亡的罪人都會受到懲罰。」景承點點頭繼續說。「兇手在對受害者行兇的過程中,先是虐待,比如留下烙印,然後才實施殺戮,兇手同時觸犯了約定中的傷害和死亡。」

「兇手以懲罰罪惡的名義行兇,但兇手也認為自己觸犯了罪行,所以兇手自己也是罪人!」聽到這裡我恍然大悟。「兇手不但會懲罰其他人同樣也會懲罰自己!」

「兇手在每一名受害者身上犯下兩條罪名,十七名受害者……」

「三十四刀!」景承嘴角微微上翹。「這就是兇手留給自己的懲罰。」

「按照你的邏輯,難不成兇手每次行兇後都會用自殘的方式來懲罰自己?」我很是震驚的問。

「不,當然不是,這裡需要注意兇手自我角色的轉變,最初兇手只是一個普通的精神變態殺人狂,在殺戮的過程中兇手找到了自己所追求的目標,那就是讓自己蛻變成光明天使,凡人是不具備懲罰他人資格的,但神就另當別論,懲罰罪人是神專有的特權。」景承搖搖頭對我說。「你可以這樣認為,之前十七名受害者都是兇手為了蛻變而獻祭的祭品,而最後的祭品就是兇手本人。」

我看向對面漆黑的角落,不由自主蠕動喉結。

「這些只是你的猜想,你沒有證據來證明。」赫楚雄顯然已經相信了景承所說,但還是嚴謹的提出質疑。

「我不是警察,我只相信自己的判斷而不是證據。」景承露出不屑的淡笑。「如果你非要的話,我也能給你。」

「你有證據?」

「兇手會在受害者身上留下烙印,知道烙印的含義嗎?」景承漫不經心反問。

「光明天使的紋章,兇手留下烙印是在影射自己以光明天使的身份懲罰罪人。」我認真說。

「留在什麼地方?」

「額頭。」

「幾處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