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獻祭品

死神的哈士奇 君不賤 第2頁,共2頁

「自我認知障礙?」蘇錦的聲音充滿疑惑。

「也被稱之為分離性身份障礙,簡單來說就是患者對自己的身份模糊,並且排斥和否定自己原本的身份,從而用自己選定的另一種身份來替代,到最後患者會根深蒂固認為自己就是幻想出來的那個人,這種情況在血月和杜織雲身上尤為明顯。」我抹去臉上的水回答。「杜織雲認為自己的歸宿在地獄,死亡對於她是另一種重生,血月與我們之間抓捕到的凱撒門徒最顯著的區別在於,其他門徒只是沿用了墮天使的名字,並且按照墮天使的經歷去殺人,比如昔拉、r、以及凌聞天,但血月卻截然不同,在被凱撒洗腦後,血月認為自己就是光明天使。」

「你什麼時候開始研究心理學了?」蘇錦問。

「近墨者黑。」我苦笑一聲擦拭臉回答。「我天天和一個心理學瘋子在一起,耳聞目染多了想不學都不行。」

「這麼說血月並不認為自己在犯罪。」

「對,血月以光明天使的身份行使凱撒賦予的權力,殺戮越多反而會讓血月越強大,在希臘語中光明天使的含義是吸收,血月依靠吸收和淨化罪惡來獲取力量。」我點點頭一邊抹剃鬚膏一邊說。「光明天使的身份讓血月行為模式很固化,不會輕易的改變和創新,只會按照典籍中對光明天使的記載照本宣科去模仿。」

「你說的還真有些道理,法學院的專家在看了兇案現場照片後,也提出兇手是參照作案,而參照的物件就是羅馬法典,血月似乎沒有創造性思維。」陸雨晴說。

我問:「血月都參照了那些刑法?」

「最多的是割喉,十七名受害者中有六名死於氣管斷裂導致的窒息以及喉部動脈大量失血,血月下刀的部位和深度都不是隨意的,死者的頭顱和身軀沒有分離。」

「羅馬刑。」蘇錦對於刑法尤為了解。

「對,古羅馬特有的刑法,事實上專家說割喉在羅馬法典中並不屬於死刑的種類,而是一種手段,帶有表演性質的手段,在盛大的節日中提供給觀眾欣賞,諸如血腥野蠻的鬥獸場上,會把奴隸割喉展現給觀眾娛樂。」

「還有什麼?」

「火刑,羅馬法典中三大刑法之一,血月對其中一名受害者就實施了火刑,而且採用的是溼木材當燃料,死者是被慢慢燻烤而死,過程極其殘忍。」陸雨晴一五一十告訴我們。「還有十字架刑等,這些刑法都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受刑人在被處死先被當成節目提供給圍觀者觀賞。」

「羞辱。」我深吸一口氣說。「懲罰最高的境界就是羞辱,就如同光明天使對神的背叛,真正讓神痛心疾首的不是光明天使的背叛,而是神的左手反叛是對神最大的羞辱。」

「但有一點專家也感到疑惑。」陸雨晴說。

「哪一點?」

「關於血月對劉煜實施的虐待,特別將其閹割這點專家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因為在羅馬法典中閹割是被禁止的,這個行為本身就屬於犯罪,古羅馬是多神崇拜,其中就有生育之神,而生(和諧)殖器被視為神賦予的禮物,切除也因此被視為瀆神。」

「血月參照羅馬法典行兇,既然行為模式屬於固化,那麼血月是不可能違背自己的原則,為什麼會觸犯自己信奉的法則呢?」蘇錦大為疑惑。

「血月在劉煜身上脫離了自己的行為模式,專家認為劉煜對於血月來說應該是某個單獨而特殊的個體,劉煜身上有某種東西有別於其他的受害者,因此專家推斷在血月眼裡劉煜所觸犯的法則應該有所不同。」陸雨晴舉起雙手模擬血月刺殺劉煜的動作。「在血月作案後期,行兇的過程簡單直接,剝奪生命的目的性很強,然後到劉煜時卻發生了改變,整個過程漫長而且複雜,帶有明顯的個人情緒。」

「那說不通啊,既然血月被凱撒蠱惑,堅信自己是光明天使,作為神來懲罰罪人為什麼要帶人個人情緒?」蘇錦提出質疑。

「儀式,某種儀式……」我拉開衛生間的門說。「血月演變成光明天使並不是一步完成,而是在血月不斷的殺戮中得到蛻變……」

說到這裡我大吃一驚的張開嘴。

「怎麼了?」蘇錦和陸雨晴異口同聲問。

「血月協助杜織雲完成了復仇,我一直認為血月沒有遵守契約,事實上並不是,血月向嚴烈提出契約還有另一層含義。」

「什麼含義?」

「劉煜是血月的祭品而不是目標,血月通過獻祭劉煜讓自己真正蛻變成光明天使,從那一刻起血月已經不存在了,血月已經徹徹底底放棄原先的身份而認為自己變成了真正的光明天使,所以才會向嚴烈提出契約,因為血月隨著蛻變消亡所以不會再犯案,但卻多了一個光明天使。」我恍然大悟對她們說。「血月在佈置的如同天堂的房間裡給劉煜身上留下五個烙印,並且反覆刺穿劉煜身體,血月是在重現光明天使的反叛,天界之戰第五日光明天使反戈相向,就是在那一天成為墮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