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圓只是普通三無男人沒車沒房沒票子,短暫的一生乏善可陳,唯一可供說道的便是他喜歡男人,是個變-態。
十里八村所有人都知道林圓有個漂亮的媽,18歲去大城市裡打工,19歲挺著個大肚子回來還拿了一筆數目可觀的鈔票。
這筆錢讓他姥爺家蓋了村裡第一座三層小樓房,還有不少剩餘。
「那髒錢修的房子,也就他們老林家的人住著不膈應,要我家阿芬敢去這樣丟人現眼,看我不打斷她的腿!」
「就是,你說他家秀兒看著挺老實一女娃子,竟然是這種貨,祖宗八代的臉都給丟淨了……」
「看到沒,他就是那個野-種……」
林圓小的時候,總能在村裡聽到這種閒言碎語,看到村人眼中不加掩飾的鄙夷、嘲諷,以及一些更為複雜的情緒。
長大後,他才明白那種情緒應該是羨慕,亦或是嫉妒。
笑貧不笑娼,古已有之。
那座膈應了全村人的房子,最終卻被他的舅舅獨佔了去,而身無分文走投無路的他卻被趕出村子。
那個時候他15歲,初中畢業。
再之後,他什麼苦都吃過,花了8年的時間攢了一小筆錢,在c市開了一個小餐館,在他的人生終於有起色的時候,他遇到了那個男人,他以為是真愛,最終卻捲走了他所有的錢。
一無所有的他被曝出是同-性-戀,一夜之間他又成了過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