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格格不入 巫哲 第2頁,共2頁

項西準備先去玩具推銷那裡,比飯店遠,不過他覺得銷售做起來比在飯店打雜要有意思些。

雖然程博衍給他留了錢,但他研究過站牌之後還是決定坐公車過去,醫院這邊車不好打,公車差不多能到地方,走不了多遠。

車上人挺多的,項西站在靠近後車門的地方,沒開兩站地,他就看到了有倆人一左一右地站在了一個姑娘身邊。

「看著點兒你錢包,」項西轉頭對方寅低聲說,「車上有小偷。」

「嗯?」方寅愣了愣,但還是把包往身前拉了拉。

下了車之後方寅才問他:「你看到小偷了?怎麼看出來的?」

「挺明顯的。」項西說,順著路往前走,這片都是舊居民樓,看不出哪兒像是有個賣玩具的廠。

「怎麼沒想提醒一下別人呢?」方寅追問,「是認識的嗎?」

「我告訴你了,你怎麼沒提醒一下別人呢?你認識嗎?」項西轉過臉看著他,有些不耐煩,「我沒那麼高尚,你拍我不就是因為這些麼,我要上手跟著去偷一把你是不是更喜歡?你先別跟我說話,我找地兒呢。」

方寅還挺配合,不再說話,遠遠地跟著他。

最後項西在一棟居民樓的一樓找到了這個玩具廠,不,嚴格說大概是個作坊?院子門口也沒掛著牌子,不過項西確定就是這兒靠的也不是認牌子,是從開著的院門裡看到院子裡堆放著的玩具。

「幹嘛的?」一個女人門後突然出現,把門一掩,只縫了一條縫警惕地盯著他。

「我……昨天打過電話,你讓我過……」項西一看這陣式立馬就不想進去了,跟做賊似的,比平叔那兒看著還要見不得人的感覺。

他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女人打斷了,她突然探了半個臉出來瞪著項西身後:「帶個記者來的?你幹什麼的!」

項西愣了愣,回頭就看到了在身後三十米遠舉著相機的方寅,沒等再說話,女人把院門給甩上了。

接著就聽到了裡面有些雜亂的聲音,女人似乎是在跟什麼人說著話,項西隱約聽到了記者什麼什麼暗訪什麼的。

他沒多想,轉身拔腳就跑,沒跑出兩步,就聽到有人開啟了院門,他回頭瞅了一眼,一個只穿著長袖t恤也不知道是肌肉發達還是肥肉發達的男人拎著把鐵鍬衝了出來。

他顧不上別的,頓時跑得跟擰了發條似的,腳跟別說打後腦勺,腿再長點兒沒準都能打著眉毛了。

方寅似乎還沒反應過來,他跑過身邊的時候,方寅居然還舉著相機對著他一路按著快門。

「傻逼!」項西罵了一句,「跑啊!人說你來暗訪的要他媽揍你了!」

「什麼?」方寅這才嚇了一跳,抱著相機跟著他狂奔起來。

倆人一直跑到大街上才停了下來,項西往路邊一個商店門前的臺階上一坐,喘了半天:「操!不幹了,你別跟著我了,錢我也不要了,趕緊走。」

「喝點兒水,」方寅去買了瓶水遞給他,抱著相機包也坐在了他身邊,「你還跑得真快。」

「不是我說,大攝影家,你這也太耽誤我事兒了,」項西皺著眉,拿過水喝了兩口,「你說我剛要是反應慢點兒,他出來一鍬拍我臉上怎麼辦?」

方寅笑了笑,半天沒說話,低頭看了一會兒相機上的照片,又突然拍了拍他的肩:「其實這幾張很有感覺……這就是生活,各有不同,各自掙扎。」

「掙扎在黑暗邊緣倒霉催的少年找工作找到了非法窩點裡結果讓人給拍進了醫院?」項西瞅了他一眼,冷笑了一聲,「你是不是還挺興奮的,多好的素材。」

「小展,你知道我為什麼要拍這些東西嗎?」方寅點了根菸叼著。

「因為有人想看唄,」項西扯了扯自己都跑到鞋裡去了的襪子,「誰都想知道別人的生活是什麼樣的,越離得遠越想看,活得越慘越離奇就越想看。」

方寅沉默了一會兒,噴出一口煙:「小展啊,你沒上學真可惜了。」

「但這些東西看完了又怎麼樣呢?」項西繫好鞋帶,站起來活動了一下腿,「看的人感嘆一會兒,還有人這麼慘啊,演的人該怎麼活還是怎麼活,對麼?」

「你自己沒點兒什麼別的想法嗎?拍的過程中……」方寅跟著站了起來。

「沒有,」項西也拍拍他的肩,「我就為那一天50塊,所以你最好在我還沒徹底受不了之前拍完。」

玩具銷售沒戲了,項西重新上了公車,去那個飯店,飯店倒不是黑窩點,就跟醫院隔著三條街,但就是個沒多大的快餐店,主營砂鍋飯。

跟以前大窪里路口總被平叔拖著不結賬的那家快餐店規模差不多,項西走進去的時候居然有種熟悉的感覺。

老闆和老闆娘兩個人經營著,原來有個打下手的不幹了,所以重新招人,挺急的。

項西說了自己有工作經驗,但沒說是在風波莊,只說也是快餐店,要不人一問風波莊幹完了的人怎麼肯在這小店幹,他該答不上來了。

「這人行吧?」老闆是個挺面善的胖子,跟他聊了幾句,扭頭問正在炒菜的老闆娘,「看著挺乾淨利索的,比之前來的那個強。」

「行,」老闆娘看著跟老闆是一型的,小一號,她面前三個小鍋同時炒著菜,一邊顛著鍋一邊打量了一下項西,「孩子你多大了,看著沒成年呢?身份證看看。」

「19了。」項西說,掏出了展宏圖的身份證遞給了老闆。

「嗯,宏圖啊,」老闆看了一眼,「你今天就開始吧,我們這兒缺人手,忙不過來了。」

「啊?」項西愣了,他覺得自己雖然非常想馬上找到工作先幹著,但猛地這麼快地就讓他開始了,他突然有點兒反應不過來。

終於找著活兒幹了!太好了!

馬上就要從程博衍那兒搬出來了……真不想幹啊!

兩種想法在他腦子裡拳打腳踢地來回折騰著,創可貼都快打掉了。

「怎麼?不行?工資1200,包兩餐,這算是不錯了。」老闆說。

「不是不行,」項西按了按創可貼解釋著,「我還有點兒事要處理,我還沒找到地方住呢,我還……我明天早上還有點事。」

「可以先住在店裡,我們後面有個閣樓,」老闆娘炒好一鍋,給客人拿過去之後又說,「你明天下午過來也行,但過了明天就不行了,我等不了,你也看到了,忙不過來。」

項西從店裡走出來的時候,看到了坐在路對面花壇邊的方寅,正舉著相機對著他拍。

「怎麼樣?」方寅站起來等著他過了街,問了一句。

「明天下午開始,我現在得去回去了,」項西拿出手機看了看時間,這折騰一大通都四點多了,他連午飯都還沒吃,剛在店裡聞著老闆娘炒菜的味兒他肚子都叫上了,「你也休息吧,午飯都沒吃呢。」

「明天上午就開始?你不找地方住了麼?」方寅問。

「住店裡,有個閣樓。」項西說,往公車站那邊走過去。

「就住閣樓裡?」方寅跟著他,「條件不行吧?」

「不要錢呢,」項西看了他一眼,笑了,「還想拍我找房子呢吧。」

「沒事兒,先拍拍你在這裡的生活,」方寅說,「如果你覺得閣樓條件不好,我給你出三個月房租,你去租個房子。」

「行啊,來套大三居。」項西打了個響指。

「你原來想租什麼樣的,就租什麼樣的,」方寅笑笑,「怎麼樣?」

「再說吧,我看情況。」項西其實對住在快餐店的閣樓裡也不太情願,想像中就好過不了,低矮陰暗的,他雖然沒多少錢,但也沒打算長住,還是要搬的。

不過如果方寅願意給他出三個月房租,他當然更願意裝模作樣思考一下再答應下來。

程博衍回到家的時候,項西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一看到他進門,立馬站了起來:「別換鞋。」

「嗯?」程博衍抬著一條腿正要脫鞋,聽了他這話,就沒動。

「今天我請你吃頓飯吧,」項西跑進書房裡換了衣服,又跑了出來,「算是感謝你。」

「怎麼,工作成了?」程博衍看著他。

「嗯,一個快餐店,做砂鍋飯的,」項西點點頭,走到門外,「明天上午我打完最後一針,拿點藥就不用再跑醫院了,跟老闆說好了明天下午開始。」

「明天?」程博衍扶著門愣了愣。

「是啊,本來我想說再過兩天,但是老闆說特急缺人手才貼的招工,」項西抓抓頭,小聲說,「你不知道,我這情況找個工作實在不容易,我就想先幹著吧,以後慢慢再看。」

「晚上收工了還上我這住吧?」程博衍關上門,「你還沒租房呢。」

「租好了,」項西說,他沒告訴程博衍他住店裡閣樓,「明天我就……搬走了。」

「……哦,那行吧,」程博衍走到電梯前站著,「那你好好幹,有什麼事兒可以給我打電話的。」

「嗯,那肯定,我就認識你這麼一個好人,」項西笑著說,倆人沉默地站了一會兒,項西揉揉鼻子問了一句,「咱是要下樓嗎?」

「是啊,你不說請我吃飯麼?」程博衍說。

「現在電梯是用意念控制了嗎?」項西問,「發個功就自己上來了。」

程博衍伸手按了一下電梯的按鈕:「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