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曇花夢 陳娟 第2頁,共2頁

麗麗認為,王仲欽的品德行為不管如何,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而且幾個月的來往,一

向都是規規矩矩,並沒有表露出越軌的行為,這是最後一次餞別,既請她赴宴,這也是義不

容辭的,何況還有我陪著,論理不會發生意外之事,所以便答應他的邀請。

酒席設在王仲欽家的內花廳,座k只有他、麗麗和我三個人。麗麗只飲半杯酒,就被迷

倒了,人事不知,全身癱軟,這時王仲欽逼著我幫他把麗麗全身脫光,他自己用德國制自動

閃光照相機連續拍照了她各種姿勢的裸照十張,其中四張是王鍾欽和麗麗雙人合影。

我雖然憤恨他卑鄙的行為,但卻被迫為虎作倀。事後為此事,我一直受到內心的譴責。

當時王仲秋還想姦汙她,我從旁苦勸,說他這樣的做法無異姦屍,有什麼意思呢?她早晚都

是屬於你的,何必著急。王仲欽認為我的話切合實際,很近情理,所以沒有再進一步造孽,

才儲存了黎麗麗的貞操。

說實話,我當時有兩點顧慮:一齣於良心的譴責,我不能親眼看到麗麗受其姦汙;還有

一點,就是顧慮你這個人。我感覺到麗麗後面有你的影子在暗中保護,損害了她,就要觸犯

了你。這是吃不消的……

程科長聽到這裡,笑了,問她:「你從哪裡看出我是她的保護人?」

「京都誰人不知你的大名?我雖然沒有見過你,但我對你景仰已久。麗麗經常提到你,

我有一種感覺,每當講起你時,她就眉飛色舞,神采奕奕。她家裡有一本非常漂亮的精裝剪

集簿,專門剪集你的破案事蹟和照片,為了收集這些材料,她費盡了心機。--當然,在她來

說,還是比較容易的,只要她肯開口,就有許多歌迷樂於為她效勞,惟恐不周。」

說著,她看了程科長一眼,窺視對方的表情,只見程科長神態自若,使她不可捉摸。

程科長笑問:「你和麗麗相處那麼久,經常到她家裡,你有沒有碰到我?當時你怎麼猜

測?」

「我認為你是神秘的人物,你們兩人的交情,當然也是神秘的。」

為了有利於案情刨根究底,程科長對史朝雲的猜測,不置可否。他繼續問:「那以後

呢?」

史朝雲繼續講下去:

兩天以後,王仲欽派了一個心腹同黨,化名林一鵠,冒充《新都晚報》記者,拿了麗麗

的裸體相片,直到她家中,對她施加壓力,脅迫麗麗要嫁給王仲欽。否則,他要在《新都晚

報》花邊新聞上和其他黃色刊物上製造她的風流醜聞,連同相片一起見報、見刊,限她一星

期內答覆。

那天傍晚,我也到她家裡,她見到我,情緒十分憤激,責怪我不該與王仲欽狼狽為奸,

出賣她,坑害她!她逼問我,在王仲欽內花廳飲酒時,我跑到哪裡去?

我對恣意妄為、行同狗彘的王仲飲恨之透骨,對自己的助紂為虐的行為也不能饒恕!我

愧對麗麗,自慚形穢,我不答辯,也無資格安慰她!

最後她對我說:「嫁給這個魔鬼,決不會有幸福的,這種人始亂後棄,最終免不了可悲

的下場。如其長期受凌辱,不如干脆下黃泉!你告訴王仲欽,我寧可玉碎,不為瓦全!」

從那天晚上起,我食時,味同嚼蠟;睡時,噩夢纏綿。終日憂心忡忡,無計可施。我把

一切情況悄悄地告訴我的乾媽。她百般安慰我,為我奔走,四處打聽訊息。

昨天上午,乾媽回來對我說:「麗麗昨夜服安眠藥自殺,還好發覺得早,抬到城南醫院

施行搶救,已經脫離危險了。聽說她尋死心堅,只怕還會自殺。」

聽到乾媽所說的情況,我寸心跑鹿,徹底失眠了!我深恨王忡欽這個惡鬼毀了我,又毀

了她!我想,麗麗一死,你一定會出於正義代她報仇。這個魔鬼必然不甘示弱,定會全力對

抗。龍虎相鬥,蝦鱉遭殃。我如夾餅,處於刀斧劍鉞之下,第一個吃虧的就是我!我成了代

罪的羔羊!況且事情一揭露,法律上也放不過我。我曾想自殺,但又沒有這個勇氣。我自愧

不如麗麗,她有寧可玉碎、不為瓦全的高貴品質,我卻一向飲恨吞聲,正所謂「殺身良不易,

默默勉苟生」,但最終還是解脫不了厄運,逃不過死神的魔掌!

史朝雲說到這裡,忿恨、恐懼、悲傷、絕望,一古腦兒向她襲來,長期的抑鬱,爆發出

如泉的淚水,她忍不住雙手掩面,失聲慟哭!

她那種滿腹含冤、無處投訴的痛苦,引起了程科長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