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曇花夢 陳娟 第1頁,共2頁

李麗蘭長嘆一聲,不勝感慨。

「那你這一次到南京來,是為了婚姻嗎?」

「也不能這樣說,找個物件談何容易!高者不成,低者不就。我這次來京最大的目的還

是遊山玩水,看看名勝古蹟。我走過許多地方,只是南京還沒有玩過,金陵是歷史上有名的

‘六朝金粉’之地,不好好地瀏覽一番,實在辜負此生。」李麗蘭呷了一口茶,顯得非常自

然。

「那你這幾天來一定玩過很多的地方呼,可否道出幾個地名?」程科長估計她不是遊山

玩水,也說不出名勝來。

「玩過的地方不少,比喻說,燕子礬、棲霞山、清涼山、雞鳴寺、鳳凰臺、雨花臺、明

故宮、中山陵、明孝陵、玄武湖、莫愁湖、夫子廟、秦淮河、北極閣、胭脂井、烏衣巷、朱

雀橋等等。金陵四十景,看來也不過如此。」李麗蘭對南京的熟悉,出乎程科長的意料之外。

程科長見難不倒她,又轉了話題。

「珠江飯店也是第一流旅社,不一定比秦誰飯店差,你為什麼一定要換個旅社呢?」程

科長雙眉一跳,語氣含有挑戰。

「難道這也有可疑的地方嗎?秦淮飯店在秦淮河畔,秦淮河的兩岸是‘六朝金粉’的結

晶,到了金陵,不近秦淮,實在有負此行。‘夜泊秦淮近酒家’,古人不是說過了嘛,這有

什麼不可以呢?並且它附近有朱雀橋、烏衣巷,想當年王謝之盛,而今荒涼滿目,適足以吊

古懷今。我想遊山玩水,弔古懷今,這對法律該沒有什麼牴觸吧!」李麗蘭的話帶著報復性

的諷刺。

「真正的遊山玩水,弔古懷今,這當然跟法律沒有什麼關係,我只恐吊非其地,又懷不

測之心,那對法律就有牴觸囉。想當年,東晉的王導、謝安出將入相,他們住在烏衣巷,當

時有不少王侯公卿也都住在那裡,那塊地方可真是盛極一時。然而世事多變,而今地氣轉了,

現在全國第一等富貴豪華之地不是在於城南的烏衣巷,而是在於城北的公館區。李小姐,我

想你不是弔古,而是懷今,你真正的興趣不在於城南的烏衣巷,而在於城北的公館區,你說

對嗎?」程科長的話針鋒相對,李麗蘭聽著有點沉不住氣了。

「程科長,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我並沒有犯法,你為什麼要一再挖苦!大丈夫做事光明

磊落,你何必如此吞吞吐吐,盡兜圈子,有話直說吧!」李麗蘭想用挑戰的方式,迫使對方

暴露意圖,以求速戰速決。

「我並沒有說你犯法,也許是你多心,反而欲蓋彌彰吧!」程科長話中有話,但語氣並

不逼人。

「什麼欲蓋彌彰!這兩天來你簡直把我當犯人看待。」李麗蘭步步扣緊。

「不,不,李小姐,你目前的一切生活都是按照客人待遇,你住的是接待室,並沒有把

你關在看守所裡,這怎麼算是犯人呢?」程科長仍然以靜制動。

「我且問你,‘生活’兩字包括什麼?」李麗蘭逼著問。

「生活嗎,最低限度也要包括衣、食、住、行!」

「好,我現在隨便提出一點,就說‘行’字吧,關了兩天,不準越房門一步,一切行動

的自由全部被剝奪了,難道你對你的客人都是用這種的禮節嗎?我看未必這樣吧!」李麗蘭

完全以挑釁的口吻責問。

「李小姐,很對不起,因為在調查階段,不得不請你稍受委屈。」程科長照樣以柔克剛。

「我的科長大人,請你要注意法律程式,《六法大全》刑訴部分,明明規定在調查審訊

階段,扣留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你是堂堂科長,這起碼的法律條例,應該懂得吧!假

使超過二十四小時,這破壞人身自由的責任應該由誰來負責呢?」李麗蘭一再衝擊。

「李小姐,你不要著急,你昨天晚上十點鐘到我這裡,現在時間只不過八點半,還沒有

超過二十四小時的法定時間。你這樣態度,未免不近人情,憑良心說,我們到現在還沒有虧

待過你。」程科長一再剋制。

「沒有虧待我?變相的綁架,變相的通、供、訊,變相的‘抄靶子’,把一個女人家全

身剝得光光的,侮辱殆盡,真是無法無天,這不算虧待,那麼算什麼!」李麗蘭開始耍無賴

了。

「李小姐,你這樣講法未免言過其實,把我們警察局說得一文不值,外人不明真相,聽

你這樣一講,好像這裡是個魔窟似的。」

「魔窟?這裡就是個魔窟我又怎敢去說呢?」李麗蘭的撒潑已經達到了極點,地一再衝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