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起點(三)

喜盈門 意千重 第2頁,共2頁

她當時只想著,失去了手機和鑰匙,會非常麻煩。沒想到那個人什麼都沒說,一刀就刺進了她的小腹,然後迫不及待的奪走了她的包。他跑得比兔子還要快。

她跪倒在地上,感覺到腹部那個傷口流出的血把她身上的熱量慢慢帶走。她聽見小區的保安大聲喊叫,聽到了「120」急救車「完了,完了」的聲音由遠而近,她甚至已經聞到了消毒藥水的味道,但她始終還是沒能再睜開眼睛。

她即將失去意識的那一刻,想的全是家裡已經成了小孩子的媽媽。真是諷刺啊,爸爸媽媽從小就教導她要做一個善良的好人,可是善良不但害死了媽媽的丈夫,還害死了媽媽的女兒,扔下媽媽一個人混混沌沌的活在這世上。她拉著那個最後陪在她身邊的,不知姓名性別年齡身份的人的手,喃喃的說了一聲:「媽媽,對不起。」

那個人和她大聲說了一句什麼,她沒聽清,但她恍惚記得好像是說,就算是想學,也要懂得判斷,把命都送了,實在太蠢了。這是個什麼世道啊,不過想學一回,就把命給送了,她想笑,卻只流下兩行淚。

她沒想過她還能重新活過來,但她清醒過來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再也不做濫好人,因為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假如她不是濫好人,她的媽媽又怎會受那喪夫喪女的孤苦淒涼?她那時候可真蠢。做了明菲後有整整一年,她看向所有人的目光都是漠然防備的,被虐待到了難以忍受的時候,她也曾忍不住想砍汪氏幾下,想了很久卻始終沒下手,反而在兩年後砍了自己一刀。

「三小姐在想什麼呢?這麼入神?」嬌桃把一杯溫熱的蜂蜜水遞給明菲,輕輕摸了摸她的額頭:「趁熱喝吧。」

「好。」明菲彎起嘴角笑起來,蜂蜜水入口,甜入心肺,這一世她要別樣的活,好好的活,她會記得隨時提醒自己不要心軟的,心軟就等於害自己,濫好人可是世上最危險的一種職業。以前的事是無法挽回了,可這一世她既然叫明菲,就要明辨是非,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快意恩仇一回。

女兒酒一般都是中午,眾人吃完午飯,新娘被接走後這事就算進入尾聲了。

送親接親的人走後,吳家的小院子裡就只剩了些幫忙收東西的婆婆大娘,明菲關了半日,覺得氣悶,便趁花婆子飯後打盹,悄悄把窗子掀開一條縫看出去,只見汪氏和芳兒立在門口,看著遠處,一臉的悵然。特別是汪氏,難過得什麼似的,偏還要強顏歡笑,那臉看上去怎麼都彆扭。

嬌桃見明菲開啟窗子往外偷看,便瞧了花婆子一眼,生怕她會出聲制止明菲。誰知花婆子睜了眼,道:「人走了?」得到肯定答覆後,也上前湊上去看,還嘆道:「唉……這可憐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樣兒的。養個女兒,期盼她有個好婆家,臨出門了吧,又捨不得,還得強顏歡笑。有時候還連哭也不敢哭。」

聽花婆子這意思,似乎也是嫁過女兒的,可這種話題不適宜一個小女孩和一個老婆子交流,更何況是個位居管教之職的老婆子和一個被管教的小姐。

明菲只笑笑,離開窗前拿起花婆子帶來的那本類似於三字經的啟蒙讀物,又取了石板,用毛筆蘸了清水在上面寫字,努力做出一副認真識字的上進表情。書上的文字是繁體字,幸好她當初上學的時候古代漢語一向學得不錯,這些繁體字儘管不是很會寫,閱讀卻是沒有大問題的,只是她不敢暴露自己認識很多字的真是情況,而是根據花婆子的教授的進度適當的表示出過目不忘的聰穎。

她來到的這個大豐朝,不同於中國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朝代和國家,但文字差不多,風俗文化也差不離,不過萬幸女子是不用裹小腳的,所以她也不必擔心被弄成了殘疾,或者被人嘲笑有雙難看的大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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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章插敘了明菲前世的事情,算是對她性格發展的一個必需的交代。不過大家放心,女主的名字叫「明菲」其實就是取「明辨是非」的意思,以直報怨,以德報德,不會走極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