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情史 (明)馮夢龍 第2頁,共2頁

浙東張忠父與羅仁卿鄰居,張宦族而貧,羅崛興而富。宋端平間,兩家同日生產。張生子名幼謙,羅生女名惜惜。稍長,羅女寄學於張。人常戲曰:「同日生者,合為夫婦。」張子羅女,私以為然。密立券約,誓必偕老,兩家父母罔知也。年十數歲,嘗私合於齋東石榴樹下,自後無間。

明年,羅女不復來學。張子雖屢至羅門,閨院深邃,終不見女。至冬,張子書詞名《一剪梅》雲:

同年同日又同窗,不似鸞凰,誰似鸞凰。石榴樹下事匆忙。驚散鴛鴦,拆散鴛鴦。一年不到讀書堂,教不思量,怎不思量。朝朝暮暮只燒香。有分成雙,願早成雙。

伺其婢,連日不至。又成詩云:

昔人一別恨悠悠,猶託梅花寄隴頭。

咫尺花開君不見,有人獨自對花愁。

一日,婢至,與之雲:「齋前梅花巳開,可託折梅花遞迴信來。」去無報音。

明年,隨父忠父館寓越州太守齋,兩年方歸。羅女遣婢餽箋,篋中有金錢十枚,相思子一粒。張大喜,語婢,欲得一會期。且復書一詩云:

一朝不見似三秋,真個三秋愁不愁?

金錢難買尊前笑,一粒相思死不休。

嘗擲金錢為戲,母見詰之,雲得之羅女。母覺其意,遣裡嫗問婚。羅父母以其貧,不許,曰:「若會及第做官,則可。」

陰年,張又隨父同越州太守候差於京。又兩年方歸,而羅女受裡富室辛氏聘矣。張大恨,作詞名《長相思》,雲:

天有神,地有神。海誓山盟字字真,如今墨尚新。過一春,又一春。不解金錢變作銀,如何忘卻人。

遣裡嫗密送與女。女言,「受聘乃父母意。但得君來會面,寧與君俱死,永不願與他人俱生也。」羅屋後牆內,有山茶數株,可以攀緣及牆。約張候於牆外,中夜令婢登牆,用竹梯置牆外以度。凡伺候三夕而失期。賦詩云:

山茶花樹隔東風,何啻雲山萬萬重。

銷金帳暖貪春夢,人在月明風露中。

復遣裡嫗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