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五歲,雖然我爹不愛承認,可他是當今聖上,我是個皇子。
可是本皇子很不高興,本皇子要離家出走。
此事說來話長,可是西街的芝麻肉餅馬上就要出爐了,我只能撿要緊的說。
據說五年前,我剛出生的時候……
娘說,「取名的最高境界是低調又大氣,在樸實無華中透露出高階優雅,在悍然霸氣中暗含婉約情懷,雅俗共賞、兼收幷蓄,寓意深遠、耐人尋味。」
爹說,「你娘說的對。」
所以我叫赫連羊肉泡饃。
我大名當然不叫這個,但是大家都這麼叫我。
本皇子特別不高興,本皇子一定要離家出走。
為了順利溜出宮,我輕裝上陣,只在包袱裡塞了牛肉乾豬肉脯椰蓉條芋頭酥還有一包金絲肉鬆餅。
我還小心留下線索,免得爹孃找不到我。
當然,留書的時候,我委婉表示,希望他們晚飯能給我留十個肉餅。
我想爹孃一定能看得懂我的暗示,因為我在紙上畫了很有誠意的十個圓圈。
而且圓圈很大,因為我希望他們能揀大的肉餅給我留。
還是當然,做為一個外形出眾氣質脫俗行事低調沉穩不張揚只是名字不太好聽的小朋友,我有很多追隨者和崇拜者,你們一定懂的。
所以在我快要離開皇宮的時候,我的兩位主要崇拜者,十一皇叔家的那對龍鳳胎兄妹追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