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嘲諷地說:「打911吧!」
他哈哈大笑,伸手就想摸我的前胸,我眼疾手快地抄起桌子上的一個吃的差不多了的空盤子用側面的邊狠狠砸在他眼睛上,他慘嚎了一聲,捂著流血的眼睛趴了下去。
他身邊的人七手八腳抓住想逃跑的我,然後一片混亂,警察也來了。
沒有人證明是他先動手的,反而我把他砸的慘相是盡人皆知。我在警察局被關了好幾天,我不知道里面的人怎麼回事,有人告訴我這個李老闆在唐人街勢力不小,我得罪他就完蛋了。
我嗤之以鼻。
我被放出警察局以後,不知道哪來的幾個人就在警察局門口抓著我上了一輛車,警察局門口的幾個警察就懶洋洋地看著,無視我的呼救聲。
車子開到了一個外表還算湊合的夜總會,說實話,比國內那些金碧輝煌的夜總會差遠了。
李老闆在他的辦公室裡等我,他一隻眼睛上繃著紗布。
他惡狠狠地對我說,他的傷花了500多美元,讓我賠償他,他是放高利貸的,這500多美元現在已經變成了4000美元。
他不打我,也不罵我,讓我趕快賠他。我鄙夷地說:「沒錢!」
他咧嘴說:「死丫頭!你的行李和全部證件都在我這裡了,如果你不給我錢,我就扣下這些東西!你在美國就沒有身份了,是黑戶,我再舉報你一下,你明天就得被趕出美國!」
「沒事,我告訴警察說是你拿的。」
「哼哼!我會承認嗎?你有證據嗎?」他得意洋洋。
我無語。
「我給你指出2條路,第一,在我的夜總會給我乖乖地做事!做的好了我自然寵著你,我這裡的小姐們都爭先恐後地討好我,想讓我多照顧她們!」
我歪歪嘴巴,覺得他腦子進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