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需要理由嗎?需要!
我爸爸氣呼呼的重新坐下。抓了抓頭髮。他的眼裡有很強的挫敗感。
我安靜的等著,自己也不知道在等什麼。
我爸爸對我瞪眼睛,:「小豬,潤石說的對。以前我和你媽媽把你慣的無法無天,你對長輩一點也不尊重,對我想吼就吼,想發脾氣就發脾氣,上一次差一點打了你奶奶,雖然她說話不對,可是你個晚輩也不能上去就罵人。潤石今晚說了,要制定個家規,對你們3個孩子都有效。我覺得很有道理,你回來之前我擬定了個家規,你看看,以後照著做。」
說著,他從他臥室拿出一張紙來遞給我。
我看上面寫著:「第一,放學就馬上回家,最多不能遲1個小時。遲迴家一小時,罰站半小時。
第二,不得對大人和哥哥不尊敬,不得頂嘴,犯一次打10下……
第三,根除打人的毛病,發現打人一次,打20下。
第三,要友愛團結父母兄弟姐妹,不能搞分裂……犯一次扣零花錢10元第四不許偷家裡的錢,發現偷錢一次,打20下第五不許收保護費……
我沒看完就笑起來,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張紙給撕了,扔了我爸爸一身。
我起身就走,嘴裡說:「該進神經病院的趕緊去啊,別危害社會!」還沒走幾步,就被我爸爸抓住了,他氣的發昏:「你你你你你!」潤石輕輕地說:「伯伯,那家規什麼時候開始有效?」「我寫完就有效了!」我爸爸回答,仍然抓著我,氣的不知道該罵我什麼。
「嗯。撕了家規,無視家長,還辱罵家長是神經病,根據家規,該怎麼處置?」潤石的聲音仍然很輕,卻很堅定。
我再也忍不住。朝他大吼;「你他媽的死遠點!」
潤石好像沒聽見,繼續微笑著看著爸爸:「叔叔,你覺得誰執行家法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