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 欣悅商場

同居保鏢 阿木 第1頁,共2頁

下午一點,徐夢婷和夏春蘭吃過午餐,他們準備出去大購物。

此刻,在十五樓的安保部門,李子豪和他的手下都紛紛換上了嶄新的西服,還打好了領帶,一個個心裡都感覺特別舒服,因為他們不用再像以前那樣整天打打殺殺的,一個月也有一萬的薪水。

在安保部的會議室裡,朱浩天沒有找到安保部的王經理,估計是上次酒店出事,這傢伙就跑了,他就知道上次的事件,肯定與王經理有關係。

這次,朱浩天成了總經理,將安保部的其他員工全都辭退,換上了新鮮的血液,別看這些人,雖然都是混社會的,只要讓他們吃飽喝足,該拼命的時候,比保安拼命多了,關鍵是這些人不像保安那麼守規矩,一般人估計還壓不住,不過有朱浩天在,頂多就是多費些心思。

為了顧及形象,朱浩天也換了一身嶄新的黑色西服,也算是他的工作服,他站在人群之前,潤了潤喉嚨,開始發言訓話:「兄弟們,現在你們是安南酒店的員工,以後就得守這裡的規矩,工資月薪制,幹得好,以後你們都能像豪哥那樣當經理。」

李子豪從混混頭目成了五星級酒店的安保經理,他還有點小小的意外,有錢賺,工作的環境不再像以前那樣打打殺殺的,他知足了,現在身邊多了一個天哥,他覺得未來的日子會更加的美好。

這時候,李子豪也轉身對他的手下發話了,說:「大家好好幹,我相信天哥不會虧待我們的。」

朱浩天數了數人頭,加上李子豪一共是三十二人,他把三十二個人分成了三隊,一個隊十人,輪流換班,空了朱浩天就打算訓練一下他們,畢竟他們打架的能耐還不行。

下午的時候,朱浩天就帶著小胖一塊陪徐夢婷去安南市逛街,其他人都安排在了酒店,留他們備用,畢竟安南市的黑道還瞄著他們。

下午三點,他們四個人乘坐賓士房車離開了安南酒店,柳嵐局裡有任務就把人撤回去了,朱浩天負責駕車,徐夢婷與夏春蘭就坐在了後車座,小胖坐在了副駕位上,朱浩天發動了引擎,就問:「我們去哪兒了?」

徐夢婷停止與夏春蘭聊天,回答朱浩天說:「去附近的商場,我們要買衣服。」

朱浩天對著車上的車載導航儀看了看,在他心目中,他對整個安南市是一丁點的不熟悉,在導航儀的地圖上找了找,就發現安南酒店離得最近的就是沙鴻區的沙鴻廣場,在沙鴻廣場上有一個欣悅商場,他估計那裡面有賣衣服的。

隨後,朱浩天駕駛著賓士房車朝欣悅商場駛去,從安南酒店到欣悅商場,導航儀提示需要二十二分鐘。

幸好有這個導航儀,要不然朱浩天連路都不認識。在去欣悅商場的路上,夏春蘭看了駕車的朱浩天一眼,又壞笑的問著徐夢婷:「你們發展得怎麼樣了?」

徐夢婷裝蒜的問:「什麼怎麼樣了?」

夏春蘭又壞壞一笑,說:「就你們倆啊!我看你們倆挺般配的。」

徐夢婷嬌嗔的白了夏春蘭一眼,說:「你別胡說,我們倆什麼也沒有。」

夏春蘭懷疑的問道:「真的沒有?」

徐夢婷又白了夏春蘭一眼,堅定的說:「真的沒有。」

坐在副駕位上的小胖突然笑著岔上一句道:「徐董事長,我們天哥追的人可多了,要追就抓緊時間。」

三人在賓士房車裡有說有笑,唯獨朱浩天沒有說話,他專心的開著車,腦子裡似乎又在想一些事,徐夢婷獲得了遺產,韓子雯和韓子強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的,他在想,他們會採取什麼辦法,綁架?威脅?還是暗殺,他把可能發生的事都想在了腦海裡。

在開車的時候,他突然又想到了一個問題,聽柳嵐和李曼林說自己曾經在警校,那肯定在警校有屬於自己的資料,什麼時候,他打算問問警校的地址,託人去查查自己以前的檔案。

這時,賓士房車在沙鴻區的沙鴻廣場停了下來,朱浩天首先下了車,打量著自己的身後,他擔心有人跟蹤他們,發現沒有尾巴之後,才開啟了後車座的門,讓徐夢婷和夏春蘭走了下來。

小胖也跟著走了下來,與朱浩天並肩同行,徐夢婷與夏春蘭並肩同行走在他們之前,穿過廣場朝欣悅商場走去。

走了一會兒,小胖突然好奇的問道:「天哥!當保鏢就是天天跟她們一塊逛街嗎?」

朱浩天點了點頭,說:「安全的時候就是逛街,危險的時候就是擋子彈。」

「啊!擋子彈?」小胖被朱浩天這麼一句話,嚇得臉都青了。

小胖說完這句,又四下打量之後,說:「天哥!槍手一般什麼時候出現?」

朱浩天示意的說:「這裡的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是槍手。」

他愈說小胖就愈膽怯,他現在才明白那十萬一月是拿命在玩,真擔心在暗處就有槍口瞄準了他們。

他們去了欣悅商場,徐夢婷和夏春蘭不知不覺走到了三樓的內衣店,一直都沒有時間來買內衣,這次總算是有時間了,上次朱浩天這傢伙還說自己文胸小了,是該換換了。

徐夢婷和夏春蘭走進了內衣店裡,朱浩天正準備走進去,小胖突然拉住了朱浩天,有些尷尬的說:「天哥!這裡面你也要進去?」

「當然,要是這裡面是女廁所,你也必須得進去。」朱浩天對小胖教導道。

小胖聽得有些不太明白,朱浩天繼續分析道:「如果內衣店有殺手怎麼辦?那你保護的主人不就有危險了?」

小胖聽完,微微地點了點頭,似乎明白了什麼。

最後,小胖只好硬著頭皮跟著朱浩天走進了內衣店,那琳琅滿目的胸器看得人眼花繚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