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1章 安全原則

俗人回檔 庚不讓 第2頁,共2頁

這個印記是「不如」。

因為李偉,因為李香是李偉的女朋友,因為李香懷了李偉的孩子,所以在於今心裡李香跟李偉一樣早早掛上了「可以犧牲」的標籤。

儘管接觸後於今調高了對李香的評價,可他依然不認為一個會看上李偉的女人是「珍稀品」。

結果,在痛下殺手後,於今發現自己錯了。

一個唇印、一張紙,李香在死後告訴於今:我比你聰明,我比你勇敢,我肯死在你手裡,是為了保護我的孩子。

這時,回想李香站在門外猶豫的那幾秒,回想推門而入的那個藍色背影,於今想象不到是何等的勇氣讓那個柔弱女子毅然赴死。

捫心自問,於今知道自己做不到,所以自己不如李香。

這原本應該是個精彩的女人,卻無聲隕落於異鄉的新年之夜。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於今寧願付出一些代價也要讓這個女人繼續活著,他甚至可能會娶這個女人為妻,一生恩愛相扶到老。

可惜,她永遠不會再醒來。

命運弄人,弄的既是無辜的李香,也是驕傲的於今。

終此一生,於今都忘不了李香的藍色背影和匆忙妝容,再遇不到讓他真心「不如」的女人。

放下懷裡的嬰兒,於今回到李香倒地的房間,他跪在李香身旁,拿起手帕,仔細疊好揣進兜裡,想了想,伸手摘下李香的一隻耳環,攥在手心裡,輕聲說:「我於今在此對著亡靈起誓,終生不娶,終生不育,將你和李偉的孩子視如己出,把她撫養成人,讓她幸福安樂,若違此誓,天誅地滅!」

……

……

出於安全原則,李香身邊的人全是拐著彎兒花錢僱的。

出於安全原則,劉行健在奧斯汀留了一個精幹小組,以應對突發事件。

也是出於安全原則,劉行健不在德克薩斯州,而是住在臨近的新墨西哥州的阿爾伯克基。

是夜。

極其自律的劉行健絲毫不受「異鄉佳節」影響,像平時一樣準時在房間裡做睡前放鬆瑜伽。

做到最後一組動作時,他的3號手機發出「嘀」的一聲,進來一條簡訊。

中止動作,劉行健起身走到桌前,拿起手機點開一看,眉頭一下皺了起來。

一個陌生號碼,發來一串數字和字元的奇怪組合。

盯著簡訊裡的數字和字元看了幾秒,劉行健迅速穿上衣服,揣著鑰匙和槍出門。

這條簡訊別人看不懂,劉行健看得懂,因為這是他教給於今和另外三個團隊骨幹的隱秘傳信手法。

簡訊內容翻譯過來就是:急!速與我聯絡!危!

因為後面這個「危」字程式碼,劉行健不能使用手機,只能找一個不在監控區的公用電話亭跟對方聯絡。而且,打完這個電話,他必須立刻轉移,離開阿爾伯克基。

發簡訊的會是誰?

發生什麼事了?

難道奧斯汀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