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我幾乎已經淡忘。

前世,同為草根階層,天長日久、日久生情,兩人就這樣自然的走到一起,原以為從此相濡以沬,白首不離的攜手走過風雨。

卻不曾料想過,一個半路殺出的富家千金,不費吹灰之力,便輕易的奪去自己本以為已經到手的幸福。

雖是一場傷心,一場失敗,但,至少,可以得出這樣的教訓,世事無定,你永無不會知道生活的下頁寫的是什麼?

前世中,大多穿越女主,根本不用刻意做什麼,只要呤幾首盜版詩,唱幾首流行曲,扭幾套自由舞,然後,便要以裝出淑女模樣,坐等便眾美男、帥可哥瘋狂的追求。

然而,於自己而言,或者,自己不是主角的緣故,所以,那些看似已成定論的那些個穿越理論從來沒在自己身上生效過,這一次,便也不抱什麼奢望。

幸福,需要自己爭取的。

自己本是來自二十一世的靈魂,倒追帥哥這類的事,其實放在前世,也算不得新鮮。不過,放在此時,比較驚濤駭世…

當然,倒追,亦還是要講策略的。

像那些個小丫頭片子,隔三差五,找個藉口送上什麼繡口、吃食之類,能不能對忘塵這個標準的呆頭鵝起到暗示的作用還在兩可間,倒是被忘塵這小子惡作劇般轉手送贈的戲碼,引得後院四處起火。相互掐架地事,略有耳聞。

退一萬步說,此招縱然有些效果,但,自己這個從未拈針引線的生手,又怎能拼得過過那些以刺秀為謀生手段的牛人。

所以,此招不過下策。

告白:明白無語的告訴忘塵,本小姐喜歡你,我們交往如何?這樣倒符合現代人的觀念,合則最好。不合則一拍兩散,大有你若無情我便休的乾脆利落之勢,也免了你猜我猜猜猜猜的猜心遊戲。情人不成,還可以做朋友的。

只是,不得不考慮這個時代的差異。這話,估計能把忘塵雷過半死,其後果,估計不容樂觀。

中策。

讓你要追的人倒追你.這樣方是上策。

當然,在其中,需要加入一些曖昧元素。引人無限遐想,偏又看似無辜。一如之前,只看忘塵那有些呆呆地反應,便可知其效果,一個字。贊。

心情很好。連帶著腳步不由自主的輕快不少。

才轉過走廊,便看到孃的身影:「娘

「他醒了?」孃的語氣淡淡的。雖是問句形式,卻是肯定的語氣。

「嗯醫術竟是如此高明

「嗯:明日帶著小姐到廟裡上香,順便小住一段時間以避暑!大概會有住上月餘時間,你要不要跟著一起去?」

我聞言不由一愣。心中升起一絲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