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致命邂逅青豆
看女生小說去書客居這個高階病房裡應有盡有,上百個頻道的液晶電視,各種女孩子們鍾情的時尚娛樂雜誌甚至還有漫畫書,雖然飲食受限制但仍花樣百出的清淡營養餐,還有漂亮活潑的小護士每天陪著聊天解悶,可林菀一點享受的感覺都沒有。陳勁每天都要來晃一晃,不知情的以為他是關心她,林菀當然不會自作多情,她知道他來不過是為了欣賞她的狼狽,她就是他陳列在玻璃櫃子裡的戰利品,是他鎖在籠子裡的瘸了腿的獵物,他每天來瞅一眼就會心情舒暢,就會倍兒有成就感。
正月十五一大早,林菀給王媽媽打了個電話,謊稱自己要加班,不能和他們一起過節,王媽媽在電話裡囑咐她別忘了吃一碗元宵,放下電話,她心裡酸楚難當,還有一種強烈的負罪感。
她的包已經被陳勁送過來了,她翻看著手機裡的通訊錄,掃過每一個名字,卻始終找不出一個人來解救自己。童話裡說,被困在城堡的公主會等來她的王子,可她不是公主,她的王子已經死了,現實也不是童話,但不是也就算了,為什麼還要有魔鬼呢?
她還撥打114查詢到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協會的熱線電話,可是當一個溫軟的聲音傳過來,問她有什麼問題需要什麼幫助時,她一下子就結束通話了。
神都不能救人,何況一個組織。
她剛學寫字的時候,爸爸還沒有疏遠她,在沒有媽媽的日子裡,他每天晚上坐在燈下耐心的教女兒寫名字。可是菀字筆畫多結構又複雜,她每次寫完林,再寫一個草字頭,然後就耍賴罷工,還讓爸爸給她改個好寫的名兒。爸爸說,「菀,是草木茂盛的樣子,我們菀菀現在是一顆小樹苗,以後會長成一棵高大茂盛的樹,還有,這個名字是你媽媽取的,如果改了,她若回來就找不到你了。」
多年以後,她幾乎忘記了爸爸的模樣,甚至忘記了自己也是有過媽媽的,卻唯獨記住了那一番話。於是她安慰自己,他們都不在身邊也沒關係,至少她還有父親給的姓,和一個寄予了美好願望的名。此時此刻,林菀又想起那段往事,於是握緊拳頭,似乎找回了一點力量,那種與生俱來的草木一般頑強的生命力。
晚上,陳勁派人送來一份元宵,林菀不肯吃,那人便像木頭樁子一樣杵在病房裡,拉著一張苦瓜臉說,陳總說了一定要看著您吃完我才能回去。林菀看了眼牆上的掛鐘,指標飄向九點半,團圓節,誰不想團圓呢,她嘆著氣端起碗,十幾顆元宵入腹,除了滑溜溜,什麼味道都沒吃出來。
林菀的小腿屬於輕微骨折,住院半個月後,石膏就拆掉了,可以出院回家養著了,但是陳勁要求再留在這觀察幾天。她沒反對,因為她知道即使反對也是無效的。四五天後,醫生又讓拍了片子,說是骨折處開始形成骨痂,恢復的不錯,林菀壓抑多日的心情稍微舒展。只是,就像電影裡總少不了大反派一樣,現實中難得的好時光裡也總會有一些惡人出來添堵。
今天陳勁不知是抽那股風,竟然在這裡呆了一晚上,眼看時鐘指向十點到了病人休息的時間,他還老神在在的坐在沙發上敲鍵盤,彷彿把這裡當成了他的辦公室。林菀在護士的照料下洗漱完畢在床上躺好,燈還開的大亮,某人頭也不抬,她咬了咬牙,拿了條毛巾蓋在臉上裝睡,然後就在噼裡啪啦的噪音中睡著了。
迷糊中感覺臉上癢癢的,林菀瞬間醒了過來,那件事之後她變得極為敏感,即便是睡著了也會保持幾分警惕心。這一醒嚇得她差點失聲尖叫,一個男人站在她的床邊,高大的身體擋住了光線,而他的手正停留在自己的臉上,掌心滾燙。她立即認出這人是誰,皺著眉問:「你要幹什麼?」
陳勁不答話,手卻漸漸向下,撫摸著她纖細的脖頸,林菀抬手拉開那隻冒犯自己的魔爪,一臉嫌棄的低吼:「別碰我。」
「就碰了怎麼著?我碰自個兒女人誰敢說個不字?」
「誰是你的?」
「是不是一試便知,據說女人身體是認主人的。」陳勁說著俯身壓過來,見林菀開始亂動,伸手壓住她的右膝,警告道:「小心你的腿,殘廢了我可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