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時,不知怎地,韓雨丹突然想起傅伯易曾對她說過的話。
她慘然一笑,那些人都是如此對待暗夜裡的人吧!毫無尊嚴,毫無自我!
「多少次想逃,卻都逃不掉。安總甚至給我爸爸定了個莫須有的罪名,讓他入了獄,而我也莫名拖了一屁股的債。自從發生媽媽的事後,爸爸明明就已經洗心革面了,可他為了得到我,竟不惜設計我爸爸。」
說到這裡,夜歌從韓雨丹懷抱裡離開,抬起頭,道:「你說,我這張臉是不是個罪惡?竟可以為了得到它而喪盡天良嗎?」
韓雨丹打了一個冷戰,輕輕搖了搖頭,道:「不是的,是他們過於邪惡,與你的臉無關。」
「後來我終於等到了機會,安總被暗殺了。我終於可以不用日夜承歡在他身下,只要還完所有的錢,我就自由了!」
「我很開心的是,在我過生日的今天,我終於還清了所有的錢,合同也是今天到期。所以,我終於可以離開暗夜了。而讓我最開心的是,今晚我遇見了你!」
當夜歌說完這句話時,牆上的鐘正好敲響了12點。
韓雨丹會心一笑,她情不自禁的握住夜歌的手,道:「是的,恭喜你!從今天開始,你自由了!」
夜歌笑了,多少年來,他是如此第一次毫無顧忌,真正發自內心的笑!
他笑得很甜,笑得很幸福!
緣分有時真的是很奇怪,人也是種莫名的動物。這兩個認識才幾個小時的人,竟能彼此敞開心扉,有種惺惺相惜的感覺。
夜歌算是熬到了頭,而她呢?卻是剛剛走進來。
現在的她不過是在重複夜歌的路罷了。
如果能選擇,沒人願意走這條路的。真的,如果能選擇的話……
可是,沒有關係,她雖然進來了,可他卻可以離開了不是嗎?
「你相信嗎?我們不過認識了才幾個小時,可我卻覺得在很久以前就認識了你,甚至能輕鬆的和你說起自己的事。」夜歌晶瑩剔透的眼睛直直望著韓雨丹。
「我相信,因為我也如此。」韓雨丹笑了。
不是愛情,卻勝過愛情,也許說的就是這種感情吧。
世間的事真的很奇妙,莫名的就將兩個毫不相干的人聯絡在一起。
「你是不是遇到什麼麻煩了?說出來,我們可以一起想辦法,不要在待在暗夜那裡了!那裡不是你能待的。」
他說的是「我們可以一起想辦法」,竟然是「我們」!
莫名的感動,莫名的難受,真是莫名的感情啊!
韓雨丹終於還是流下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