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回 一個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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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蕤軒,王氏摟著如蘭已經睡下了,華蘭卻還在抄寫《女則》,王氏心疼女兒,道:「你那五十遍不是早抄完了嗎?怎麼還不歇息,老爺送來的藥膏子還沒化開呢。」

華蘭直起脖子,昂然道:「我是家中最大的,若說犯過錯,便是我的錯最大,妹妹們罰抄五十遍,我自要多罰些才是。」

王氏對這個大女兒素來是七分疼愛三分驕傲,道:「我的華兒長大了,竟知道這番道理了,明日孔嬤嬤瞧了你的心意,自然會喜歡的。」

說起孔嬤嬤,華蘭陡然精神一振:「娘,我今日才算真正瞧見了什麼叫厲害不露聲色的手段!你看孔嬤嬤,平日裡連高聲說話也沒一句的,最是和氣厚道不過,可責罰起人來,卻頭頭是道,楞是訓的人無話可說,聽者心服口服;再瞧瞧她的作為,知道我們犯了錯,也不急著發難,卻是文火慢熬,慢慢將我們給制服了,嘖嘖,真厲害!一句還沒說,便早早準備好了下跪的蒲團,打手板子的戒尺,連打完後敷手掌的冰帕子也預備下來了,稱的上是算無遺策!從明日起,我要加倍與孔嬤嬤學東西,多長長見識才好!」

說的眉飛色舞,忽的轉眼瞥了母親一眼,嘆氣道:「母親,你要是有孔嬤嬤一半的本事,就輪不到那姓林的張狂了。」

「你這張嘴也該管管了,就怕你去了婆家也這般。」王氏反而憂心。

華蘭嬌嬌的一笑:「都是母親的種。」

王氏更是憂心:「我最怕的就是你這副脾氣,天不怕地不怕的,說好了是爽利明快,說壞了是尖酸刻薄,我當初嫁與你父親,算是低嫁,可如今你卻是高嫁,你當哪家婆婆都如你祖母這般好說話不管事?房裡塞人,偏疼別個媳婦,剋扣銀錢……林林總總,到時候有你的受的。」

華蘭驕傲的仰起頭:「我才不怕,將來呀,無論屋裡屋外,誰也別想插|進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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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古代婦女地位的問題。

春秋戰國就不用說了,短命的秦朝也不用說了,漢唐時代的婦女地位是很高的,兩漢的歷代太后都享有極其高的權利,動輒脅迫朝廷,把持皇帝朝政,呂后並不是唯一一個,只不過她比較出挑而已。

那時的皇室公主在父皇駕崩後,往往會以母親的姓氏做封號,例如陳阿嬌的母親,館陶公主劉嫖,又叫做竇翁主,衞子夫的長女,封號就是衞長公主;這多少有些母系氏族的意思。

而且大家都知道兩漢的政治是外戚政治,從某一方面也提高了婦女地位,大家千萬不要被那個寫《女誡》的班昭給騙了,她寫的和她自己做的完全是兩碼事,她自從守寡後,開班收徒,日夜和鴻儒經師討論學識,甚至在幫父兄修撰《漢書》時候,也從不避諱男女。

順便說一下,《女誡》是當時的漢和帝下旨讓她寫的,估計班昭就是把這當工作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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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唐朝,那真是身不能至心嚮往之。首先李唐皇室本就混入了大量的胡人血統,李世民的媽和老婆都是胡人,再加上隋唐之前長達三四百年的五胡亂華和南北朝,胡人的許多習慣都滲入了漢人社會。

尤其重要的是,唐三代後,女皇武則天橫空出世,她的上位不止是提高了婦女的家庭地位,更重要的是,她習慣使用很多女子做內廷官吏,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紀錄片《大明宮》,裡面很生動的說明了,武則天的文書官吏,內廷侍衞有不少女孩子,甚至還組建了女子蹴鞠隊,這樣以來女子的社會地位也大大提高了。

但很有趣的是,恰恰是女子權利高漲的漢唐,小妾的地位尤其低。

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戶婚》規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就是說,你有了一個明媒正娶的老婆,還要明媒正娶一個老婆的話,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個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過減輕一點罷了。所以,三妻四妾並不是說你可以娶三個老婆,而是說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個,但不能同時娶兩個。否則不僅要判刑,還要強迫與二婆離婚。《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就是說,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愛的小妾升為妻的話,就是觸犯了刑律,一旦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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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五代十國,大周后編的舞蹈,小周後調變的薰香,花蕊夫人的妖嬈,就可知道那時的風氣也很開放,好了,窩囊的宋代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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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那個討人厭的朱熹生在宋朝,大家就以為宋朝是個禮教嚴格的社會,不是的,朱熹在宋朝其實很不受待見,他的理論發揚光大是在明朝;因為兩宋,尤其是南宋,基本上是商業比重大於農業的,那時兩宋為了支付沉重的‘歲貢’,大力開啟海運,兩宋的船隊往返於太平洋各地,為宋室朝廷帶來了巨大的利潤,可以讓兩宋一邊付勒索款,一邊養著大量的文臣武將,並且老百姓還能過基本上可以的生活。

大家可以去看一下宋慈的《洗冤錄集》,不是看怎麼驗屍啦,看一下錄集中的案例,就可知道當時的市井老百姓還有當時的社會風氣,其實還是很風流婉轉的,當然,已經不能和漢唐相比了。

大家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一下《北宋生活顧問》或《南宋生活顧問》兩篇種田文。

至於兩宋的小妾地位,最有名的就是蘇東坡那愛妾換駿馬的故事,而且那小妾當時已經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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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種田文的始祖可以說是《紅樓夢》,曹公實乃古今第一大坑主,至今有多少人陷在坑裡。

明清時代是封建社會的成熟完善期間,不論是漢人一統的明朝還是遵從了漢人禮教的清朝,風俗習慣是很相似的。婦女地位進一步降低,偏房地位卻有些微上升,開始有了貞節牌坊,浸豬籠之類的宗族禮教。但是我這裡要說是,不要以為滿人的朝廷會比較尊重婦女地位些,不是的,明朝的婦女地位絕對高於清朝。

為什麼呢?首先,明朝的大boss是老朱家,從朱元璋開始就把自己的本家朱熹同志拎出來當聖人,明朝前朱熹壓根不算是聖人,這死老頭一輩子鼓吹存天理滅人慾,可他自己卻既扒灰又勾引漂亮尼姑,後來那尼姑還俗嫁給了他(從另一面可見宋朝風氣),但是人朱熹和朱明皇室是本家,所以也當聖人了。

明朝是個很矛盾很有趣的朝代,一方面,從那時起,婦女就開始被層層規矩禮教所束縛,但是另一方面,卻又明文出臺法律,賦予了婦女一部分權利,例如財產權(在室女的部分繼承權),人身權,甚至離婚權。

明代「為人|妻」的法律地位,基本上沿襲漢代以來傳統社會中家庭主婦的身份和地位,即遵循「三綱」之一的「夫為妻綱」的原則,從而形成了法律上「夫尊妻卑」的局面。但是明代的關於離婚權的範圍有了擴大,透露出一定的維護婦女權利的資訊。

看吧,明朝是不是很有趣,那麼為什麼會這樣矛盾呢?現在為大家隆重介紹一位真正的聖人——王守仁,即陽明先生。

他是個真正的全才,舉凡文學,政治,經史,軍事,哲學,甚至天文地理無一不通,甚至還懂種田,在發配貴州期間,還知道農民耕種,他所創立的‘心學’,修正了朱熹死老頭的那種瘋狂禁錮的‘存天理滅人慾’(就是把五歲的小女兒活活餓死,因為她定親的未婚夫夭折了這種破事),陽明先生提出天理何人慾一樣重要,以「致良知」為核心。

在此背景下,一部分士大夫階層,從上至下掀起了一股同情婦女疾苦的思潮。他們反對「女人是禍水」和「女子無才便是德」的陳詞濫調;主張寡婦改嫁;主張婚姻自由和個性的解放。

當然這種學潮風氣只是一部分的,始終不曾佔據明朝思想主導地位,但這依然給明朝婦女帶來了一部分權益,雖然很小。

請大家記住陽明先生哦,鞠躬,謝謝。

還有,隨著明朝中後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的萌芽的產生,必然促使社會風俗和價值觀發生改變,而新的社會風俗和價值觀又會帶動反禮教思想和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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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清朝,不知大家有沒有聽過一句話:二鬼子學鬼子往往比鬼子還鬼子。

滿人入關征服天下後,全盤接受儒家正統思想,為了彰顯他們統治的合理性,他們更加變本加厲的鼓吹禮教和規矩,從康熙開始,清朝的婦女所受的束縛越來越嚴重。

《探索發現》節目中有一期是關於貞節牌坊的,裡面很清楚的說明了一組資料,整個明朝的貞節牌坊加起來不過幾十座,而清朝卻有幾百座,每一座貞節牌坊都是多少女子的血淚熬成,這還是有表彰的,社會風氣如此導向,又有多少幾百倍於牌坊的寡婦,尤其是晚清,魯迅先生說的‘吃人的禮教’真是極其黑暗。

而清朝的妻妾制度進一步發生扭曲。大家看‘九龍奪嫡’等類似小說,會發現一個有趣現象,清朝在皇子娶嫡福晉之前,往往會給他先找一個側福晉,而當嫡福晉進門時,側福晉一般已經生兒育女(不要跟我說八阿哥那是個案),這種皇室習慣從本質上與儒家的夫妻婚嫁制度是嚴重衝突的。

漢族男子在正式成婚前,就算有通房,也不能抬為姨娘,姨娘是要喝過太太的茶才算數的,至於在正妻進門前,通房就生下孩子那是想也不要想;如果真發生了這種情況,那麼那個男子就很難娶到門當戶對的小姐了。

當然清朝的皇室並沒有把自己內部的側福晉制度往外推廣,但上行下效,達官貴人多少有些學去了。

所以作為一個女滴,不論‘九龍奪嫡’時代有多少帥哥,偶都是不願意去清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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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說明,本文是架空的,大致是明清時代的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