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全體幹警大會

官路 盡歡歲月 第1頁,共2頁

劉鎰華帶著小若水出現在保稅區公安分局時立刻震動了整個公安分局的人。

這就是劉鎰華營救的那個小乞丐?原來這個小乞丐竟然是一個童話公主一樣漂亮的小女孩……那幾個萬惡的香港投資商竟然差一點把一個這麼漂亮可愛的小女孩撞死?這真是太沒有人性了,就連張愛慶看到小若水之後都有點目瞪口呆,然後就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

假如劉鎰華緊緊抓住酒後駕車和麵前這個童話小公主大作文章的話,這一次林博強市長恐怕又要輸給市委副書記蔡正華了。

劉鎰華微笑著帶著小若水參觀了保稅區公安分局和保稅區派出所,小若水看到自己的大哥哥好像還是一個大官?就更高興得不得了,一個勁說那個算命的老爺爺就是活神仙一樣,竟然給自己安排了一個這麼好的貴人。

劉鎰華只好苦笑地告訴文若水同學,這些事情純屬巧合,如有雷同,那是扯淡!

劉鎰華本身就會八字、風水、面相、易經八卦……他知道如果按照八字一個人名著有沒有貴人,這個貴人給不給力是完全可以算出來的。

比如說八字日干是甲木,根據八字理論,屬牛和屬羊的就是天乙貴人。小若水恐怕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劉鎰華也沒有辦法給她算她的命中有沒有天乙貴人。

當然,劉鎰華知道這個世界或許會有其他比較神奇或者神秘的算命方式,反正文若水算得上是上天帶給自己的。有了這麼一個聰明可愛的小妹妹,劉鎰華心裡還是非常高興的。

「哥哥,這個地方是不是你最大?我怎麼看到每一個人都叫你局長,而且他們表面上都對你非常客氣。」來到了劉鎰華的辦公室,小若水突然問道。

劉鎰華正在喝水,差點噴了。他驚訝道:「哥哥算得上是最大吧。但是若水,你怎麼知道他們那些人只是表面上對我客氣?」劉鎰華以為小若水一定是隨便說說而已。

小若水撇嘴道:「哥哥,你真是太小看我了。這麼多年的流浪我要不會察言觀色早就了死了。那個算命的老爺爺交給我一個什麼「算心術」,就是讓我瞬間進入一種「功態、定態」,然後通過觀察別人的面相或者是眼神,就可以看得出這個人心裡在想什麼,他會不會可憐我,會不會給我吃的或者給我錢……我要是沒有這個本領可能就會多了很多徒勞無功的乞討。」

小若水說完嘆了一口氣,彷彿還在回憶過去那可怕的經歷。看看現在,再想想過去,小若水更加珍惜現在的生活,對劉鎰華的依賴性更加強了。

劉鎰華好像有點明白了,但又說道:「好像還是不怎麼明白,你怎麼能看的出哪些人是真心對我好,哪些人是虛情假意的?」

小若水撓了撓頭說道:「哥哥,這個我也說不出來。反正以前我就知道哪些人是真的可憐我對我好,哪些人是假惺惺地。這樣的話,我就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乞討了。當然,也不一定都是非常的準確,有的時候我非常餓了或者是靜下心來,就觀察得不是特別準確。」

劉鎰華嘴巴張開著,好久沒有合上。靠,這是什麼神秘武器?是小若水信口開河,還是真的有這種事情?劉鎰華突然道:「對了若水,在馬路上,你看到我的時候眼睛裡面好像突然放出了光彩……那是怎麼回事?」

小若水害羞道:「這個……老爺爺走了之後我就生病了,後來好了之後又非常餓,所以才深更半夜出去找吃的。人在暈乎乎的時候很容易進入功態,所以我第一眼看到就覺得你是這個世界上最關心我的人!因為我發現你那個時候正在萬分焦急地擔心著我的安慰……我那個時候突然間覺得自己很幸福,然後就傻傻地不會走路了。後來……哥哥就救了我。」

劉鎰華有點發暈。真的有這麼厲害麼?算了,這些東西都是玄而又玄的,不過小若水會些什麼東西都順其自然吧,反正只要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就會照顧小若水。

劉鎰華今天帶著小若水來可不是心血來潮,而是有意而為。

上午,劉鎰華組織召開了保稅區公安分局大會。保稅區分局和保稅區派出所所有的幹警都參加了這次會議。

劉鎰華至少是表面上的局長,今天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守軍沒有來,保稅區公安局政委張愛慶當然沒有辦法阻攔劉鎰華。他們只能在局黨委會以上為劉鎰華製造麻煩,類似這種全域性的會議張愛慶是沒有辦法公開和劉鎰華唱對臺戲的。那樣,保稅區公安局領導班子不和的訊息就會不脛而走,這對於張愛慶和劉鎰華來說都是不願意看到的。

是的,鬥爭有必要,但是沒有必要把鬥爭讓全天下人都知道。雖然全天下人都在猜測你們之間可能在鬥爭,但只要沒有確鑿的證據,就算全天下人都知道那又何妨?

會上,劉鎰華以小若水為例,講述了酒後駕車、嚴重超速的危害性。講述了及時出警、建立完善的報警系統的必要性。

劉鎰華在會上非常嚴肅地指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一條是鐵律。劉鎰華警告保稅區公安局全體幹警必須遵守這一條鐵律,如果發現誰敢酒後駕車一定嚴懲不貸。

當然劉鎰華這裡說的酒後駕車標準是比較寬鬆的。基本上可以理解是喝多了覺得不能開車。但是,這句話劉鎰華不能說,只能讓大家自己去領會領導的意圖。

在這個時候,還沒有五條禁令。

劉鎰華很清楚地記得在以前的歷史中自己部隊裡面的一個副團長轉業到公安局一個分局當副局長,當公安部五條禁令頒發以後,很多人都以為這次在開玩笑。結果,這個副團長有一次酒後駕車和一輛旅遊車追尾。這個副團長當時喝多了還下來大罵旅遊車的司機。

這個時候車上的旅客看到一個警察喝酒了開車,就打110報了警。

警察趕到之後一看是自己人就悄悄告訴這個副團長交警已經延誤出警,就是等著這個副團長趕快閃人,否則的話交警過來要驗證酒後駕車那就慘了!

結果這個副團長死活不走,認為五條禁令有什麼?只不過是表面文章而已。

交警拖延了30分鐘之後終於趕到了,一來看到這個副團長還在現場就傻眼了!怎麼辦?吹吧!一吹——醉酒駕駛!

當天,上報省公安廳。當晚,市公安局召開局黨委會議——開除!

是的,一個曾經在部隊風風雨雨那麼多年的副團長轉業到地方公安局的分局副局長……容易麼?就這樣被開除了!請注意——是開除而不是降級、撤職或者是警告之類。這個副團長一夜之間變成了下崗工人,無業遊民。後來很多被他修理過的犯罪分子經常就修理他……這實在是有點慘不忍睹!但是誰讓你酒後駕車違反了五條禁令?

後來,很多人不理解,認為這樣處罰實在是太嚴厲了。但是,市公安局沒有辦法!按照規定,如果有警察酒後駕車肇事之後市局隱瞞不報省廳……那麼市公安局局長撤職!在這種情況下,市公安局怎麼敢不上報?那個副團長怎麼能不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