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五百五十七章 傳言

官仙 陳風笑 第2頁,共2頁

像陰總自己就見識過類似的例子,他老家有池塘,可以放養鴨子,但是外地人不許放,本地人放也有定數,不許多放,有那自覺不含糊的,硬是要多放,回頭鴨子就被毒死了。

同行是冤家,這話說得一點都不假,尤其在養殖行業裡。

於是他嘆口氣,「太忠你提條件吧。」

他打這個電話是說情的,激化矛盾就沒意思了。

「養不好,就不要養了,太寧縣的魚,我北崇收了,」陳太忠淡淡地發話,「給他一週時間,要麼辦下證來,要麼把魚送到北崇來。」

「那我問一下吧,」陰京華掛了電話之後,衝旁邊的黃漢祥一攤手,「太寧縣若是不把魚賣給他,他就要弄死那些魚。」

這就是內容梗概,至於陳太忠說的辦下證來,陰總根本提都不提——一週之內,這壓根兒就是不可能的,光走程式也不止一週。

「這傢伙,」黃漢祥鬱悶地嘆口氣,「這傢伙具備這種能力,是吧?」

「估計他還能製造自己不在場的證據,」陰京華愁眉苦臉地回答,他認為對陳太忠的能力,再高估也不為過。

「那你跟太寧那邊說吧,」黃漢祥意興索然地擺一下手,「建議那邊把魚賣給北崇,不賣的話,咱就不管了……可以搞的生意那麼多,非要剽竊小陳的創意,有意思嗎?」

陳太忠給出一個星期的時間,也是有原因的,他要趕在三月之前,跟小紫菱把證件領了,然後五月初搞個訂婚儀式,至於說結婚……怎麼也得等城區改造和油頁岩專案完成之後了。

到時候,他打算休個長長的婚假……好吧,說實話,他打算在離開官場之後,再舉辦婚禮,那樣就能騰出手來,慢慢整頓自己的後宮,而不虞給人看了笑話去。

不過千小心萬小心,他要結婚的訊息,還是傳了出去。

正月十四十五兩天,北崇的煙花此起彼伏地盛開在夜空裡,甚至不少商戶都買了煙花來放,遠超陽州市區。

然而,陳書記沒有坐在那裡看,初三那場火災讓他繃緊了神經,並做出了元宵節應該注意防火防盜的重要指示,他自己也以身作則,帶著兩個協防員,騎著腳踏車四處轉悠。

一路上,有不少群眾認出了陳書記,就端出湯圓請他吃,這也是北崇的民俗,叫送團圓,元宵節家門口有外人的話,主家會送一碗湯圓,至不濟也要給一兩個湯圓——元宵節流落在異地,真的是可憐,送你個團圓吧。

陳書記從來沒在元宵節四下走動過,從七點到九點半,區裡煙花放完之後,他足足吃了一百多碗湯圓,到最後,他能吃下都不敢再吃了,只能說吃一勺子或者吃一個。

結果老百姓就抱怨陳書記脫離群眾,陳書記說我把以後三天的飯都提前吃完了——真把我撐得爆炸了,那就徹底脫離群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