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四百五十三章 大幕徐啟

官仙 陳風笑 第2頁,共2頁

可就算這樣,還有人出事,一個四五歲的小孩到離家很遠的地方玩,看見一汪不大的混水,想上前踩一下,噗通一聲人就掉進去了。

所幸是有人路過,見到小孩落水,馬上衝上前搶救——救人的這倆還是外地人,一個負責拉住一個的手,另一個探下半個身子去救人。

現在的北崇,別說本地人,外地人都搶著見義勇為,榮譽感啥的姑且不說,抓住機會就能掙錢,你稍微猶豫一下,別人下手了,錢就沒你份兒了。

施工單位聽說之後,馬上趕到現場,拍給那倆一萬塊錢——區裡類似情況的獎勵,不會超過五千,我給你倆一萬,拜託您二位走人,成嗎?

這種事情,要是傳到陳書記耳中,施工單位絕對吃不了兜著走,事實上,他們的防護措施已經做得很好了,有警示牌有隔離繩,就只差派專人來看管了,你說這小娃娃不識好歹,非要鑽過來玩,誰攔得住?

但是非常遺憾,陳太忠就不跟你講這些道理,他看防護措施,也看結果。

前一陣有個北崇人從朝田回來,回家路上想抄一段近路,短牆一翻,直接掉那邊新挖的溝裡了,摔了一個鼻青臉腫。

這人覺得挺晦氣的,不過他走的就不是正常人走的路,叫屈也不值得,他爬起來,打算去醫院處理一下傷口。

不成想沒走多遠,他這狼狽樣,被巡邏的協防員看到了,就喊他站住——你這臉上,怎麼回事?

於是,這個隱患就暴露了出來。

事實上,挖溝的那一家才叫冤枉,這個溝挖了時間不短,絕大部分人都知道了,那個地方為了防止別人抄近路,不但有警示牌,還扯了一個電燈過去。

好死不死的是,燈泡在昨天碎了,也不知道是誰幹的,施工方疏忽了一下,沒有及時更換燈泡,結果這位離家很久的主兒,就悲劇了。

協防員知道了以後,自然是要上報,暢玉玲聽說之後,把負責人叫過來,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責令他們做出深刻檢查,並處以兩千元的罰款——這翻牆的是個小夥子,年紀輕,沒大事,要是個老頭咋辦?

這都算幸運了,據說陳書記第二天聽說了此事,就要讓他們停工整改,徹查隱患,只是聽說暢區長已經做出處理了,才悻悻地哼一聲——下次別讓我碰上。

反正施工中,別說冤不冤的,碰上了,那就是活該倒霉,而陳太忠又格外強硬,根本不考慮什麼偶然現象的解釋——施工中的傷亡,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偶然因素造成的,這不能成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