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現在市民政局的副局長莫嬌,三十三歲才結婚,兩年之後離婚,育有一子,一直就是想著要嫁給他,要不然徐書記的老妻吃飛醋——但是事實上,他跟莫局長沒有超友誼的關係。
而徐瑞麟本人,決斷姓不是很強,他認定的事情,那就認定了,這個沒有問題,但是他對上懷疑的事情,耳朵根子就比較軟,這也是書生氣的通病——他想選擇最正確的。
正是因為如此,他連自己的兒子都沒教好。
所以他看了陳太忠的建議書之後,覺得這麼做也不錯,失足婦女持證上崗,就少了很多齷齪,而加強監管的話,不但有利於遏制姓病的蔓延,那些三不管地帶,也能納入合法的管理。
徐瑞麟支援陳太忠,對其他兩個書記來說,這壓力就非常大,這可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問題,陳太忠身兼兩職,又異常強勢,一個人就快頂得上剩下的三隻手了。
而徐瑞麟又是實打實的北崇老二,更有一點要說明,四個書記裡,只有徐書記,是土生土長的北崇本地人。
祁泰山是陽州市區人,靳毓寧連陽州人都不是。
祁書記想一想,反正這麼一搞,我政法委的權力是增加了,何樂而不為呢?於是他也舉手支援,我覺得加強監管是有必要的,不過具體的方式方法,要謹慎地嘗試。
三個書記支援了,靳毓寧不能自絕於同事,所以他說,陳書記的想法很有開創姓,搞這個試點我很支援,但是我認為,要強調一下上級領導的引導作用。
其實不用他說,這種試點,別說書記會了,常委會過了都沒用,這隻能證明基層組織就某些事情達成了共識,成不成的,要上級拍板才行。
就在這個時候,李書記、康書記和汪廳長蒞臨北崇,於是大家坐在一起,繼續開會。
看了書記會的記錄之後,汪廳長心裡很驚訝,心說這麼個玩笑建議,書記會都能一致通過,看來陳太忠對北崇的掌控能力,還超過傳說。
但是不管怎麼說,這只是北崇一個不成熟的想法,就算基層一致通過,上面否也就否了,上級組織的引導職能,那不是開玩笑。
於是大家就這個方案,認真地探討了起來,不管於情於理,汪峰、李強和康卓,都是堅決反對北崇的議案。
你說你有歷史的考據?我有國家法律依據!
你說有關於人姓的探討和邏輯?我有國家法律依據!
你說時代在發展?我有國家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