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治下,不許乞丐出現,是陳太忠一直以來的概念,尤其是現在的乞丐,基本上是沒有什麼人值得可憐。
劉海芳隱約能感覺到這一點,所以她點點頭,「這一點是我疏忽了,請您批評。」
「尤其像這帶著來歷不明的小孩的,」陳太忠指一指那倆人,「想一想楊紫萱……遇到類似情況,強制收容之後,有必要的話,要聯絡警察局辦案。」
「還有,」陳太忠扭頭看向王媛媛,「協防員要動起來,乞丐,來一個抓一個,然後送到收容所,北崇不是乞丐的天堂。」
「明白,」王媛媛點點頭,很乾脆地回答,陳書記用這樣語氣說話,她絕對無條件執行。
「從現在開始,」陳太忠手一擺,「只要是在街上要錢的,不管有任何藉口,統統抓起來,你去安排……誰有困難,讓他們來找政斧!」
類似困難,找政斧求助,該出面的也是民政局,這跟強制收容一點都不衝突。
「要是和尚和道士呢?」難得地,王媛媛還有點冷幽默。
「讓他們找廟去,」陳太忠哭笑不得地一擺手,想一想,他又補充一句,「要吃的可以,要錢的絕對抓。」
「好的,」王媛媛摸出手機,開始撥打電話。
這個時候,劉海芳已經通知了民政局,她壓了電話走過來,「這樣收容,民政局的財政壓力會很大。」
這個邏輯,其實挺有市場,民政局把人收容了,是要花錢養的,民政本來就是吃財政的,錢又不多,再收容上一大堆人——還可能得花錢買車票把人送走,久而久之,這曰子怎麼過?
而且乞丐這東西,有時候挺討厭的,你收容了他,就算遣返了,你前腳走,後腳人家就回來了,根本是無用功,費事兒勞神的。
「這本來就是民政局的職責,還說什麼壓力?」陳太忠有點惱火,這年頭的人,都習慣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就不錯。
不過再想一想,他也曾經做過類似的抱怨,就懶得多計較了,「壓力大什麼?搞得好了,民政局甚至可以自給自足。」
陳太忠可是在南方,經歷過差點被收容,他甚至為此一怒殺人,那他自然知道,收容了的人,是被拿來當免費勞工用的。
所以他就要借鑑這個路子,他在南方那邊殺人,並不是說徹底反對這種思路,收容所把人收容回來,被收容的人就得自食其力——天底下就沒有免費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