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不能就這麼算了,陳太忠微微一咬牙。
按照官場的邏輯,此事跟北崇的關係不大,只是馬芬和安德福之間的糾葛。
北崇不過是適逢其會,遭遇了馬老漢跳河,所幸的是,有人將其救了起來,至此,北崇就基本撇清了干係,至於說警察要勞教馬老漢,那是大家對社會秩序的維護和認知,有不同的理解,跟八卦沒什麼關係。
做為一個合格的官員,不該攪入這種泥淖裡,不停的口水仗,是很令人頭疼的,更別說可能被上級認為,這是沒事找事不夠穩重。
陳太忠也想息事寧人,就像宣教部長袁中凱說的,北崇的發展來之不易,要珍惜——遠觀的袁部長都能意識到這一點,更何況他這北崇的父母官?
但是有些事情……終究是不能忍的,馬老漢的無原則溺愛和馬芬的不孝,已經令陳某人看不過眼了,更別說現在的媒體,越來越地無下限,厚顏無恥、百無禁忌。
陳太忠不想評價,這種敲骨吸髓一般的消費,對馬芬是否公平,他只知道,媒體這麼做,是在挑釁他要重建的道德秩序。
此事如果發生在北崇之外,他無力干涉,也沒理由干涉,但是北崇既然沾了邊,就不能這麼算了——社會風氣的敗壞,多是始自坐視和縱容。
但是,該如何處置這幫人呢?陳太忠有點撓頭,此事不細想還好,細細一想,他發現還真的不好艹作——要不別人不願意多管閒事,實在是無例可循。
陳某人不怕跨省抓人,可是他既然自詡講究人,強調個以德服人,抓人就要有充足的理由,《南華時報》的行徑非常卑劣無恥,但是人家觸犯了什麼律法?
沒有犯法,便不能隨便抓人。
算了,還是先了解一下這個報紙的情況,再想對策吧,陳書記抓起手機,給李世路打個電話,要他幫忙調查一下。
行內人調查類似事情,總是很輕鬆的,不多時他就收到了訊息,這家報紙名字雖然起得霸氣,其實是某市黨委機關報的子刊,承包出去的姓質,別說在全國了,在當地的影響也不大。
這就是為什麼這家媒體敢亂來的緣故,正值衝打名氣的階段,各種要臉不要臉的手段一起上,待博到了大眾眼球,博出了江湖地位,若干年後,誰又會在意這報紙當初是怎麼成名的?
人是善忘的,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時代裡,有成功的光環所籠罩,誰會追究,昔時這是一隻白貓,還是黑貓?人家是成功者。
不過李世路也說了,承包這家報紙的主兒,是有點來頭的,所以敢搞風搞雨。
爹不像爹,女兒不像女兒,機關報都不像機關報,這哈哈鏡一般的扭曲……陳太忠憤憤地想著,心不在焉地拿起一根香蕉,剝了皮就咬,嘖,這味道,連香蕉都不像香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