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一十三章 幌子(召喚保底月票)

官仙 陳風笑 第2頁,共2頁

「目前還沒有,不過當時有省臺辦的人在場,還有籍貫北崇的臺胞,」朱奮起苦笑著回答,「真是運氣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麼時候輪到外人說話了?」陳太忠很不屑地哼一聲,「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誰想唧唧歪歪,告訴他們,衝我來……我說話算話,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該。」

陳書記在還是陳區長的時候,就表示過,要整頓北崇的社會風氣,對小偷小摸之類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不能像大城市一般,對各種小偷小摸行為徹底漠視。

「可是臺辦的人也說,現在是法治社會,」朱奮起鬱悶地嘆口氣,「書記,您能來一下醫院嗎?」

「我去醫院幹什麼?」陳太忠很奇怪地發問,「我都說了,誰不服氣找我來,無非是一個小偷,被憤怒的群眾打死了,大家很嫉惡如仇……這不是應該的嗎?」

他心裡確實是這麼認為的,所謂小偷,為什麼叫小偷呢?那就是要偷偷摸摸地行竊,見勢不妙就要撒腿跑人——知道自己心虛嘛。

偷的時候不許別人管,還大大咧咧地打擊報復,這還叫偷嗎?這叫搶!

「他有個同夥,脾臟破裂了,這個怎麼辦?」朱奮起問起另一個問題。

「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醫藥費分局墊付,」陳太忠輕描淡寫地發話,想到白鳳鳴都要讓學員付學費,他覺得自己實在太好說話了,「等小偷好了之後,做工抵債。」

「那我知道了,」朱奮起壓了電話之後,長嘆一聲,陳書記你說得再輕鬆,終究是死人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扛得住嗎?

不過總算還好,當時下手的人太多,致命一擊到底是誰幹的,這不好查清楚,而且,陳書記就不讓查了。

但是這年頭,終究是法治社會了,雲中的趙老漢在自家院子裡的樹上抹毒藥,毒死了別人家的羊,就要賠錢,最後在縣政斧門口服毒自殺。

而前屯的劉老二在自己的莊稼地裡下毒,毒死了李大嘎子的奶牛,也要承擔責任,這就說明——保護自己財產的行為,不一定是正確的。

那見義勇為打死人,可就更難說了,而且還被臺胞看了去。

他是這麼想的,陳太忠可不這麼認為,法院有解讀法律的權力,但是我區政斧有制定政策法規的權力——見義勇為,就是要鼓勵的。

大約在下午五點左右,陳書記正在區黨委辦公,韓世華帶了四個人進來,他指著一個肥碩的男人介紹,「書記,這是省臺辦的劉主任……想跟您談一談。」

「哦,劉主任啊,坐,」陳太忠笑著站起身,先伸手跟劉主任握一握,然後招呼這四位坐下,「我們太期待臺辦的支援了,也非常歡迎臺胞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