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二百一十章 有人搶貨

官仙 陳風笑 第2頁,共2頁

三隻被踩過的手粉碎姓骨折,有兩人肋骨骨折,尤其那個只吃了陳太忠一拳的年輕人,兩根肋骨骨折,三根骨裂,檢查的醫生直接問一句——這是被汽車撞了吧?

這樣的傷,別說在北崇,就算陽州的醫院,也不敢保證能處理得毫無後患,所以在對傷口做了簡單的清創之後,馬穎實調了一輛依維柯,儘快將三人送往朝田。

三個警察是非常地不服氣,信誓旦旦地表示,回了朝田之後,一定要找人過來報復——省廳的警察,不是隨便哪個阿貓阿狗都能打的。

但是馬總表示,這件事用官場手段解決的話,怕是不太合適——他還真是實話實說的姓子:你們跟陳太忠的衝突,只能算個人恩怨,襲警的罪名是用不上,不過要是想追究他故意傷害,那倒是可以。

但是事實上,如果不算襲警的話,單單一個故意傷害罪,還很難奈何得了陳太忠——跟陳區長抓捕其他幹部時面臨的問題一樣,那個幹部身份就很讓人頭疼,是一層保護傘。

更別說陳某人還不是一般的雜牌幹部,行政編的實職正處,正兒八經的北崇區政斧一把手,想搞下這樣的幹部,一個故意傷害罪是不夠的。

更別說北崇在他的領導下,經濟發展的成績斐然,最近抗擊[***]的成效,也是眾口稱讚,這樣的當紅炸子雞,哪怕用作風問題都很難扳倒的。

不過馬總也不是要息事寧人,他隱隱地暗示,你們有什麼非常規手段,只管上,出了事我給你們兜著。

依維柯車疾馳而去,馬穎實卻還不能走,紅外測溫儀他只運走三千五百臺,還有一千五百臺,暫時放在北崇的倉庫裡。

馬總來的時候,只帶了一張一百萬的匯票,還有二三十萬現金,他拿這麼點錢,就想把貨全提走——定金嘛,不需要太多。

但是陳太忠表示,這不合適,貨我可以給你留著,什麼時候你有錢了,什麼時候過來提貨——就這,都是別人沒有的待遇,換了其他省,誰跟你說什麼留貨?

後來經雙方協商,馬總又從別人那裡借了兩百萬,三百萬提了兩千臺的貨,再加上一千五百臺暫扣的,湊齊三千五百臺先運回去。

剩下的一千五百臺,北崇是說成什麼都不讓拿走了,一定要結清剩下的一千一百多萬元,才讓拿貨,要知道,提貨的是省裡的,而北崇只是下面一個縣區,真把貨全提走之後,想跟省裡要錢,那就不容易了。

馬穎實知道,自己這次跟陳太忠弄得很僵,生怕那一千五百臺出個什麼意外,所以他不能跟著回朝田,左右是明天上午錢就能到,他就再等一晚上了。

不過他是不想呆在北崇了,就在陽州找一家賓館住下,陽州想巴結馬書記的人更多,他稍微一露行跡,就有不少人上門拜訪。

這些人裡,就很有幾個不含糊的主兒,說起陽州地面上的事兒,都是一副大包大攬的樣子,說馬總你有什麼指示,只管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