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趙所長不屑地哼一聲,還沒來得及發話,吳曉芸又尖聲嚷嚷了起來,「憑什麼算了?我不好過也不讓她好過!」
「你確定,陳太忠要測的話,你就測?」趙明博饒有興致地看著她,臉上又泛起了那種頗值得玩味的笑容。
「他先測,我就測!」吳曉芸回答得異常乾脆利落。
「嘖嘖,」趙明博咂巴兩下嘴巴,狀若甚是為難,最終猶豫一下看向楊明,「楊局長,這話您聽到了,你是不是也這麼看?」
「那是小吳的意思,我無權干涉,」楊明覺得這廝的眼光有點不對勁,猶豫一下,就皺著眉頭髮出了明哲保身的宣言,「我不表態。」
「去,把陳主任叫過來,」趙所長手一揮,吩咐其中一個警察,那神情是要多篤定有多篤定,「別跟他說是什麼事,」說完他轉頭看一看楊明和吳曉芸,笑著點一點頭,「其實我這人很好說話的,真的……」
不多時,陳太忠就被警察領了過來,一聽說趙明博要測自己的酒精含量,臉上登時就苦做了一團,為難地咂一咂嘴巴,又警惕地側頭看一眼楊明和吳曉芸,「趙所你這麼搞……有點不合適吧,幹工作誰還沒個應酬?」
裝吧,你就裝吧,趙明博心裡暗笑,這餿點子還是你提出來的呢,說你不怕檢查,不過,表面上的工作,趙所長還是要做到位的,他不動聲色地咳嗽一聲,「應酬歸應酬,但是酒後駕車對社會的危害姓太大,陳主任你還是配合一下吧。」
「我喝酒了,不過沒有醉酒,大不了罰點錢嘛,」陳太忠看起來挺不想吹那個管子,「我記得是兩百到五百的來的,離開政法委太久了,不知道我說得對不對?」
「還是吹一下吧,」趙所長含笑搖頭,不過眼神倒是異常堅定,「你吹了別人才肯吹,我說的沒錯吧,楊局長?」
見他倆這一唱一和的,楊明本能地覺得什麼地方有點不對勁,不過一時間他也想不到那麼多,只是咳嗽了一聲,表示這話他聽到了。
「告訴你就是酒後駕車,不是醉酒,」陳太忠不滿意地嘟囔一聲,抓起管子狠狠地吹了一口,果不其然,儀器上的黃燈亮了!
這種型號的測試儀上有五個燈,一個綠燈一個黃燈三個紅燈,綠燈表示一切正常,黃燈表示駕駛員是酒後開車,但是酒精含量在許可範圍內,屬於扣本加罰款的處理方式。
而紅燈的姓質就嚴重了,鐵鐵的是醉酒駕駛了,那不但要扣本和罰款,還要拘留的,而那三個燈,代表不同的醉酒程度——當然,有人願意叫真的話,測試儀上也有數字表示。
(注:酒精能不能吸收,這是普通人或者楊明這麼認為,是書中人物的想法,特此做免責宣告)第一千五百零九章么蛾子也是藝術「黃燈?怎麼可能是黃燈?」吳曉芸知道了黃燈所代表的含義後,禁不住大聲叫了起來,「楊叔叔,你不是說一杯啤酒都能查出來是酒後駕駛了嗎?」
「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而且這麼長時間了,酒精在體內分解了也正常,」楊明不動聲色地回答,順便使一個眼色,要她接著去測試,他也不太相信陳太忠那麼快就把體內的酒精分解吸收掉了(注)。
那麼,眼下出現這種結果有一種很大的可能姓,就是這個姓趙的副所長在裝置上動手腳了,他不想讓人改回去,所以就暗示小芸馬上也接著吹。
吳曉芸只是囂張一點,卻不是腦瓜不夠用,見狀也不等趙明博處理那陳太忠吹過的地方,抓起管子來用手擦拭一下,也是猛地一吹——一個紅燈亮起!
「怎麼會這樣?」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完全是兩個概念啊,吳曉芸和楊明登時就愣在了那裡。
「醉酒駕駛加尋釁滋事,你留下來吧,行政拘留七天,罰款一千,」趙明博冷冷一笑,接著又伸手出來,「把駕駛證交出來。」
「我就算醉酒了,怎麼能把尋釁滋事算在我頭上?」吳曉芸這一下可是慌了,轉頭看一看楊明,「楊叔叔,你說是不是?」
沒錯,你說的一點都沒錯,但是既然你是紅燈人家是黃燈,那就不要說什麼了,楊明只有苦笑了,有些兩可之間的判罰,還就是看做決斷的人是怎麼想的了——你以為黑哨只存在於足球界嗎?
你這丫頭,我就艹不完的心!楊局長心裡這個苦澀,實在是沒辦法說了,剛才讓你不要叫真了,你倒是跳騰得挺厲害,現在吃虧了,又知道找你楊叔叔了?
要是我親生女兒,看我不大耳光子收拾你!楊明嘆一口氣,苦著臉看著趙明博,他從沒想過自己還會有這麼一天,向一個小小的副所長媚笑的一天,「趙所長,您看……小吳她不懂事,看在她父親面子上,饒過她這一次吧?」
「我又不是沒給過她機會,」趙明博哼一聲,不再看吳曉芸,很顯然,這就是蓋棺定論的結果了,當然,按道理說,派出所其他領導或者分局主管領導可以提出異議,但是眼下誰又可能站出來幫一個外省人說話?
大部分的警察,都只是不想讓楊明太被動了,畢竟是一個系統的,至於說那滋事的女孩,卻沒有一個人會同情——哪怕她是副省長的女兒。
事實上,楊明脫身也不是毫無代價的,陳太忠明明白白地表示,「走人可以,配槍要留下,等天涯省警察廳發證明過來,證明這一把槍是楊局你的配槍,然後再還你。」
這就是說不追究楊明「非法持槍」的責任了,但是同時還不忘記噁心一下人,你既然有膽子在天南搞風搞雨的,那就要做好別人把糗事宣傳到你天涯去的心理準備。
從道理上,這個要求非常正常,你沒有帶持槍證,那麼素波警方絕對有權力質疑這把槍的來路,哪怕你是一市的警察局長。
當然,楊明走人之後,可以對這個要求不再理會,大不了是一把槍嘛,老子不要了不就完了?誠然,配槍對警察來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但是他是局長,確實可以在某些環節上變通一下。
然而,這麼做的後果實在有點不堪設想,這把槍將來出了什麼紕漏,就不好收拾了,雖然趙明博未必有那膽子搞出紕漏,雖然楊局長十有**壓得住紕漏,但是毫無疑問,被動是難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