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忠到達大昌派出所的時候,科委的兩個人正同攤主對峙呢,三個警察在一邊束手站著,一副不偏不向的樣子。
科委的人拿出破爛不堪的眼鏡,「你看,這就是你們打爛的,我們沒動手吧?」
另一個也晃晃赤裸的左腳,「我的鞋還在你們店裡呢,誰在我背上砸了兩拳?你總不能說,我把自己的鞋扔出去,打了你們的人吧。」
陳太忠怒氣衝衝地闖了進去,手一指那三個警察,「誰姓江?給我站出來,你們放心,我今天來,是講道理來的。」
講道理來的,通常就是打算不講理的,這點事情,三個警察明白,一個長了招風耳的警察笑嘻嘻地招呼上了,「您是陳處吧?」
陳太忠的形象,在鳳凰的警察系統,快人所共知了,這位一看對方的年輕身高,就判斷出個**不離十來。
「處不敢當,就是副處,」陳太忠這話裡,透出了八分的怨氣,別跟哥們兒扯那麼多,我不吃奉承,今天來就是要個說法。
科委的人,他還不是認得很全,不過這二位在科委本部,別的不說,只看眉眼他也能分辨出個一二來。
「把我的人押到這兒,不知道是個什麼說法兒啊?」他冷哼一聲,斜眼看著那招風耳的警察,「我說……誰姓江,站出來我認識認識。」
「江所出去打‘雙搶’了,」招風耳笑著解釋,心裡卻是在嘀咕,這瘟神的囂張,還真不是蓋的,百聞真的是不如一見啊。
當然,相關的遮掩還是要有的,「這個,今天我們接到群眾舉報,說是有人打架鬥毆,這不?就把當事雙方叫過來問一問。」
「科委這一方,被毆打的樣子我見到了,打架總是雙方的吧,」陳太忠笑嘻嘻地點點頭,隨手一指那精壯漢子,「他們這邊,誰被毆打了呢?」
招風耳聽得就是一愣,心說這瘟神果然名不虛傳,找藉口和理由,都是一找一個準,說不得就只能拽拽陳太忠的衣角,「陳主任,有點誤會啊,咱們借一步說話,成不成?」
成不成?肯定成啊,自打他進來,人家態度一直挺端正,陳某人好的就是個面子,王宏偉又是整天衝他擺個死人臉,警察局長的面子,該照顧的時候,那得照顧一下。
等到招風耳把他拽出去,如此這般地一解釋,他才明白過來,攤主那邊打招呼了,科委的這倆原本是該一進來就吃點苦頭的。
可是那江副所長一聽這倆是科委的,登時就有點六神無主了,那可是瘟神的地盤啊,好吧,就算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科委的若是作殲犯科,國法也容不得徇私,可是人家是在工作的時候,被派出所抓進來了,這問題可就嚴重了。
倉促之下,江所給同學打個招呼,要他也趕緊來派出所,把事情說清楚,等到他從同學口中聽明白原委,不由得苦笑一聲。
「嘖,這事兒麻煩了,科委可不是好惹的,你趕緊地找點理由啊,你先待著,最近清湖雙搶挺厲害,要支援呢,我出去一下先……」
「科委那破地方,不是好惹的?」攤主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還沒反應過來呢,自己的同學已經抓起大簷帽,頭也不回地走了。
第九百零九章吃拿卡要(下)聽招風耳的警察解釋完這些,陳太忠心裡也有數了,「我說,沒有什麼條例上說,科委不能對某些商品——我說的是民用品不是軍品,進行檢查,是吧?」
「呵呵,這您也都明白了,陳主任,就不要難為我們了,好不好?」招風耳苦笑,「無非就是這混蛋不開眼嘛,打了人,賠償損失……這可以吧?」
「呃……」陳太忠沉吟一下,覺得這建議合情合理,既然對方肯賠償,那就是理在自己這一方,對辛苦工作的同志,也算有交待了。
「賠償不需要多,合理就行了,嚴懲打人兇手的事兒……我也不說了,你們適當處理吧,」他笑著點點頭,「不過呢,一定要道歉,怎麼樣,我這條件不過分吧?」
「不過分,不過分,」招風耳高興得連連點頭,心說這瘟神可不像是外面說的那麼不講理,可見有時候,傳言未必是實,「我儘量讓他們多賠一點,體現一點誠意出來。」
「嗯,那樣最好了,」陳太忠不置可否地點點頭,「我也踢爛他們兩塊木板,咱們照價賠償,不欺負他們。」
事情商量得很是不錯,不過,在執行過程中,卻是出了偏差,那攤主一聽說要自己道歉,還要賠償,馬上就嚷嚷了起來,「他們藉著自己是公家單位,吃拿卡要……說是給錢就沒事,不給錢就要我好看,要封我的門兒……」
「像這種情況,是個人就受不了吧?」那廝渾然不管警察們遞來的種種眼色,慷慨激昂地陳詞著,「錢我可以給啊……可是,他們有什麼資格跟我要啊?天底下,還沒說理的地方了?」
一干警察默然不語,心說你跟瘟神說理,倒也算是有姓格了,人要找死,那真是攔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