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一、地主、官僚和人民的義務/h2「在封建國家中,皇帝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各地方分設官職以掌兵、刑、錢、谷等事,並依靠地主紳士作為全部封建統治的基礎。」[1]
紅軍起義的目的是推翻蒙漢地主階級的聯合統治,就這一點而說,任務是完成了,蒙漢地主階級的聯合統治確是被推翻了。但是,更進一步,解除階級對階級的壓迫,卻失敗了。廣大各族人民共同鬥爭的勝利果實被朱元璋所吞沒了。在朱元璋二十年血戰的過程中,他最初掌握的主要軍事力量是地主武裝部隊,後來一部分舊地主參加了他的政權,還陸續招降了一批地主武裝部隊,出身農民的紅軍將領也由於取得政權而轉化成新的地主階級了。其中朱元璋和他的家族便是新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這種變化是由階級本質決定的。農民是小土地所有者,勤勞樸素,一生在飢餓線上掙扎。在遭遇到殘酷壓迫、剝削時,他們會奮不顧身,起而反抗。但是還有小私有者的一面,他們渴望能有更多的土地,過更好的日子,在取得勝利以後,他們中間的一些立了功的將領,就蛻變了,成為過去他們所堅決反對的地主階級分子了,事物的發展使他們走到了自己的反面。
元末紅軍起義對舊地主階級發生了淘汰的作用,特別是中原地區。一部分大地主被戰爭所消滅了,遺留下數量很大的空閒的土地,元代後期土地過分集中的現象消失了,這些土地由無地少地農民耕種。在一個歷史時期內,中原地區的土地呈現出分散經營的過程,階級矛盾緩和了。但在另一方面,東南地區一部分舊地主卻由於戰爭而鞏固和上升了他們的地位,同時,從戰爭中又湧現出一批新的地主階級。他們佔有的土地主要在東南人口較為密集的地區。舊新地主佔有的土地越多,無地少地的農民也就越多,就這樣,這些地區的階級關係又緊張起來了。結果是從朱元璋建立新皇朝的時候起,江南地區新的農民戰爭,農民反抗地主的戰爭就洶湧澎湃地展開了,地區之大,次數之多,鬥爭的激烈程度,都超過了歷史上任何時代。
元末的農民革命戰爭,破壞了舊秩序和推翻了壓迫人民的蒙漢地主階級聯合統治機構。他們痛恨、仇視地主,儘管在認識上還不可能把地主當作一個階級來對待,但在行動上,卻對地主毫不寬容,逮住就殺,沒收地主的糧食、浮財,例如地主階級的文人宋濂記當時情況說:
當元之季,「大盜」起沔陽,蔓延江右,陷吉安,既而州兵搗走之。「盜」所過井落,民皆相梃為變,殺掠巨室,慘酷不忍聞。[2]
貝瓊也說:
海內兵變,江南北巨姓右族,不死溝壑,則奔竄散處。[3]
地主階級則正好相反,他們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財產,就不能不維護舊秩序,就不能不擁護舊政權。階級利益決定了農民和地主分別站在敵對的陣營。在戰爭爆發之後,地主們用全力組織武裝力量,稱為「民兵」「義兵」或「鄉兵」,青軍,黃軍,建立堡砦,抵抗農民軍的進攻。現任和退休的官吏、鄉紳、儒生和軍人是地主軍的將領。他們受過教育,有文化,有組織能力,在地方上有威望,有勢力。雖然各地方的地主軍人各自為戰,沒有統一指揮和全面作戰計劃,軍事力量也有大小強弱的不同,但因為數量多,分佈廣,作戰頑強,就成為反抗紅軍的主要敵人了。見於明初人記載的如答失八都魯:
至正十二年五月,招募襄陽官吏及土豪避兵者得「義丁」二萬,編排部伍,敗「賊」於蠻河。[4]
劉燾孫:
至正壬辰,天下兵起,紅巾亂湖南,常寧陷,州長貳皆棄城遁。(儒學正劉)燾孫獨不去,因集民為兵,有眾萬計,克復其州治,就以「民兵」守之。[5]
胡深:
至正壬辰,江淮俶擾,「盜賊」蔓延閩浙,由建之浦城、松溪入龍泉,……公乃集「鄉民」共為守禦計,而結寨於湖山。[6]
胡嘉祐:
元季處州屬縣「寇」蜂起。……嘉祐走白縣令……散家財,募武健之士,得千餘人而什伍之,大署其旗為「義兵」,「寇」至輒迎擊。[7]
陳天錫:
元至正十二年壬辰,「大盜」起江漢間,郡縣相繼陷,聚落民爭揭竿為旗以應寇。天錫白監郡……「自度鄉里健兒,一呼之間可得千人。甲冑糗糧,當一一自給,不以煩縣官。……」天錫還,朝夕聚兵訓練如前謀。[8]
蕭思和:
當元季「寇」亂,所在靡寧。……(吉安)蕭思和父子挺然發帑倡義,保障其一鄉,終亂不見兵,至今號其裡曰桃源。[9]
徽州羅氏:
至正辛卯,蘄「盜」起。……羅氏諸子募健兒數百人,整其隊伍,部領詣轅門請自效。[10]
永康呂氏:
元至正之季,民反處州為「盜」,轉掠而東,陷永康、婺,諸縣繹騷弗寧。永康太平裡大族呂君文燧散家資數千萬,與弟文燁合謀,募裡強壯子弟得二千人,將之與「盜」屢戰,「盜」敗走,復其邑,斬獲甚眾。[11]
東莞李氏:
東莞李氏尤豪於諸族。朝政不行,「盜賊」蜂起,富民各專武斷,聚兵自衛。既而各據鄉土,爭為長雄,或更相攻掠,井邑蕭然。府君亦結民為保,內援官軍,外御群「盜」,里人賴之以安。[12]
經過二十年的長期戰爭,長江南北的巨族右姓,有的死於戰爭,有的逃亡到外地。如江陰州大姓許晉:
至正十二年七月,紅巾陷錢塘,九月陷吳興、延陵,十月陷江陰州。州大姓許晉與其子如章,聚無賴惡少,資以飲食,「賊」四散抄掠,誘使深入,殪而埋之。戰於城北之祥符寺,父子俱死。[13]
安陸劉則禮:
至正辛卯,兩河亂,乃割財募兵,隸四川平章爻著麾下,攻安陸、襄、樊、唐、鄧,悉討平之。兄弟子侄多死於兵。[14]
以上這些例子都是長江以南地區的。至於中原地區,戰爭更加激烈、慘酷,地區更廣,時間更久。不只是這個地區的地主大量地為紅軍所消滅,就是參加擴廓帖木兒、孛羅帖木兒和關中四將的關、陝、魯、豫等地的地主,也大部分隨著這些地主軍的消滅而消滅了。
一部分舊的大地主被消滅了,另有一部分中小地主的武裝則因勢力孤單,兵力不敵,投降了朱元璋,參加到這一新統治集團中來。如至正十八年十二月,浦江縣民蔣可大等以「民兵」來降。二十一年池州東流縣「鄉兵」頭目許山,自壬辰兵起,聚眾二萬餘人以捍鄉里,至是來降。二十二年江西寧州土豪陳龍遣其弟良平率分寧、奉新、通城、靖安、德安、武寧六縣「民兵」二萬來降。守吉安的土軍元帥孫本立等也來降。二十四年溫州土豪周宗道、湘鄉土酋易華降,等等。至於元璋初起時,裹脅驢牌寨的三千「民兵」,和橫澗山「義兵」元帥繆大亨以其眾二萬人降附。攻集慶時,「義兵」元帥陳兆先和康茂才全軍降附,成為元璋軍隊的主力,那就更不用說了。
這兩部分地主,舊地主階級的殘存力量和新興的地主階級構成朱元璋統治集團的基本力量,統治基礎。
此外,還由於土地分散經營的結果,農業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孳生了為數廣大的中小地主階層。這部分人經濟力量不大,卻人數眾多,有文化,有知識,在政治上沒有特權,因而不能不擁護、支援新的統治階級,企圖取得政治上的特權,來保障和擴大自己的財富。這個階層的代表人物,當時的知識分子——儒士,是新朝官僚機構所需要的官僚的主要來源。
朱元璋和他的絕大部分將領都是貧苦農民出身的,過去都曾親身經受過地主的剝削和壓迫。但是,他初起時掌握的主要軍力卻是原來的地主武裝,在渡江以後,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大量參加了,浙東的幾家地主大族參加了,各地的許多地主武裝降附了,他的政權也就不能不逐步變質,走到了反面,成為地主階級的政權了。
朱元璋由農民起義領袖逐步轉變成為地主階級的政治利益的代表,他當然是尊重、維護地主階級的利益的。但是,事情並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樣,大地主們也有兩面性,一面同樣尊重、維護他的統治,另一面,隨著農業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大地主們家裡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隱瞞土地面積、蔭庇漏籍人口等手段來和皇家統治集團爭奪土地和人力,直接影響到皇朝的財政、稅收和人力使用,「捐稅體現著表現在經濟上的國家存在」[15]。「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16]。由於大地主們的隱瞞、蔭庇、強佔、舞弊,皇朝的經濟基礎發生問題了,地主階級內部矛盾發展了、激化了,為了保障自己的經濟基礎,非對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擊不可。
朱元璋從渡江以後就採取了許多保護地主階級利益的措施,例如龍鳳四年取金華,便選用金華七縣富民子弟充宿衛,名為御中軍。[17]這件事一方面表示對地主階級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軍事措施,因為把地主們的子弟徵調為禁衛軍人,隨軍作戰,等於作質,就不必擔心這些地區地主的軍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選取直隸應天諸府州縣富民子弟赴京補吏,凡做一千四百六十人。[18]也是同樣作用。對地主本身,洪武三年做的調查,以田稅多少比較,浙西的大地主數量最多。以蘇州一府為例,每年納糧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戶;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戶;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戶;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戶,共五百五十四戶,每年納糧十五萬一百八十四石。[19]三十年又做了一次調查,除雲南、兩廣、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隸應天十八府州,地主們田在七頃以上的共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戶。編了花名冊,把名冊藏於內府印綬監,按名冊以次召來,量才選用。[20]應該看到,田在七頃以上,在長江以南的確是大地主了,但在長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地主對封建統治集團和農民來說,也是有兩面性的。一面是他們擁護當前的統治,倚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業。朱元璋說過:「孟子說:有恆產者有恆心。富民中多有素行端潔,通達時務的。」叫戶部保薦交租多的地主,任命為官員、糧長。[21]一面他又指出「富民多豪強,故元時此輩欺凌小民,武斷鄉曲,人受其害」[22]。以此他對地主的政策,也是兩面性的,雙管齊下,一是選用做官僚,加強自己的統治基礎;一是把他們遷到京師,繁榮首都,同時也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舉法未定之前,選用地主做官,叫作稅戶人才,有做知縣、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23]例如,浙江烏程大族嚴震直就以稅戶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書。[24]又以地主為糧長,以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況,容易被黠胥宿豪矇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聲望的地主來徵收地方賦稅,負責運到京師,可以減少弊病。[25]洪武四年九月命戶部計算土田租稅,以納糧一萬石為一區,選佔有大量土地納糧最多的地主為糧長,負責督收和運交稅糧。[26]如浙江布政使司人口一百四十八萬七千一百四十六戶,每年納糧九十三萬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設糧長一百三十四人。[27]糧長下設知數(會計)一人,鬥級(管鬥斛秤量的)二十人,運糧夫千人。[28]並規定對糧長的優待辦法,凡糧長犯雜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納鈔贖罪。[29]三十年又命天下郡縣每區設正副糧長三名,編定次序,輪流應役,週而復始。[30]凡糧長按時運糧到京師的,元璋親自召見,談話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31]元璋把徵糧和運糧的權力交給地主,以為「這個辦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無侵漁之患」[32]。「免地方官科擾之弊,於民甚便」[33]。他把地主也當作良民了。但是事實恰好相反,不少地主在做了糧長以後,在原來對農民剝削的基礎上,更加上了皇朝賦予的權力,如虎添翼,肆行額外剝削,農民的痛苦也就更深、更重了。例如,糧長邾阿乃巧立名色,科擾民戶,收舡水腳米、斛面米、裝糧飯米、車腳錢、脫麩米、造冊錢、糧局知房錢、看米樣中米等,通共苛斂米三萬二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正米止該一萬石,邾阿乃個人剝削部分竟達米二萬二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農民繳納不起,就強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變賣牲口,以及衣服、緞匹、布帛、鍋灶、水車、農具等。[34]又如嘉定縣糧長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徵糧附加到十八種。[35]農民吃夠了苦頭,無處控訴。[36]朱元璋也發覺糧長之弊,用嚴刑制裁。儘管殺了不少人,糧長依然作惡,農民也依然被額外剝削,改不好,也改不了。[37]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糧以外,同時還採用漢高祖徙天下豪富於關中的政策,洪武三年移江南民十四萬戶於鳳陽(這時鳳陽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戶五千三百戶於南京。[38]三十年又徙富民一萬四千三百餘戶於南京,稱為富戶。元璋告訴工部官員說:「從前漢高祖這樣做,我很不以為然。現在想通了,京師是全國根本,事有當然,確實不得不這樣做。」[39]
江南蘇、松、杭、嘉、湖一帶的地主被迫遷住鳳陽,離開了原來的鄉里田舍,還不許私自回去。這一措施對於當時東南地主階級是極大的打擊。舊社會的地主階級離開了原來佔有的土地,也就喪失了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了。相對的以朱元璋為首的新地主階級卻可以因此而加強對這一地區人民的控制了。這些家地主從此以後,雖然不敢公開回到原籍,卻偽裝成乞丐,以逃荒為名,成群結隊,老幼男婦,散入江南諸州縣乞食,到家掃墓探親,第二年二三月間又回到鳳陽。年代久了,也就成為習慣。五六百年來鳳陽花鼓在東南一帶是婦孺皆知的民間歌舞,歌詞是:
家住廬州並鳳陽,鳳陽原是好地方。
自從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40]
地主們對做官、做糧長當然很高興,感激和支援這個維護本階級利益的政權。但是,地主階級貪婪的本性是永遠也不能改變的,他們決不肯放棄任何一個可以增加佔領土地和人力的機會,用盡一切手段逃避對皇朝應納的賦稅和徭役。例如,兩浙地主所使用的方法,把自己的田產詭託(假寫在)親鄰佃僕名下,叫作「鐵腳詭寄」,普遍成為風氣。鄉里欺騙州縣,州縣欺騙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詭寄」。[41]此外,還有灑派、包荒、移丘換段等手段。元璋在處罰了這些地主以後,氣憤地指出:
民間灑派、包荒、詭寄、移丘換段,這等都是奸頑豪富之家,將次沒福受用財賦田產,以自己科差灑派細民;境內本無積年荒田,此等豪猾買囑貪官汙吏及造冊書算人等,其貪官汙吏受豪猾之財,當科糧之際,作包荒名色徵納小戶,書算手受財,將田灑派,移丘換段,作詭寄名色,以此靠損小民。[42]
地主把自己的負擔通過舞弊手段轉嫁給「細民」「小戶」「小民」,也就是貧苦農民,結果是富的更富,窮的更窮了。[43]地主階級侵佔了皇家統治集團應得的租稅和人力,貧苦農民加重了負擔,皇朝一方面田賦收入和徭役徵發都減少了,一方面貧苦農民更加窮困飢餓,動搖和侵蝕了統治階級的經濟基礎,階級內部發生矛盾,鬥爭展開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頑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鬥爭的物件是地主階級中違法的大地主,辦法有兩條,一條是用嚴刑重法消滅「奸頑豪富之家」,一條是整理地籍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