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不生法亦不生非法
從非法不生法及於非法
從法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二俱不然。從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則無因。無因則墮斷常。若已至從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為生。則為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無因生。是事不然。若已失從法生法者。是則失因。生者無因。是故從失亦不生法。從法不生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法名有。云何從有相生無相。是故從法不生非法。從非法不生法者。非法名為無。無雲何生有。若從無生有者。是則無因。無因則有大過。是故不從非法生法。不從非法生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云何從無所有生無所有。如兔角不生龜毛。是故不從非法生非法。問曰。法非法雖種種分別故無生。但法應生法。答曰
法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從自他生云何而有生
法未生時無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不自生。若法未生則亦無他。無他故不得言從他生。又未生則無自。無自亦無他。共亦不生。若三種不生。云何從法有法生。複次
若有所受法即墮於斷常
當知所受法為常為無常
受法者。分別是善是不善常無常等。是人必墮若常見若斷見。何以故。所受法應有二種。若常若無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墮常邊。若無常即墮斷邊。問曰
所有受法者不墮於斷常
因果相續故不斷亦不常
有人雖信受分別說諸法。而不墮斷常。如經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而不斷滅。雖說罪福無量劫數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滅相續故往來不絕。生滅故不常。相續故不斷。答曰
若因果生滅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因即為斷滅
若汝說諸法因果相續故不斷不常。若滅法已滅更不復生。是則因斷。若因斷云何有相續。已滅不生故。複次
法住於自性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則墮於斷滅
法決定在有相中。爾時無無相。如瓶定在瓶相。爾時無失壞相。隨有瓶時無失壞相。無瓶時亦無失壞相。何以故。若無瓶則無所破。以是義故滅不可得。離滅故亦無生。何以故。生滅相因待故。又有常等過故。是故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又汝先說因果生滅相續故。雖受諸法不墮斷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汝說因果相續故有三有相續。滅相續名涅槃。若爾者。涅槃時應墮斷滅。以滅三有相續故。複次
若初有滅者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亦無有後有
初有名今世有。後有名來世有。若初有滅次有後有。是即無因。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初有滅有後有。若初有不滅。亦不應有後有。何以故。若初有未滅而有後有者。是則一時有二有。是事不然。是故初有不滅無有後有。問曰。後有不以初有滅生。不以不滅生。但滅時生。答曰
若初有滅時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一有生時是一有
若初有滅時。後有生者。即二有一時俱。一有是滅時。一有是生時。問曰。滅時生時二有俱者則不然。但現見初有滅時後有生。答曰
若言於生滅而謂一時者
則於此陰死即於此陰生
若生時滅時一時無二有。而謂初有滅時後有生者。今應隨在何陰中死。即於此陰生。不應餘陰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如是死生相違法。不應一時一處。是故汝先說滅時生時一時無二有。但現見初有滅時後有生者。是事不然。複次
三世中求有相續不可得
若三世中無何有有相續
三有名欲有色有無色有。無始生死中不得實智故。常有三有相續。今於三世中諦求不可得。若三世中無有。當於何處有有相續。當知有有相續。皆從愚痴顛倒故有。實中則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