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觀業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一切眾生受果報。如經說。一切眾生皆隨業而生。惡者入地獄。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人能降伏心利益於眾生
是名為慈善二世果報種
人有三毒。為惱他故生行。善者先自滅惡。是故說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佈施持戒忍辱等不惱眾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子。複次
大聖說二業思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種種分別說
大聖略說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是二業如阿毗曇中廣說。
佛所說思者所謂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即是身口業
思是心數法。諸心數法中能發起有所作故名業。因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餘心心數法有所作。但思為所作本。故說思為業。是業今當說相
身業及口業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為七法能了諸業相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三種身業。是七種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無作。作時名作業。作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惡。善名止惡。復有從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殺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罪。是故偈中說罪福從用生。如是名為六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有業有果報故。諸法不應空。答曰
業住至受報是業即為常
若滅即無業云何生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報。若謂業滅。滅則無。云何能生果報。問曰
如芽等相續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不斷亦不常
如從谷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續而有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穀子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故不斷亦不常。如谷種喻。業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猶如谷種。因是心餘心心數法相續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離業有果報。則有斷常。是善業因緣果報者。所謂
能成福德者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即是白業報
白名善淨。成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生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名為善。從身口意生是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中貴處生。佈施恭敬等雖有種種福德。略說則攝在十善道中。答曰
若如汝分別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於義則不然
若以業果報相續故。以穀子為喻者。其過甚多。但此中不廣說。汝說穀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穀子有觸有形。可見有相續。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事不然。複次從穀子有芽等相續者。為滅已相續。為不滅相續。若穀子滅已相續者。則為無因。若穀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穀子常生諸谷。若如是者。一穀子則生一切世間谷。是事不然。是故業果報相續則不然。問曰
今當復更說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賢聖所稱歎
所謂
不失法如券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分別有四種
見諦所不斷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諸業有果報
若見諦所斷而業至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