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作作者品第八(十二偈)

中論 龍樹 第2頁,共2頁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業

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業。何以故。有無相違故。一處不應有二。有是決定。無是不決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無。複次

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

若有作者而無業。何能有所作。若無作者而有業。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說。有中若先有業。作者復何所作。若先無業云何可得作。如是則破罪福等因緣果報。是故偈中說。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複次

作者不作定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業其過如先說

定業已破。不定業亦破。定不定業亦破。今欲一時總破。故說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種業。今三種作者。亦不能作業。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於業其過如先說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於業。何以故。如先三種過因緣。此中應廣說。如是一切處求作者作業。皆不可得。問曰。若言無作無作者。則復墮無因。答曰。是業從眾緣生假名為有。無有決定。不如汝所說。何以故

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

成業義如是更無有餘事

業先無決定。因人起業。因業有作者。作者亦無決定。因有作業名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從和合生則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則無所生。但隨凡夫憶想分別故。說有作業有作者。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複次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爾

及一切諸法亦應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離。不相離故不決定。無決定故無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陰身。受者是人。如是離人無五陰。離五陰無人。但從眾緣生如受受者。餘一切法。亦應如是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