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三相品第七(三十五偈)

中論 龍樹 第2頁,共2頁

若有未生法說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更復何用生

若未來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應更生。問曰。未來雖有。非如現在相。以現在相故說生。答曰。現在相未來中無。若無雲何言未來生法生。若有不名未來。應名現在。現在不應更生。二俱無生故不生。複次汝謂生時生亦能生彼。今當更說

若言生時生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時能生彼。是生誰復能生

若謂更有生生生則無窮

離生生有生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若是生更無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實不爾。複次

有法不應生無亦不應生

有無亦不生此義先已說

凡所有生。為有法有生。為無法有生。為有無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說。離此三事更無有生。是故無生。複次

若諸法滅時是時不應生

法若不滅者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不應生。何以故。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知法是滅。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違法。一時則不然。是故滅相法不應生。問曰。若滅相法不應生。不滅相法應生。答曰。一切有為法念念滅故。無不滅法離有為。無有決定無為法。無為法但有名字。是故說不滅法終無有是事。問曰。若法無生應有住。答曰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無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無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應更住。住時亦不住。離住不住更無住時。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處求住不可得故。即是無生。若無生云何有住。複次

若諸法滅時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無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二是住相。一時一處有住滅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滅相法有住。問曰。若法不滅應有住。答曰。無有不滅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

終不見有法離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時無常。常隨逐無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無住時。複次

住不自相住亦不異相住

如生不自生亦不異相生

若有住法。為自相住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則為是常。一切有為法從眾緣生。若住法自住。則不名有為。住若自相住。法亦應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見。住亦如是。若異相住則。住更有住。是則無窮。複次見異法生異相。不得不因異法而有異相。異相不定故。因異相而住者。是事不然。問曰。若無住應有滅。答曰無。何以故

法已滅不滅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無生何有滅

若法已滅則不滅。以先滅故。未滅亦不滅。離滅相故。滅時亦不滅。離二更無滅時。如是推求。滅法即是無生。無生何有滅。複次

法若有住者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應滅

若法定住則無有滅。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滅則有二相。住相滅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滅。如生死不得一時有。若法不住亦無有滅。何以故。離住相故。若離住相則無法。無法雲何滅。複次

是法於是時不於是時滅

是法於異時不於異時滅

若法有滅相。是法為自相滅。為異相滅。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於乳時滅。隨有乳時。乳相定住故。非乳時亦不滅。若非乳不得言乳滅。複次

如一切諸法生相不可得

以無生相故即亦無滅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爾時即無滅相。破生故無生。無生云何有滅。若汝意猶未已。今當更說破滅因緣

若法是有者是即無有滅

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相

諸法有時推求滅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無相。如光影不同處。複次

若法是無者是即無有滅

譬如第二頭無故不可斷

法若無者則無滅相。如第二頭第三手無故不可斷。複次

法不自相滅他相亦不滅

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如先說生相。生不自生。亦不從他生。若以自體生。是則不然。一切物皆從眾緣生。如指端不能自觸。如是生不能自生。從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應從他生。是生無故無自體。自體無故他亦無。是故從他生亦不然。滅法亦如是。不自相滅不他相滅。複次

生住滅不成故無有有為

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

汝先說有生住滅相故有有為。以有有為故有無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為。如先說。無有無相法。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無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止有為相故名無為相。無為自無別相。因是三相有無為相。如火為熱相地為堅相水為冷相。無為則不然。問曰。若是生住滅畢竟無者。云何論中得說名字。答曰

如幻亦如夢如乾闥婆城

所說生住滅其相亦如是

生住滅相無有決定。凡人貪著謂有決定。諸賢聖憐愍欲止其顛倒。還以其所著名字為說。語言雖同其心則異。如是說生住滅相。不應有難。如幻化所作。不應責其所由。不應於中有憂喜想。但應眼見而已。如夢中所見不應求實。如乾闥婆城日出時現而無有實。但假為名字不久則滅。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為有。智者推求則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