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因緣品第一(十六偈)

中論 龍樹 第2頁,共2頁

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

緣中先非有果非無果。若先有果不名為緣。果先有故。若先無果亦不名為緣。不生餘物故。問曰。已總破一切因緣。今欲聞一一破諸緣。答曰

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

若緣能生果。應有三種。若有若無若有無。如先偈中說。緣中若先有果不應言生。以先有故。若先無果不應言生。以先無故。亦應與非緣同故。有無亦不生者。有無名為半有半無。二俱有過。又有與無相違。無與有相違。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種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緣。次第緣者

果若未生時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故無次第緣

諸心心數法。於三世中次第生。現在心心數法滅。與未來心作次第緣。未來法未生。與誰作次第緣。若未來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緣。現在心心數法無有住時。若不住何能為次第緣。若有住則非有為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常有滅相故。若滅已則不能與作次第緣。若言滅法猶有則是常。若常則無罪福等。若謂滅時能與作次第緣。滅時半滅半未滅。更無第三法。名為滅時。又佛說。一切有為法念念滅。無一念時住。云何言現在法有欲滅未欲滅。汝謂一念中無是欲滅未欲滅。則破自法。汝阿毗曇說。有滅法有不滅法。有欲滅法有不欲滅法。欲滅法者。現在法將欲滅。未欲滅法者。除現在將欲滅法。餘現在法及過去未來無為法。是名不欲滅法。是故無次第緣。緣緣者

如諸佛所說真實微妙法

於此無緣法雲何有緣緣

佛說。大乘諸法。若有色無色有形無形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諸法相入於法性。一切皆空無相無緣。譬如眾流入海同為一味。實法可信隨宜所說不可為實。是故無緣緣。增上緣者

諸法無自性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經說十二因緣。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則不然。何以故。諸法從眾緣生故自無定性。自無定性故無有有相。有相無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無增上緣。佛隨凡夫分別有無故說。複次

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雲何從緣出

略者。於和合因緣中無果。廣者。於一一緣中亦無果。若略廣因緣中無果。云何言果從因緣出。複次

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

若因緣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從非緣出。如泥中無瓶。何故不從乳中出。複次

若果從緣生是緣無自性

從無自性生何得從緣生

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

以果無有故緣非緣亦無

果從眾緣生。是緣無自性。若無自性則無法。無法何能生。是故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者。破緣故說非緣。實無非緣法。是故不從非緣生。若不從二生。是則無果。無果故緣非緣亦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