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沐雪的催促,蕭陌無奈的攤了攤手,示意他一直在解釋:
「疑點並不止王上進這一處,掌握在它手中的租住合同也是一處。本來這沒什麼問題,租房子嘛,簽寫租住合同是一個正規的流程,但問題是,租住合同上存在明顯的修改痕跡。「溫馨公寓」這個產權名是後填寫上去的,也就是說在此之前那並不是「溫馨公寓」的租住合同。
先不說此前的租住合同是屬於哪裡的,就說合同上那處明顯的修改痕跡,其實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在列印前在原件上改動下便好了,這樣我們也不會認為租住合同有問題,更不會知道它此前曾被修改過。
可問題是它沒有這麼做,就如同王上進是鬼偽裝的這個事實一樣,生怕我們不知道租住合同曾被修改過。」
沐雪和李帥都在跟著蕭陌的思路思索著,至於欣研則不知道是在發呆,還是在思索了。
靜靜的想了一會兒,李帥突然露出了明悟的神情,他抬起頭對蕭陌說道:
「我知道你小子的意思了,之所以將慶陽中介弄個不傷人的鬼物進去,又不隱瞞租住合同上的修改痕跡,其實……其實是在提醒我們!」
「對,這一切的作用就是提醒。換句話說,這也是這起事件留給我們的暗示!而事件對我們的暗示,便是「溫馨公寓」是不存在的!
因為沒有任何一個證據能夠表明,我們所在的地方就是溫馨公寓!就拿你為例,如果在剛認識你的時候,你和我說你叫李長,李短,或是其他什麼名字,那我肯定會認為你是李長,李短……而不會認為你是李帥。」
蕭陌說到這兒,沐雪突然問道:
「那是不是說,如果我們不簽寫租住合同,或是隨便編個合同籤,就沒事了?」
「當然不是,租住合同既然存在便必定有著它所存在的必要,雖然我不確定,但想來滿足你預感的要求,便必須要找到十個人簽寫王上進手裡的租住合同,並住進「溫馨公寓」裡才算作數。
然而,這裡現在便代表著「溫馨公寓」,我們和那五個租客一樣,在住進來後也要面臨著鬼物的殺戮,現在再想反悔已經晚了。」
沐雪本來還很激動,以為他們只要離開這裡就能活下來了,誰料得到的竟是這麼一個絕望的答案。
「那我們豈不是死定了。」
看到沐雪的失落,李帥在一旁安慰說:
「愛妃儘管放心,我們的蕭大參謀既然分析的這麼透徹,想來肯定是有辦法,你現在就絕望未免有些早了。」
聽到李帥的話,沐雪本已黯淡的眸子立馬迸發了幾點神采,看向蕭陌道:
「你還有辦法?」
「嗯,不過只是推測。」蕭陌的口吻也不是太肯定,頓了頓,他將他的想法說了出來:
「其實我想的辦法很簡單,因為在這起事件中成為受害者的原因,便是簽寫那份租住合同。所以我猜測,是不是事件中殺人的鬼,是根據合同上的地點呢?打個比方,規則對於鬼物殺人的限制,就是指定它的殺人地點,例如它只能去溫馨公寓殺人。
而這裡唯一能夠證明是「溫馨公寓」的只有掛在防盜門上的那張卡紙,並且從那張卡紙也能看出,這或許就是辦法也說不定。不然的話,事件完全可以把「溫馨公寓」四個字直接刻在牆上,那樣就算是我們想這麼做都沒辦法,所以我覺得還是可行的。
現在我已經把樓下的卡紙燒燬,並換成了另外一個名字,這樣我們既保證了將溫馨公寓的所有屋子都出租出去,又保證了溫馨公寓的所有屋子都曾有人住過。不然若去修改合同上的「溫馨公寓」,那就不符合預感中的規定了。」
聽到蕭陌說的辦法就是把卡紙上的名字換掉,李帥的眉頭不由得皺了起來:
「不對吧,若按你這個邏輯出發,我們乾脆離開溫馨公寓不就行了,何必要要多此一舉去換那卡紙呢?另外,你難道忘了,陳浩彪當時都已經不再這兒了,可是他還是被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