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六-金瘡病諸候(凡二十三論)

諸病源候論 巢元方 第1頁,共2頁

一、金瘡初傷候

夫被金刃所傷,其瘡多有變動。若按瘡邊乾急,肌肉不生,青黃汁出,瘡邊寒清,肉消臭敗,前出赤血,後出黑血,如熟爛者,及血出不止,白汁隨出,如是者多兇。若中絡脈、髀內、陰股、天聰、眉角,橫斷腓腸,乳上及與鳩尾、攢毛、小腹,尿從瘡出,氣如賁豚,及腦出,諸瘡如是者,多兇少愈。

診金瘡,血出太多,其脈虛細者生,數實大者死;小者生,浮大者死。所傷在陽處者,去血四五斗,脈微緩而遲者生,急疾者死。

二、金瘡血不止候

金瘡血出不斷,其脈大而止者,三七日死。金瘡血出不可止,前赤後黑,或黃或白,肌肉腐臭,寒冷硬急者,其瘡難愈,亦死。

三、金瘡內漏候

凡金瘡通內,血多內漏,若腹脹滿,兩脅脹,不能食者死。瘀血在內,腹脹,脈牢大者

四、毒箭所傷候

夫被弓弩所傷,若箭鏃有藥,入人皮脈,令人短氣,須臾命絕。口噤唇乾,血為斷絕,腹滿不言,其人如醉,未死之間,為不可治。若榮衛青瘀,血應時出,瘡邊溫熱,口毒箭有三種:嶺南夷俚,用焦銅作箭鏃;次,嶺北諸處,以諸蛇蟲毒螫物汁著管中,漬箭鏃。此二種才傷皮,便洪腫沸爛而死。唯射豬犬,雖困得活。以其啖糞故也。人若中之,便即食糞,或飲糞汁,並塗瘡即愈。不爾,須臾不可復救。箭著寬處者,雖困漸治,不必死。若近胸腹,便宜速治,小緩,毒入內,則不可救。

五、金瘡腸出候

此謂為矛箭所傷,若中於腹,則氣激,氣激則腸隨瘡孔出也。

六、金瘡腸斷候

夫金瘡腸斷者,視病深淺,各有死生。腸一頭見者,不可連也。若腹痛短氣,不得飲食者,大腸一日半死,小腸三日死。腸兩頭見者,可速續之。先以針縷如法,連續斷腸,便取雞血塗其際,勿令氣洩,即推內之。腸但出不斷者,當作大麥粥,取其汁,持洗腸,以水漬內之。當作研米粥飲之。二十餘日,稍作強糜食之,百日後乃可進飯耳。飽食者,令人腸痛決漏。常服錢屑散。

若腸腹ht從瘡出,有死者,有生者,但視病取之,各有吉凶。ht出如手,其下牢核,煩滿短氣,發作有時,不過三日必死。ht下不留,安定不煩,喘息如故,但瘡痛者,當以生絲縷系絕其血脈,當令一宿,乃可截之。勿閉其口,膏稍導之。

七、金瘡筋急相引痛不得屈伸候

夫金瘡愈以後,肌肉充滿,不得屈伸者,此由傷絕經筋,榮衛不得循行也。其瘡雖愈,筋急不得屈伸也。

八、金瘡傷筋斷骨候

夫金瘡始傷之時,半傷其筋,榮衛不通,其瘡雖癒合,後仍令痺不仁也。若被瘡截斷諸解、身軀、肘中,及腕、膝、髀若踝際,亦可連續,須急及熱,其血氣未寒,即去碎骨便更縫連,其愈後直不屈伸。若碎骨不去,令人痛煩,膿血不絕。不絕者,不得安。諸中傷人神

九、箭鏃金刃入肉及骨不出候

箭鏃、金刃中骨,骨破碎者,須令箭鏃出,仍應除碎骨盡,乃敷藥。不爾,瘡永不合。

縱合,常疼痛。若更犯觸損傷,便驚血沸潰,有死者。

十、金瘡中風痙候

夫金瘡痙者,此由血脈虛竭,飲食未復,未盈月日,榮衛傷穿,風氣得入,五臟受寒,則痙。其狀,口急背直,搖頭馬鳴,腰為反折,須臾十發,氣息如絕,汗出如雨。不及時救凡金瘡卒無汁者,中風也;邊自出黃汁者,中水也。並欲作痙,急治之。又痛不在瘡處

十一、金瘡驚腫候

夫金瘡愈閉後,忽驚腫,動起糜沸跳手,大者如盂,小者如杯,名為盜血。此由肌未定,裡不滿,因作勞、起早,故令盜血湧出,在人皮中,不肯自消,亦不成膿,反牢核。又有加血,加血者,盜血之滿也。其血凝深,不可妄破。破之者,盜血前出,不可禁止,加血追之。出即滿瘡中,便留止,令人短氣,須臾命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