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 【元紀八】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重光單閼四月,盡玄黓執徐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至元二十八年

夏,四月,乙未,徙湖廣行樞密院治鄂州。

五月,戊戌,逮嘉木揚喇勒智下獄。

初,嘉木揚喇勒智重賂僧格,發宋陵墓,戕虐人命,私庇平民不輸賦者二萬三

千戶,田土稱是,受美女寶物之獻,藏匿未露者尤多。至是坐侵盜官物,治之,籍

其妻孥田畝。

徙江淮行省樞密院治建康。

甲辰,中書省臣敏珠爾卜丹、崔彧言:「僧格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

賄而得者,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為事。

宜令兩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汰逐之。基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賕者,論如律,

仍追宣敕,除名為民。」又言:「僧格所設衙門,其閒冗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

令百司集議汰罷。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貲戶,多

為增格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今後徭役宜皆均輸,有敢以賄求人容

庇者,罪之。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請非奉旨

及省部文字,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論如法。又,呼都呼那顏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

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為籍已定,請依太宗所行為是。」帝皆從之。

約蘇穆爾在湖廣時,正月朔日,百官會行省,朝服以俟,約蘇穆爾召至其家受

賀畢,方詣省望闕賀如常儀。又陰召卜者,有不軌言。及是逮至京師,中書列其罪

以聞,凡數十事。帝命械至湖廣戮之。

辛亥,詔以僧格罪惡,下獄按問。

以太原、杭州飢,免今歲田租。

劉因既去,復以集賢學士徵,因以疾辭,且上書宰相,乞曲為保全。帝聞之曰:

「古有所謂不召之臣,其斯人之徒與!」遂不強致之。

罷江南六提舉司歲輸木綿。

鞏昌舊惟總帥府,僧格特升為宣慰司,以其弟達瑪喇塔斯為使,僧格敗,懼誅,

自殺。敕復為總帥府。

減中外冗官三十七員。

宮城中建葡萄酒室及女工室。

癸丑,罷尚書省,右丞相鄂勒哲以下,並改入中書。

增置戶部司計、工部司程,秩正七品。

乙卯,以政事悉委中書,仍佈告中外。

丁巳,建白塔二,各高一丈一尺,以居咒師。

元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金律》,頗傷嚴刻。右丞何榮祖世業吏,

而榮祖尤所通習,始以公規、治民、御盜、理財等十事輯為一書,名曰《至元新格》,

至是奏頒行之。

僧格嘗以劉秉忠無子,收其田土。其妻竇氏,言秉忠嘗鞠從子蘭章為嗣,敕以

地百頃還之。

己未,以們達瞻復為御史大夫,行御史臺事。

高麗國王王暙,乞以其子謜為世子。詔立謜為高麗王世子,授特進、上柱國,

賜銀印。

六月,丁丑朔,禁蒙古人往回回地為商賈者。

乙酉,益江淮行院兵二萬,擊郴州、桂陽、寶慶、武岡四路盜賊。

丙戌,宣諭江淮民,恃嘉木揚喇勒智力不輸租者,依例徵輸。

秋,七月,丙申朔,雲南省參政齊喇言:「建都地多產金,可置冶,令旁近民

煉之以輸官。」從之。

庚子,徙江西行樞密院治贛州。

葉李與僧格同事,莫能有所匡正,僧格敗,事頗連及同列。久之,李獨以疾得

請南還。戊申,揚州路學正李淦上書言:「葉李本一黥徒,受皇帝簡知,千載一遇,

而才近天光,即以舉僧格為第一事。禁近侍言事,以非罪殺參政郭佑、楊居寬,迫

御史中丞劉宣自裁,錮治書侍御史陳天祥,罷御史大夫們達瞻、侍御史程文海,杖

監察御史;變鈔法,拘學糧,徵軍官俸,減兵士糧,立行司農司、木綿提舉司,增

鹽酒醋稅課,官民皆受其禍。尤可痛者,約蘇穆爾禍湖廣,錫布鼎禍江淮,滅貴裡

禍福建;又大鉤考錢糧,民怨而盜發,天怒而地震,水災洊至。人皆知僧格用群小

之罪,而不知葉李舉僧格之罪,宜斬李以謝天下。」

書聞,帝矍然曰:「葉李廉介剛直,朕所素知,寧有是耶?」有旨,驛召淦詣

京師。

中書右丞崔彧遷御史中丞,言:「太醫院使劉嶽臣,嘗仕宋,練達政事,請以

為翰林學士,俾議朝政。」又言:「行御史臺言,建寧路總管馬謀,因捕盜延及平

民,搒掠多至死者;又俘取人財,迫通處女,受民財積百五十錠。獄未具,會赦。

馬謀以非罪殺人,不在原例,宜令行臺詰問定罪。」又言:「昔行臺監察御史周祚,

劾尚書省闢蒙古岱、嘉琿迪、納蘇喇鼎默埒奸贓,納蘇喇鼎默埒反誣祚以罪,遣人

告僧格,僧格曖昧以聞,流祚於北地,妻子家財並沒入官。祚至和林,遇亂走還京

師,僧格又遣詣雲南理算錢穀以贖其罪。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閱其伏詞,為罪甚

微,宜復其妻子。」帝皆從之。

敕:「江南重囚,依舊制奏聞處決。

庚戌,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史格卒。格在湖廣,與約蘇穆爾共事最久。約蘇穆爾

恃有奧援,怒詈同列,辨詐鷙刻,勢張甚,以格受帝知,不以言色侵之。格數有匡

正,雖不能盡行,然寬免者甚眾。約蘇穆爾敗而格已卒,湖廣人追念之。

丁巳,僧格伏誅。臨刑,吏猶以鄂爾根薩里為問,僧格曰:「我惟不用其言,

故致於敗,彼何與焉!」帝益信其無罪,詔還所籍財產,仍遣張九思賜以金帛,辭

不受。

初,哈都作亂,其民來歸者七十餘萬,散居雲、朔間,僧格議徙之內地就食。

尚書左丞馬紹持不可,僧格怒曰:「馬左丞愛惜漢人,欲令餒死此輩耶?」紹徐曰:

「南土地燠,北人居之,慮生疾疫。若恐餒死,曷若計口給羊馬之資,俾還本土,

則未歸者孰不欣慕!言有異同,丞相何以怒為!宜取聖裁。」乃如紹言以聞,帝曰:

「馬秀才所言是也。」僧格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導之入見,欲以趣辦財賦之多寡為

殿最,帝曰:「財賦辦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庫,豈少此哉!」僧格議

增鹽課,紹力爭山東課不可增;又議增賦,紹曰::「苟不節浮費,雖重斂數倍,

亦不足也。」事遂寢。

都城種苜蓿地分給居民,權勢因取為己有。以一區授紹,紹獨不取,僧格欲奏

請賜紹,紹辭曰:「紹以非才居政府,恆憂不能塞責,詎敢邀非分之福以速罪戾!」

僧格敗,跡其所嘗行賂者,索籍閱之,獨無紹名,帝曰:「馬左丞忠潔可尚,其復

舊職。」改中書左丞。

募民耕江南曠土,戶不過五頃,官授之券,俾為永業,三年徵租。

遣翰薩總兵討平江南盜賊。

己未,罷淘金提舉司。江淮人匠提舉司凡五,以其事並隸有司。

雨壞都城,發兵二萬人築之。

八月,乙丑朔,平陽地震,壞民廬舍萬餘。

己巳,置中書省檢校二員,考核戶、工部文案疏緩者。

乙酉,麻蘇呼阿薩爾乘傳詣雲南捕黑虎。

戊子,以婺州水,免田租。

九月,辛丑,命平章政事敏珠爾卜丹商議中書省事,以咱希魯鼎為平章政事。

乙巳,景州、河間等縣霖雨害稼,免田租五萬六千餘石。

丙午,立行宣政院,治杭州。

辛亥,安南國王陳日烜,遣使上表貢方物,且謝不朝之罪。

壬子,遣使詔諭璢求。

璢求在閩海之東,地小而險,漢、唐以來不通中國,海船副萬戶楊祥請以兵往

伐之。既而閩人吳志鬥,自言熟知海道,先招諭之,不從然後用兵未晚;乃以祥充

宣撫使,阮鑑兵部員外郎,志鬥禮部員外郎,往招諭之。明年,祥等不得達而還,

志鬥卒於行。初,志鬥嘗斥祥誕妄要功,人疑為祥所殺,詔福建行省按問,會赦,

不竟其事。

戊午,徙四川行樞密院治成都。

辛酉,免大都今歲田租;保定、河間、平灤三路大水,被災者全免,收成者半

之。

命尚衣局織無縫衣。

冬,十月,己巳,修太廟在真定傾壞者。

壬申,以前緬中行省平章舒蘇德濟為中書平章政事。

癸酉,江淮行省言鹽課不足,由私鬻者多,請付兵五千巡捕,從之。

塔喇海、張呼遜等,並坐理算錢穀受贓,論誅。

癸未,高麗國飢,給米二十萬斛。

罷各處行樞密院事入行省。

行院既置,分兵、民為二,奸人植黨自蔽。湖廣省平章哈喇哈斯入覲,極陳其

不便,帝為罷之。因問曰:「風憲之職,人多言其撓吏治,信乎?」對曰:「朝廷

設此以糾奸慝,貪吏疾之,妄為謗耳。」帝然其言。

己丑,敕沒入嘉木揚喇勒智、錫布鼎、烏納爾妻,並遣詣京師。

癸巳,以武平路總管張立道為禮部尚書,使安南。帝怒安南不已,欲再伐之,

適陳日烜死,子日燇襲位,博果密曰:「彼山海小夷,以天威臨之,寧不震懼!獸

窮則噬,勢使之然。今若遣使諭之,彼宜無不奉命。」帝從之,以立道嘗使安南有

功,復使往,徵其王入朝。

免衛輝種仙茅戶徭役。

從遼陽行省言,以納顏、哈坦相繼叛,給蒙古人內附者及開元、南京、碩達勒

達等三萬人牛畜、田器。

詔嚴益都、般陽、泰安、寧海、東平、濟寧畋獵之禁,犯者沒其家貲之半。

十一月,壬寅,詔:「回回以答納珠充獻及求售者,還之,留其值以濟貧者。」

硃清、張宣請並四府為都漕運萬戶府二,詔即以清、宣二人掌其事;其屬

有千戶、百戶等官,分為各翼,以督歲運。罷海道運糧鎮撫司。

乙卯,監察御史言:「錫布鼎、納蘇喇鼎默埒、烏納爾、王巨濟、嘉木揚喇勒

智、錫迪嘉琿迪,皆僧格黨與,受贓肆虐,使江淮之民愁怨載路,今或繫獄,或釋

之,臣下所未能喻。」帝曰:「僧格已誅,納蘇喇鼎默埒在獄,唯錫布鼎朕姑釋之

耳。

諭中書議增中外官吏俸。

十二月,乙丑,復都水監。

時有言灤河自永平挽舟,逾山而上可至開平,有言盧溝自麻峪可至尋麻林,朝

廷遣河渠司副使郭守敬相視,灤河既不可行,盧溝舟亦不通。守敬因陳水利十有一

事:其一,「大都運糧河,不用一畝泉舊源,別引北山白浮泉。水自昌平西折而南,

經甕山泊,自西水門入城,環匯於積水潭,復東折而南,出南水門,合入舊運糧河;

每十里置一閘,比至通州,凡為閘七。距閘裡許,上重置斗門,互為提閼,以過舟

止水。」帝覽奏喜曰:「當速行之。」於是復置都水監,俾守敬領之,以來春興役。

帝命丞相以下皆親備鍤倡工,待守敬指授而後行事。

丁卯,以大都飢,下其價糶米賑之。

己巳,宣政院言:「宋全太后、瀛國公母子已為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頃,乞

如例免徵其租。」從之。

辛未,御史臺言:「鉤考錢穀,自中統初至今,逾三十年,更阿哈瑪特、僧格

當國,設法已極,而其餘黨公取賄賂,民不堪命,不如罷之。」詔擬議以聞。

壬申,立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治汴梁。

中書省言:「江南在宋時,其徭役之名七十有餘,歸附後一切未徵。今諸王歲

賜、官吏俸祿多不給,宜令江南依宋時諸名徵賦盡輸之。」何榮祖言:「宜召各省

官任錢穀者詣京師,集議科取之法以聞。」從之。

甲戌,罷鉤考錢穀。敕:「應昔年逋欠錢穀文卷,聚置一室,非朕命而視之者

有罪。仍佈告中外。」

庚辰,江北州郡割隸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改江淮行省為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治

杭州。

丙戌,八番洞官吳金叔等以所部二百五十寨內附,詣闕貢方物。

戊子,詔釋天下囚非殺人抵罪者。

辛卯,浚運糧河,築堤防。

是歲,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

八人。

遼陽飢,翰林學士承旨唐仁祖,奉詔偕近侍蘇格、左丞實都往賑。實都欲如戶

籍口數大小傍之,仁祖曰:「不可,昔籍之小口,今已大矣,可均以大口給之。」

實都曰:’若要善名而陷我於惡耶?」仁祖笑曰:「吾二人善惡,眾已的知,豈至

是而始要名哉!我知為國恤民而已。」卒以大口給之。

◎至元二十九年

春,正月,甲午朔,日食。有物漸侵入其中,不能既,日休如金環然,左右有

珥。免朝賀。

戊戌,以青州飢,就陵州發粟賑之。

庚子,江西行省左丞高興言:「江西、福建汀、漳諸處,連年盜起,百姓入山

以避,今次第就平,宜降旨招諭復業。又,福建鹽課、酒稅、銀、鐵各立提舉司,

實為冗濫,請罷去。」詔皆從之。

禁商賈私以金銀航海。

甲辰,詔:「江南州縣學田,其歲入聽其自掌,春秋釋奠外,以廩師生及士之

無告者。貢士莊田,則令核數入官。」

丙午,河南、福建行省上言,請詔用漢語,詔以蒙古語諭河南,漢語諭福建。

癸丑,江西行省巴延、阿喇卜丹言:「蒙山課歲銀二萬五千兩,初制,煉銀一

兩免役夫田科五斗,今民力日困,每兩擬免一石。」帝曰:「重困吾民,民何以生!」

從之。

二月,己巳,申禁鞭背國法,不用徒、流、黥、絞之刑,惟杖臀,自十七分等

加至百單七而止。然斬剮之刑,則又往往濫用之,至其酷也,或生剝人皮;又有三

段鏟殺法,未之除也。

庚午,鄂羅斯招附桑州生苗、羅甸國古州等峒酋長三十一,所部民十二萬九千

餘戶,詣闕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