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著雍敦牂正月,盡上章涒灘十二月,
凡三年。
○寧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恭睿孝皇帝慶元四年(金承安三年)
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癸卯,金諭有司:「凡館接伴並奉使者,毋以語言相勝,務存大體,奉使者務
得其人。」
乙卯,上欽宗硃皇后諡曰仁懷皇后。後北遷,無兇問。
金罷講議所。
丙辰,以趙師b164為工部侍郎,仍知臨安府事。師[b164]尹臨安,諂事韓侂冑,
無所不至;私市北珠以遺侂胄諸妾,諸妾元夕出遊,市人稱羨,諸妾俱喜,爭為師
b164求遷官,遂有是擢。
金主如城南春水。
丁巳,金並上京、東京兩路提刑司為一,提刑司副兼安撫使副;安撫使專掌教
習武事,毋令改其本俗。
己未,金以都南行宮名建春宮。
甲子,金主還都。
丙寅,以籤書樞密事葉翥同知樞密院事。
丁卯,以兩浙、江、淮、荊、湘、四川多流民,詔有司舉行寬恤之政。
二月,己巳朔,金主如建春宮。
辛未,詔:「兩省、侍從、臺諫各舉所知一二人,毋舉宰執子弟、親黨。」
丙子,上太皇太后諡曰憲聖慈烈皇后。
辛巳,金主諭宰臣曰:「自今內外官有闕,有才能可任者,雖資歷未及,亦具
以聞,雖親故無有所避。」
甲申,金主還宮。
先是,金議北討,樞密使襄奏遣同判大睦親府事宗浩出軍泰州,又請左丞瓜勒
佳衡於撫州行樞密院,出軍西北路以邀準布,而自帥兵出臨潢。金主從其策,賜內
庫物,即軍中用之。丙戌,色庫部族詣撫州降。金主使問襄,襄以為受之便。金主
賜襄寶劍,命進軍以逼之。
辛卯,金平章政事鈕祜祿額特喇薨。額特喇性溫厚,嘗為赫舍哩良弼所薦,世
宗稱許之。在相位十餘年,甚見寵遇。其沒也,厚加賻贈,諡成肅。
三月,戊戌,金以禮部尚書張為御史大夫。
主寅,金始榷醋。
丁巳,金敕:「隨處盜賊,毋以強為竊,以多為少,以有為無,嘯聚二十人以
上奏聞;違者杖百。」
甲子,權攢憲聖慈烈皇后於永思陵。
乙丑,蠲臨安、紹興租稅有差。
是月,臣僚言:「聞詔旨擇日開講,望陛下遵用仁宗、高宗故事,令侍講之臣,
仰稽《三朝寶訓》所舉外治數條,詳悉講明,以備觀覽。凡武備之設,何者為先;
軍旅之制,何者為重;邊圉拒守,孰為要害;敵人情偽,孰得要領;考古驗今,必
有至計,商略而施行之,足以為思患預防之策。」帝從之。
金自北陲多警,連年用兵,樞密使襄請用步卒穿壕築障,起臨潢,左界北京路,
以為陰塞。議者皆言其不足恃。金主以問襄,襄曰:「今茲之費雖百萬貫,然功一
成,則邊防固而戍兵可減,半歲省三百萬貫;且寬民轉輸之力,實為永便。」詔可。
襄新督視之,軍民並役,又募饑民以傭,即事五旬而畢。既而西北、西南路亦治塞,
如所請。無何,泰州軍與敵接戰,宗浩督其後,殺獲過半。諸部相率送款,襄納之。
於是北陲告寧,襄還臨潢,減屯兵四萬、馬三萬匹。
夏,四月,丙戌,祔仁懷皇后、憲聖慈烈皇后神主於太廟。丙申,始御正殿。
金主諭御史臺曰:「隨朝大小闢,雖有才能,率多苟簡,朕甚惡之,其察舉以
聞。提刑司所舉賢能汙濫官,皆當殿奏,餘事可轉以聞。」
五月,己亥,加韓侂冑少傅,賜玉帶。
己酉,姚愈覆上言:「近世行險僥倖之徒,但為道學之名,竊取程顥、張載之
說,張而大之,聾瞽愚俗。權臣力主其說,結為死黨。陛下取其罪魁之顯然者,止
從竄免,餘悉不問,所以存全之意,可謂至矣。奈習之深者,怙惡不悛,日懷怨望,
反以元祐黨籍自比。如近日徐誼令弟芸援韓維謫筠州日,諸子納官贖罪以求歸侍,
此皆借假元祐大賢之名以欺天下後世。當元祐時,宰輔如司馬光輩,其肯陰蓄邪謀,
窺伺神器,自謂夢壽皇授鼎,白龍登天,如汝愚之無君者乎?侍從如蘇軾輩,其肯
阿附權臣,妄謂風雷之變,為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如劉光祖者乎?其肯當揖遜
之際,有但得趙家一塊肉足矣,以助汝愚之為奸,如徐誼者乎?其餘百執事如秦觀
輩,其肯推尋宗派,以為汝愚乃楚王之裔,宜承大統,如遊仲鴻者乎?其肯獻佞汝
愚,以為外間軍民推戴相公,如沈清臣者乎?其肯陰受汝愚指教,圖兼握兵柄,如
張知遠者乎?如此之類,見於論疏,不一而足。此天下之所共知,安可誣也!夫元
祐之黨如此,而今偽黨如彼!願特奉明詔,播告天下,使中外曉然知邪正之實,庶
奸偽之徒,不至假借疑似以盜名欺世。」於是命直學士院高文虎草詔,有云:「竊
附元祐之眾賢,實類紹聖之奸黨。」韓侂冑大喜,即遷文虎於要職。
是月,禁女冠毋入大內及三宮。先是江州僧道隆自言能知人休咎,愚民稱為
「散聖」,往來都下,貴戚競施之。壽康宮衛士詹康妻,故倡也,出入禁中,號為
部頭;以病遍外舍,道隆因之,使求賜金於北內以為建塔費,後宮多有施也。趙師
b164聞之,執道隆屬吏,錄其橐,得金錢三萬餘緡。詔杖黥,隸英德府土牢。旋有
是禁。
金監察御史路鐸,劾參知政事楊伯通引用鄉人李浩,以公器結私恩,左司郎中
賈益除授承望風旨,御史大夫張抑言路;金主命同知大興府事賈鉉詰問。伯通待
罪於家。辨曰:「鐸嘗面白伯通私李浩,因告以彈劾大臣,須有實跡,恐所劾不
當,臺綱愈壞,令再體察,非抑之也。」益亦辨除授皆宰執公議。鉉具以聞,金主
責鐸言事輕率,慰諭伯通,視事如故。
秋,七月,已未,四川都大茶馬丁逢入對,極論元祐、建中調停之害,且引蘇
轍、任伯雨之言為證。時薛叔似、葉適坐汝愚黨久斥,皆起為郡,故逢有是言。京
鏜、何澹深悅之,薦為軍器監。
辛酉,同知樞密院事葉翥罷。
以姚愈為兵部尚書。
愈浮沈州縣,忽忽不得志,阿附韓侂冑,遂得驟遷。尋以病免。
八月,丁卯,以久雨,決繫囚。
丙子,以謝深甫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許及之同知院事。及之諂事韓侂冑,居
二年不遷,見侂胄,流涕敘其知遇之意,衰遲之狀,不覺屈膝。侂胄憐之,故有是
命。侂胄嘗值生辰,及之後至,閽人掩關,及之從門間俯僂而入。當時有「由竇尚
書、屈膝執政」之語。
庚辰,金以護衛石和尚為押軍萬戶,率親軍八百人、武衛軍千六百人戍西北路。
是月,京鏜等以帝未有嗣,請擇宗室子育之。詔育太祖後燕懿王德昭九世孫與
願於宮中,時年六歲。
九月,癸卯,太白經天。
丁未,京鏜上《重修敕令格式》,詔頒天下。
先是太史言月蝕於晝,而草澤言蝕於夜;驗視,草澤言是。詔改造歷,以秘書
省正字臨邛馬履為參定官。履嘗從故直徽猷閣張行成習數學,故以命之。
冬,十月,金定官民存留見錢之數,設回易務,更立行用鈔法。
十一月,金主以信符召樞密使襄還都,遣近臣迎勞於途;既至,復撫問於第。
入陳邊機十事,皆為施行,仍厚賜之。癸卯,復拜左丞相、監修國民。
襄之將至也,金主謂宰臣曰:「襄築立邊堡完固。古來立一城一邑,尚有賞賚。
即欲拜三公,三公非賞功官,如左丞相,亦非賞功者。雖然,可特授之。」仍降詔
褒諭。
辛亥,金定屬託法,定軍前官吏遷賞法。以邊事定,詔中外減死罪,徒以下釋
之。賜左丞相襄以下將士有差。
金順義軍節度使李愈上書論邊事,謂退地千里而爭言其功,因陳屯田利害。金
主遣使宣諭,仍降金牌,俾領屯田事。
十二月,甲子朔,金主獵於酸棗林。大風寒,罷獵,凍死者五百餘人。
丙戌,蠲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
金右丞膏罷。
高麗權國事王晫奉表告於金。
○寧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恭睿孝皇帝慶元五年(金承安四年)
春,正月,庚子,奪前起居舍人彭龜年等官。
初,趙汝愚定策時,樞密院直省闢蔡璉從帝竊聽,因而漏之;汝愚竄之,既而
逃還臨安。韓侂冑聞之,乃使璉誣告汝愚定策時有異謀,具列賓僚所言凡七十餘紙,
議送大理捕鞫彭龜年、曾三聘、沈有開、葉適、項安世等以實其事。中書舍人範仲
藝謂韓侂冑曰:「相公今日得君,凡所施為,當一以魏公為法。章惇、蔡確之權,
不為不盛,然至今得罪於清議者,以同文獄故耳。相公勳業如此,胡為蹈之?」侂
胄曰:「侂胄初無此心,以諸公見迫,不容但已。」蓋京鏜、劉德秀主其議也。侂
胄取錄黃藏之,事遂格。張釜、劉三傑、張巖、程松等論之不已,詔累經赦宥,宜
免。然猶奪龜年、三聘官,而擢璉進義副尉。
乙巳,金右丞董師中致仕。師中練達典憲,處事精詳,嘗言曰:「宰相不當事
細務,要在知人才,振綱紀,但一心正、兩目明足矣。」然論者嘗譏其附胥持國雲。
辛酉,金監察御史姬端修,以妄言下吏。
金以左丞相襄為司空,職如故,樞密使瓜勒佳衡為平章政事,前知濟南府事張
萬公起復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楊伯通為左丞,籤書樞密院事完顏匡為右丞。金主
問萬公曰:「胥持國已死,其為人竟何如?」萬公曰:「持國素行不謹,如貨酒樂
平樓一事,其好利可知矣。」金主曰:「此亦非好利;如馬琪鬻省昷,乃為好利
也。」
辛酉,命:「漕臣無出身者,勿差官考試。」先是果州學官王莘,被檄考試昌
州,發策以王鳳、牛仙客為問。禮部摘其語以告韓侂冑,謂其譏刺;侂胄怒,遂罷
莘官。議者謂漕臣汪德輔以祖任入官,故擇考官不善,張巖請自今漕臣不由科第進,
更委它監司一員選闢校試;從之。
壬戌,建玉堂。
二月,乙丑,胡紘罷。
金主如建春宮春水;己巳,還宮。庚午,御宣華門觀迎佛。辛未,如建春宮。
赦姬端修罪,令居家俟命。
金西南路招討使布薩揆沿邊築壘九百里,營柵相望,烽堠相應,人得資田牧,
北邊遂寧。辛未,司空襄言揆治邊有功,金主以手詔褒諭,且欲大用;以知興中府
赫舍哩子仁代之,敕盡以方略授子仁。
壬申,金主諭有司:「自三月一日為始,每旬,三品至五品官各一人轉對,六
品亦以次對,臺諫勿與。有應奏事,與轉對官相見,如無面對者,上章亦聽。」
乙亥,金主還宮。戊寅,仍如建春宮。
庚辰,金主諭點檢司曰:「自蒲河至長河及細河以東,朕嘗所經行地,官為和
買其地,令百姓耕之,仍免租稅。」
甲寅,金主還宮。
乙酉,諫議大夫張釜劾劉光祖佐業不成、蓄憤、懷奸、欺世、罔上五罪。時光
祖撰《涪州學記》,謂:「學者明聖人之道以修其身,而世方以道為偽,而以學為
棄物。好惡出於一時,是非定於萬世。學者盍謹其所先人以待豪傑之興!」語聞於
朝,釜因劾之。光祖落職,房州居住。
金以布薩揆為參知政事,起姬端修為太學博士。
金主如建春宮。戊子,還宮。
三月,甲午,罷監司臧否郡守之制。先是淳熙中,嚴臧否之令,且申稽緩之罰。
其後士大夫往往以人情之厚薄為臧否,論者頗患其不公。知漢陽軍蔣用之嘗疏論之,
至是正言陳自強復以為言,於是臧否遂罷。自強,閩縣人,嘗為韓侂冑童子師,待
銓入臨安,欲見侂胄,無以自通,適僦居主人出入侂胄家,為言於侂胄。一日,召
自強,比至,則從官畢集;侂胄設褥於堂,向自強再拜,次召從官同坐。侂胄徐曰:
「陳先生老儒,汨沒可念。」明日,從官交薦其才。除太學錄,半載,疊遷至右正
言,未幾遂大用。
丁酉,金同判大睦親府事宗浩為樞密使,封崇德公。
己亥,金主如建春宮。戶部尚書孫鐸,郎中李仲略,國子祭酒趙忱,始轉對香
閣。
金遣使冊王晫為高麗國王。
戊申,四川行對銷錢引法,從制置袁說友之請也。
金主嘗敕尚書議官員除改,其日月淺者毋數改易。己卯,尚書省奏減親軍武衛
軍額及太學女真、漢人生員,罷小學官及外路教授。詔學校仍舊,武衛軍額再議,
餘報可。
金主好更定製度,議設清閒職位如宋宮觀使,以待年高致仕之官。司空襄言:
「年老致仕,朝廷養以傣廩,恩禮至渥。老不為退,復有省會之法,所以抑貪冒,
長廉節,若擬別設,恐涉於濫。」襄復與完顏匡、布薩揆上言曰:「省事不如省闢。
今提刑官吏,多無益於治,徒亂有司事。議者以為斯乃外臺,不宜罷,臣恐混淆之
詞,徒煩聖聽。且憲臺所掌者,察官吏非違,正下民冤枉,亦無提點武獄、舉薦之
權。若已設難以遽更,其採訪廉能,不宜隸本司,宜令監察御史歲終體究,仍不時
選闢廉訪。」金主嘉納。
夏,四月,金改提刑司為按察使司。
壬申,金左丞楊伯通致仕。御史大夫張以奏事不實追一官,待御史路鐸追兩
官,並罷之;姬端修杖七十,論贖。
壬申,金英王從憲進封瀛王。
是月,定理官曆縣法。
初,改官人必作令,謂之「須入」。紹興中,數申嚴之,後浸廢。慶元初,復
詔除殿試上三人、南省元,並作邑。旋用御史程松言,詔大理評事已改官未歷縣人
並令親民一次,著為令;舊捕鹽改官人並試邑。至是,正言陳自強,請初任未終之
人,先注籤判一次,方許親民。自後雖宰相子,殿式甲科人,無有不宰邑者矣。
五月,壬辰朔,頒《統天曆》。先是詔造新曆,以馮履參定。御史張巖言履倡
為陂辭,搖撼國是,遂罷去,詔諸道有通曉天文、歷算者,所在具其名來上。至是
歷成,賜名《統天》。議者謂自渡江以來,曆法屢改,《統天》尤為疏謬。
金主以旱,下詔責躬,求直言,避殿,減膳,審理冤獄。
丁酉,以久雨民疫,命臨安府賑之。
戊戌,賜禮部進士曾從龍以下四百十一人及第、出身。
己亥,金應奉翰林文字陳載言四事:其一,言邊民苦於寇掠;其二,農民困於
軍需;其三,審決冤滯,一切從寬,苟縱有罪;其四,行省闢員,例獲厚賞,而沿
邊司縣,曾不霑及。金主是之。
庚戌,金主諭宰相曰:「諸路旱或關執政,今惟大興、宛平兩縣不雨,非其守
令之過歟?」司空襄、平章政事張萬公、參知政事布薩揆上表待罪,金主以罪已答
之,令各還職。
金戶部尚書孫鐸言:「比年號令,或已行而中綴,或既改而復行,更張太煩,
百姓不信。請自今,凡將下令,再三講究,如有益於治則必行,無恤小民之言。」
國子司業赫舍哩善才,亦言頒行法令,絲綸既出,尤當固守。金主然之。
金以胥鼎為著作郎。鼎,持國之子也。金主問宰臣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
宰臣曰:「其人甚幹濟。」金主曰:「著作職閒,緣今無它闕,姑授之。」未幾,
過右司郎中。
壬子,命諸州學置武士齋舍。
庚申,金平章政事瓜勒佳衡薨,諡貞獻。
六月,甲戌,金以雨足,報謝廟社。
丁丑,金右補闕楊廷秀言:「自轉對官外,復令隨朝八品以上、外路五品以上
及出使外路有可言者,並許移檢院以聞,則時政得失,民間利病,可週知矣。」從
之。
丁亥,金定宮中親戚非公事傳達語言、轉遞諸物及書簡出入者罪。
是月,盜竊太廟金寶。
參知政事何澹之弟滌,通判臨安府;自臨安還處州,舟子市私鹽萬餘斤,為邏
卒所捕,滌仗劍傷邏卒。事下臨安府,司農卿丁逢知府事,當舟子杖罪,而邏卒杖
脊編管。御史程松劾之,詔逢與宮觀,而以工部侍郎硃晞顏知府事。澹乞免,帝慰
留之,澹即起視事。尋內批付大理,以伏暑恐致淹延,命有司據見追到人結絕。秋,
七月,甲午,獄成,滌罷通判,逢罷祠。乙未,澹疏言:「臣頃為中丞,首論樞密
使王藺不能鈐束其弟,藺遂去國。今訓飭無素,罪何所逃!望賜黜責。」詔不許。
癸丑,劉德秀罷。
甲寅,禁高麗、日本商人博易銅錢。
八月,辛巳,太祖廟楹生芝,帝率群臣詣壽康宮上壽,始見太上皇,成禮而還。
以入內內侍省押班甘昺宣力兩宮,備竭忠勤,特遷二官。昺,昪之弟也。帝之過壽
康,昺與有力焉,頗貴寵。
壬午,京鏜率百官赴太廟觀芝。丙戌,詔減諸路流囚,釋杖以下。推恩如慶賀
故事。丁亥,進京鏜等官一級。
戊子,立沿邊諸州武舉取士法。
九月,庚寅朔,加韓侂冑少師,封平原郡王。
己亥,金主如蘇州秋山;冬,十月,丙寅,還都。
金主以順義節度使李愈為可用,議召之。宰臣或言愈病,金主曰:「愈比陳言,
有‘退地千里而爭言其功’之語,卿等定惡此人多言耶?」遂召為刑部尚書。舊制,
陳言者漏所言事於人,並行科罪,仍給告人賞。愈言:「此蓋所以防閒小人也。比
年以來,詔求直言及命朝臣轉對,又許外路官言事,此皆聖朝樂聞忠讜之意。請除
去舊條,以廣言路。」從之。
甲申,金初置審官院。
乙未,金敕京府州縣設普濟院,每歲十月至明年四月,設粥以食貧民。
是月,右諫議大夫陳自強上緊要政目三十事,先敘前代帝王施行得失,而證以
祖宗故事,及今日事體所宜,請令侍從、兩省、講讀官一旬講一事,則一歲之間便
有三四十事,不過二年,朝廷之大事講究畢矣;從之。既而翰林學士高文虎又以二
十事上之。
十一月,己丑朔,詔復右司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