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六 【宋紀八十六】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乙酉,以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為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蔡卞言於

帝曰;「兄不敢辭行,然論事累與時宰違戾,人但云為宰相所逐。」帝不答。

翼日,曾布對,帝謂布曰:「蔡京、張商英、範鏜皆已去,只有章惇、劉拯、

王祖道未去。」布曰:「言者稍舉職,則此輩亦何可安也!」

己丑,以日當食,降德音於四京,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庚寅,錄趙普後。

辛卯,以日當食,詔求直言。筠州推官雍丘崔匽應詔上書曰:「方今政令煩

苛,風俗險薄,未暇悉陳,而特以判左右之忠邪為本。臣出於草萊,不識朝廷之士;

特怪左右之人有指元祐之臣為奸黨者,必邪人也。夫譭譽者,朝廷之公議。故責授

硃崖軍司戶司馬光,左右以為奸,而天下皆曰忠;今宰相章惇,左右以為忠,而天

下皆曰奸。此何理也?臣請略言奸人之跡:夫乘時抵巇以盜富貴,探微揣揣以固權

寵,謂之奸可也;包苴滿門,私謁踵路,陰交不逞,密結禁庭,謂之奸可也;以奇

技婬巧蕩上心,以倡優女色敗君德,獨操賞刑,自報恩怨,謂之奸可也;蔽遮主聽,

排逐正人,微言者坐以刺譏,直諫者陷以指斥,謂之奸可也。凡此數者,光有之乎,

惇有之乎?夫有其實者名隨之,無其實而與之名,其誰信之!《傳》曰:「謂狐為

狸,非特不知狐,又不知狸。光忠信直諒,聞於華夷,而謂之奸,是欺天下也,欺

後世也。夫一人可欺也,朝廷可欺也,天下後世不可欺也。至如惇,狙詐兇險,天

下士大夫呼曰‘惇賊’。貴極宰相,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為賊,豈非以其孤

負主恩,玩竊國柄,忠臣痛憤,義士不服,故賤而名之,指其實而號之以賊邪!京

師語曰:‘大惇、小惇,殃及子孫。’謂惇與中丞安惇也。小人譬之蝮蠍,其殘忍

根乎天性,隨遇必發。天下無事,不過賊陷忠良,破碎善類;至緩急危疑之際,必

有反覆賣國之心,跋扈不臣之變。比年以來,諫官不論得失,御史不劾奸邪,門下

不駁詔令,共持喑默,以為得計。頃鄒浩以言事得罪,大臣拱而觀之,同列又從而

擠之。夫以股肱耳目,治亂安危所繫,而一切若此,陛下雖有堯、舜之聰明,將誰

使言之,誰使行之!夫日者,陽也,食之者,陰也。四月正陽之月,陽極盛、陰極

衰之時,而陰幹陽,故其變為大。惟陛下畏天威,聽明命,大運乾綱,大明邪正,

毋違經義,毋鬱民心,則天意解矣。若夫伐鼓用幣,素服徹樂,而無懿德善政之實,

非所以應天也。」帝覽而善之,以為相州教授。

乙未,卻永興民王懷所獻玉器。

四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戊戌,詔知太原府蔡京依前翰林學士承旨;給事中劉拯罷知濠州,以其論事觀

望也。

是日,曾布入對,帝諭布曰:「皇太后疑蔡京不當出,欲且留修史。」布力陳

「京、卞懷奸害政,黨援佈滿中外,善類義不與之並立,此必有奸人造作言語,熒

惑聖聽。」帝曰:「無它,皇太后以《神宗史》經元祐毀壞,今更難於易人耳。」

癸卯,遼主如炭山。

甲辰,以門下侍郎韓忠彥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禮部尚書李清臣為門下侍

郎,翰林學士蔣之奇同知樞密院事。

丁未,以帝生日為天寧節。

己酉,皇長子亶生。時帝甫登位,即生嫡長,欲異其禮,越三日,大赦,授亶

山南東道節度使,封韓國公。

癸丑,賞應詔上書可採者鄭敦義、高士育、鹿敏求、何大正、呂彥祖,凡五人。

丁巳,詔:「範純仁等復官宮觀,蘇軾等徙內郡。」

純仁時在永州,遣中使賜以茶藥,諭之曰:「皇帝在籓邸,太皇太后在宮中,

知公先朝言事忠直,今虛相位以待,不知目疾如何?用何人醫治?」純仁頓首謝。

徙居鄧州,在道,拜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制詞有云:「豈惟尊德尚齒,昭

示寵優;庶幾鯁論嘉謀,日聞忠告。」純仁聞制,泣曰:「上果用我矣,死有餘責。」

既又遣中使趣入覲。純仁乞歸養,帝不得已許之,每見輔臣,問純仁安否,且曰:

「範純仁得一識面足矣!」

軾自昌化移廉,徙永,更三赦,復提舉玉局觀,未幾,卒於常州。軾與弟轍,

師父洵為文,常自謂文章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雖嬉笑怒罵之辭,皆可書而誦之。

自為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為本,忠規讜論,挺挺大節,但為小人忌惡,不得

久居朝廷。

先是韓忠彥言:「哲宗即位,嘗詔天下實封言事,獻言者以千百計。章惇既相,

乃置局編類,摘取語言近似者,指為謗訕,前日應詔者,大抵得罪。今陛下又詔中

外直言朝政闕失,若復編類之,則敢言之士,必懷疑懼。臣願急詔罷局,盡裒所編

類文書,納之禁中。」中書舍人曾肇亦言:「祖宗以來,臣僚所上章疏,未嘗編寫,

蓋緣人臣指切朝政,彈擊臣下,皆是忘身為國,不顧後禍。朝廷若有施行,往往刊

去姓名,只作臣僚上言,所以愛惜言事之人,不使招怨。若一一編錄,傳之無窮,

萬一其人子孫見之,必結深隙。祖宗以來,未嘗編錄,意恐在此。今編錄既非祖宗

故事,又有限定年月。且元豐八年四月已前上至國初,元祐九年四月十二日已後下

至今日,章疏何為皆不編類,而獨編此十年章疏,臣所未喻。欲乞指揮,將中書、

樞密寫人等並各放罷。」帝嘉納之。癸亥,詔罷編類臣僚章疏局。翼日,吏部侍郎

徐鐸,取已編類成書者,悉行進入。

御史中丞安惇,附會權奸,屢興大獄,天下疾怨,為二惇、二蔡之謠。及召鄒

浩為諫官,惇言:「浩若複用,慮彰先帝之失。」帝曰:「立後,大事也。中丞不

言而浩獨敢言之,何為不可複用!」惇懼而退。陳瓘請曰:「陛下欲開正路,取浩

既往之善;惇乃詿惑主聽,規騁其私。若明示好惡,當自惇始。」乃出惇知潤州。

五月,丁卯朔,罷理官失出之罰。

皇太后將復瑤華之位,會太學上舍生何大正上書言之,癸酉,遂降詔曰:「瑤

華廢后,累經大霈,其位號、禮數,令三省、樞密院詳議以聞。」丙子,廢后孟氏

復為元祐皇后,劉氏為元符皇后。

尚書右丞蔡卞,專託紹述之說,中傷善類,皆密疏建白,然後請帝親札付外行

之。章惇雖鉅奸,然猶在其術中。惇輕率不思,而卞深阻寡言,論議之際,惇毅然

主持,卞或噤不啟齒。一時論者,以為惇跡易明,卞心難見。至是殿中侍御史龔夬

言:「昔日丁謂當國,號為恣睢,然不過陷一冠準而已。及至章惇,而故老、元輔、

侍從、臺省之臣,凡天下之所謂賢者,一日之間,佈滿嶺海,自有宋以來,未之聞

也。蔡卞事上不忠,懷奸深阻,凡惇所為,皆卞發之。望採之至公,昭示譴黜。」

未報,而臺諫陳師錫、陳次升、陳瓘、任伯雨、張庭堅相繼論列。乙酉,卞罷,知

江寧府。比部員外郎董必,出知興國軍,知無為軍舒亶,監潭州南嶽廟,皆卞黨也。

遼漢人行宮都部署趙孝嚴卒。

丙戌,遼主駐納葛濼。

己丑,追覆文彥博、王珪、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三十三人官。

辛卯,還司馬光等致仕遺表恩。

癸巳,河北、河東、陝西飢,詔帥臣計度振恤。

乙未,遼以東京留守阿嚕薩古為特里袞,以南院宣徽使蕭常格為漢人行宮都部

署。

六月,丙申朔,遼遣使來弔祭。

辛丑,遼以有司案牘書宋主嗣位為登寶位,奪宰相鄭顓以下官,出顓知興中府

事,韓資讓為崇義軍節度使,御史中丞韓君義為廣順軍節度使。

乙巳,左正言陳瓘言:「龍圖閣待制、知荊南邢恕,昨以北齊宣訓語誣司馬光,

而光及範祖禹等貶竄,以文及甫私書證劉摯、梁燾、王巖叟皆有奸謀,而摯等家族

幾至覆滅。今朝廷矜恤之恩,遍及存歿,則是恕前日之所行,不為陛下之所信也。

恕反覆詭詐,得罪先朝,公議不容久矣。今寵以華職,付以大籓,中外沸騰,不以

為允。伏望原情定罪,以協公議。」丁未,詔恕以少府少監分司西京,均州居住。

戊午,遼遣使決五京滯獄。

己未,遼以遼興軍節度使梁援為樞密副使。

遼主召參知政事耶律儼至內殿,訪以政事。遼主晚年倦勤,用人不能自擇,令

各擲骰子,以採勝者官之。儼嘗得勝採,遼主曰:「上相之徵也。」遷知樞密院事。

儼妻邢氏有美色,嚐出入禁中,儼教之曰:「慎勿失上章。」由是權寵益固。

秋,七月,丙寅朔,奉皇太后詔,罷同聽政。

庚午,遼主如沙嶺。

八月,乙未朔,以秘書少監鄧洵武為國史院編修官,從蔡京之薦也。給事中龔

原、葉濤駁奏洵武不宜濫廁史等,乃令中書舍人徐勣書讀行下。

庚子,作景靈西宮,奉安神宗神御;建哲宗神御殿於其西。

辛丑,出內庫金帛二百萬糴陝西軍儲。

壬寅,葬哲宗欽文睿武昭孝皇帝於永泰陵。

庚戌,詔以仁宗、神宗廟永世不祧。

癸亥,祔哲宗神主於太廟。

左正言陳瓘言:「山陵使章惇,奉使無狀,以致哲宗靈轝陷濘不前,露宿於野。

願速罷惇職事,免其朝見,別與差遣,然後降出臣僚前後章疏,別議典刑。」

遼西北諸部寇邊,招討使額特勒以兵擊敗之,是月,使來獻捷。

九月,甲子朔,詔修《哲宗實錄》。

尚書左僕射章惇五上表乞罷政事,詔答不允,惇徑出居僧舍。帝謂輔臣曰:

「朕待惇如此,體貌不為不至矣。惇乞越州,當與之。」

初,臺諫豐稷、陳師錫、陳瓘屢劾惇,有以定策時異議為言者。至是帝將罷惇,

謂輔臣曰:「朕不用定策事貶惇,但以扈從靈駕不職罷之,餘事候有人論及,別議

行遣。」

丙寅,遼遣使來賀即位。

丁卯,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己巳,幸龍德宮。

辛未,章惇罷為特進、知越州,仍放辭謝。

丁丑,詔修《神宗正史》。

己卯,右司諫陳瓘言:「向宗良兄弟,依倚國恩,憑藉慈廕,誇有目前之榮盛,

不念倚伏之可畏,所與遊者,連及侍從,希寵之士,願出其門。裴彥臣無甚幹才,

但能交通內外,漏洩機密,遂使物議籍籍。或者以為萬幾之事,黜陟差除,皇太后

至今猶與也。」庚辰,御批:「瓘言虛誕不根,可送吏部與合入差遣。」三省請以

瓘為郡,帝不可,乃添差監揚州糧料院。

瓘初不知被責,復求翼日見上,閤門不許。瓘即具以札子繳進,其一論景靈西

宮,其二論章惇罷相制所稱國是,其三、其四皆指陳蔡京罪惡。帝密遣使賜以黃金

百兩。

先是御史中丞豐稷、殿中侍御史陳師錫言:「翰林學士承旨蔡京,資政殿學士、

知江寧府蔡卞,兄弟同惡,迷國誤朝。卞雖去位,尚竊峻職,玷名邦。京偃然在職,

日夜交納內侍、戚里,以覬大用。京好大喜功,銳於改作,若果大用,必變亂舊政,

天下治亂自此分,祖宗基業自此墮矣。」辛巳,稷登對,又言:「陛下持萬乘威權,

何憚一蔡京不能去,無乃為聖母主張乎?當紹聖、元符間,章惇、蔡卞,竊弄威權,

陷哲宗於有過之地,廢元祐皇后於瑤華宮,京皆與有力焉。惇、卞之惡,賴陛下神

斷,投之外服;而京猶泰然在朝,有自得之色。忠臣寒心,良士痛骨,非自愛而憂

之,蓋為陛下憂,為宗廟憂,為天下賢人君子憂也。」

癸未,遼主望祀木葉山。

甲申,詔:「蔡卞落職,提舉洞霄宮,太平州居住;知成都路昌衡,知鄆州呂

嘉問,並分司南京、光州居住。」坐尹京時附會惇、卞、殺戮無辜也。河北都轉運

使張商英,知瀛州範鏜,並落職,商英知隨州,鏜知滁州,亦坐惇、卞黨、故責。

是日翰林學士曾肇上書皇帝及皇太后曰:「夫以皇太后定策之明,還政之速,

著人耳目,可謂盛矣。今陳瓘以一言上及,遂至貶斥,雖非皇太后聖意,然四方萬

裡之遠,豈能家喻戶曉!萬有一人或謂皇太后有所不容,則盛德不為無累。臣愚計

謂皇帝以瓘之所言狂率而逐之,皇太后以天地之量隱忍包容而留之,則天下之人,

必曰皇帝恭事母儀,不容小臣妄議,其孝如彼;皇太后能含宏光大,雖有狂言,不

以為罪,其仁如此。兩誼俱得,豈不美哉!」丁亥,詔瓘改知無為軍。

時瓘已出國門,即於門外露章辭免曰:「臣昨所進札子,請正蔡京之罪,陛下

若以臣言為是,則當如臣所請;若以臣言為非,則重加貶竄,乃得允當。所有知無

為軍敕,不敢祗受。」詔不許辭免。

戊子,遼主駐藕絲澱。

己丑,復均給職田。

冬,十月,丙申,以蔡京為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

初,章惇既罷知越州,陳瓘等以為責輕,復論「惇在紹聖中置看詳元祐訴理局,

凡於先朝言語不順者,加以釘足、剝皮、斬頸、拔舌之刑,其慘刻如此。看詳官如

安惇、蹇序辰,受大臣風諭,傅致語言,指為謗訕。考之公論,宜正典刑。」於是

二人併除名,放歸田裡,而貶章惇武昌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丁酉,以尚書右僕射韓忠彥為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壬寅,以知樞密院事曾布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癸卯,五國諸部長貢於遼。

辛亥,詔知荊南府楊畏提舉洞霄宮。

甲寅,遼以平州飢,復其租賦一年。

乙卯,升端州為興慶軍節度。

詔:「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林希,降端明殿學士,知楊州;龍圖閣待制、知

洪州葉祖洽,落職,依舊知洪州;龍圖閣待制、知青州徐鐸,落職,知湖州。」從

中丞豐稷言也。

戊午,改知南康軍龔原知壽州。

己未,詔禁曲學偏見、妄意改作以害國事者。

辛酉,罷平準務。

十一月,癸亥朔,改知永興軍蔡京知江寧府。

左正言陳祐言:「林希為中書舍人,草呂大防責詞,以司馬光變法之初,指名

老奸,略無忌憚。蘇轍試賢良,而希言轍對策之時已有異志。至於文及甫造為劉摯

甘心快意之事,亦希有以啟之。而罪大責輕,人望不厭。伏望重行降黜,投之閒散,

以申公憲。」乙丑,詔:「希落端明殿學士,依舊大中大夫、知揚州。」

丙寅,遼以天德軍民田世榮三世同居,詔言之,令一子三班院祗候。

丁卯,詔修《六朝寶訓》。

時議以元祐、紹聖均有所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釋朋黨,帝納其言。庚午,詔改

明年元曰建中靖國。

初,曾布密陳紹述之說,帝不能決,以問給事徐勣。勣曰:「聖意得非欲兩存

乎?天下之事,有是與非,朝廷之人,有邪與正,若不考其實,姑務兩存,未見其

可也。」

詔:「知江寧府蔡京落職,提舉杭州洞霄宮。」從侍御史陳次升言也。

京既貶,輔臣謂蔡卞責輕,於是並責卞為少府少監分司南京,依舊太平府居住。

次升又言:「卞之為害,不在章惇下。惇既以散官安置潭州,而卞則止於近地分司,

何名為謫!」壬申,詔:「卞降一官,依前分司,移池州居住。」

丙子,遼主召醫巫閭山僧志達,設壇於內殿。

戊寅,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知樞密院事。

庚辰,尚書右丞黃履,罷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中太一宮。

己丑,置《春秋》博士。

辛卯,以禮部尚書範純禮為尚書右丞。

侍御史陳次升言:「右僕射曾布,頃居樞府,阿順宰臣,進用匪人,大開邊釁。

近登宰輔,獨擅國權,輕視同僚,威福由己。進拔親故,羅列京局,以為耳目;任

用門人,置之臺諫,以為腹心;子弟招權,交通賓客,其門如市。伏望特正典刑,

以謝天下。」

十二月,甲午,以皇太后不豫,禱於宮觀、祠廟、嶽瀆。

戊戌,蔡京復龍圖閣直學士,知定州。

山廩粟,減價以濟民。

己亥,遼以知右伊勒希巴事薩嘉努為北面林牙。

辛丑,慮囚。

甲辰,詔修《國朝會要》。

戊申,降德音於諸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辛亥,遼主命燕國王延禧擬注大將軍以下官。

是歲,遼封高麗王顒為三韓國公。放進士康秉儉等八十七人。

穆都哩降於女真。

時阿蘇猶在遼,遼使使來罷兵,未到。英格使烏凌阿實嚕往佐和卓,戒之曰:

「遼使來,但換我軍衣服旗幟,與阿蘇城中無辨,勿使遼使知之。遼使可以計卻,

勿聽其言遽罷兵也。」遼使果來罷兵,英格使呼嚕、穆沁二人與俱至阿蘇城。和卓

見遼使,詭謂此二人曰;「我部族自相攻擊,幹汝等何事?」乃援槍刺殺呼嚕、穆

沁之馬。遼使驚駭,遽走,不敢回顧,徑歸。

居數日,破其城,執迪舒保殺之。阿蘇復訴於遼,遼遣奚節度使伊哩來,英格

至拉林水見之,伊哩問阿蘇城事,命英格曰:「凡攻城所獲,存者復與之,不存者

備償。」且征馬數百匹。英格與其下謀曰:「若償阿蘇,則諸部不復可號令任用也。」

乃令和納、圖塔兩水之民,陽為阻絕鷹路,復使鱉故德部節度使言於遼曰:「欲開

鷹路,非生女直節度使不可。」遼不知其為英格謀也,信之,命英格討絕鷹路者,

而阿蘇城事遂止。英格聲言平鷹路,畋於圖袞水。遼使使賞其功,英格令富嘉努以

遼賜物給和納、圖塔之民,且修鷹路而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