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二 【宋紀八十二】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丁丑,遼主獵於西山。

己卯,範祖禹言:「程頤經術、行義,天下共知,司馬光、呂公著與相知二十

餘年,然後舉之。頤草茅之人,未習朝廷事體,迂疏則固有之,人謂頤欲以故舊傾

大臣,以意氣役臺諫,其言皆誣罔非實。若復召頤勸講,必有補聖明。」又言王存、

蘇軾、趙彥若、鄭雍、孔武仲、呂希哲、呂大臨、吳師仁等皆可用。希哲,公著之

子;大臨,大防之弟也。

時祖禹屢請知梓州,宰執擬從其請,太皇太后曰:「皇帝未欲令去,且為皇帝

留之。」祖禹乃不敢復請。

五月,丙戌,詔程頤許辭免直秘閣、權判西京國子監差,管句崇福宮。初,頤

表請歸田裡,言:「道大則難容,節孤者易躓。入朝見嫉,世俗之常態;名高毀甚,

史冊之明言。如臣至愚,豈免眾口!」又曰:「前日朝廷不知其不肖,使之勸學。

人主不用,則亦已矣,若復無恥以苟祿位,孟子所謂是為壟斷也,儒者進退,當如

是乎!」及崇福命下,頤即承領敕牒,但稱疾不拜。假滿百日,亟尋醫,訖不就職。

戊戌,帝御文德殿,冊孟氏為皇后。後,洺州人,馬軍都虞候元之孫也。太皇

太后語帝曰:「得賢內助,非細事也。」既而嘆曰:「斯人賢淑,惜福薄耳。異日

國家有事,必斯人當之。」

庚子,罷侍從官轉對。

甲辰,遼主駐赤勒嶺。

楊畏、黃慶基言:「王巖叟父子預政,交通貨賄,竊弄威福」巖叟遂稱疾,章

再上。丙午,罷,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

築李諾平城,賜名定遠城,從陝西轉運使穆衍請也。

是月,遼生女真部節度使和哩布卒。

和哩布生十一子,其著者,長曰烏雅舒,次曰阿古達,曰烏奇邁、曰棟摩,曰

扎喇。和哩布病篤,呼弟英格,謂曰;「烏雅舒柔善;若辦集契丹事,阿古達能之。」

遂卒。母弟頗拉淑襲為節度使。和哩布嚴重多智,每戰,未嘗被甲。初建官屬,統

諸部,其官長皆稱貝勒。頗拉淑機敏善辨,尤能知遼人國政民情,每白事於遼,聽

者皆信服不疑。

六月,癸丑朔,詔:「淮南東、西、兩浙路諸逋負,不問新舊有無官本,並權

住催理一年。」從知揚州蘇軾請也。

辛酉,以尚書左丞蘇頌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尚書右丞蘇轍為門下侍郎,

翰林學士範百祿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梁燾為尚書左丞,御史中丞鄭雍為尚書右丞,

韓忠彥知樞密院事,戶部尚書劉奉世籤書樞密院事。

梁燾累章辭位,帝遣中使趣拜。已而入謝,太皇太后曰:「官家聖德日成,正

須卿家輔助」燾對曰:「臣不敢不盡忠,如範純仁、韓維輩,在外賢德尚多,願陛

下留意。」又上疏言:「範祖禹、劉安世,久在侍從,宜置諸左右,使斷國事。安

燾、許將皆舊人,可倚任。」

甲子,置廣文館解額,以待四方遊士之試京師者。

乙丑,夏人遣使乞援於遼。

戊辰,渾天儀象成。

秋,七月,丁亥,遼主獵於沙嶺。

癸巳,詔修《神宗正史》。

復翰林侍讀學士,以範祖禹為之。祖禹時為翰林學士,因叔百祿在中書,改是

官。

癸卯,以龍圖閣學士、知楊州蘇軾為兵部尚書。

八月,丙辰,罷監酒稅務增剩給賞法。

己未,詔西邊諸路嚴備,毋輕出兵。

乙亥,前陷交趾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

癸酉,龍圖閣學士、兵部尚書蘇軾兼侍讀。

時朋黨之論浸熾,吏部尚書王存為帝言:「人臣朋黨,誠不可長,然或不察,

則濫及善人,東漢黨錮是也。慶曆中,或指韓琦、富弼、范仲淹、歐陽修為朋黨,

賴仁宗聖明,不為所惑。今復有進此說有,願陛下察之。」由是與用事者不合。乙

卯,詔存出知大名府,辭之,改杭州。

先是,詔議郊祀典禮。顧臨、範祖禹等八人議,請合祭天地。範純禮、彭汝礪、

曾肇、孔武仲等二十二人議,南郊合祭天地,不見於經;範百祿亦言圜丘無祭地之

禮,先帝所廢,稽古據經,未可輕改。九月,壬辰,太皇太后謂輔臣曰:「郊祀宜

依仁宗、先帝故事。」呂大防言:「皇帝臨御之始,當親見天地,而諸儒獻議欲南

郊,不設皇地示位,恐亦未安。」蘇頌、鄭雍意與大防合,太皇太后是其言。

戊戌,詔曰:「國家郊廟時祀,祖宗以來,命官攝事,惟三歲一親郊,則先饗

清廟,冬至合祭天地於圜丘。元豐間,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應古儀;先帝詔定親

祀北郊之儀,未之及行。是歲郊祀,不設皇地示位,而宗廟之饗,率如權制。朕以

涼昧,嗣承六聖休德鴻緒,今茲禋禮,奠幣上帝,祼鬯廟室,而地示大神,久未親

祀。矧朕方郊見天地之始,其冬至南郊,宜依熙寧十年故事,設皇地示位,以嚴並

祀之報。闕後躬行方澤之祀,則修元豐六年五月之制。俟郊禮畢,集官詳議以聞。」

己酉,永興軍、蘭州、鎮戎軍地震。

冬,十月,庚戌朔,環州地震。

丙辰,遼賑西北路飢。

時邊部有侵遼者,西北路招討使阿嚕薩古召準布部長瑪古蘇使攻之,俘獲甚眾。

阿嚕薩古以功加左僕射,復整軍進討,誤擊瑪古蘇,由是準布諸部俱不服。

丁巳,詔陝西有前代帝王陵廟處,給民五家充守陵戶。

戊午,以開封府推官鹹平來之邵復為監察御史。

辛酉,詔以大河東流,都水監使者吳安持賜三品服,北都水監丞李偉任滿日令

再任。

夏人寇環州及永和諸砦,凡七日,始解去。

初,知慶州章楶數遣輕兵出討,屢有斬獲,部族不敢寧居。楶策其必報,諜知

將攻環州,乃料精兵才萬,統以驍將折可適等,而授之策曰:「敵進一舍,我退一

舍。彼必謂我怯,不復備我邊壘,乃銜枚由間道繞出其後,或伏山谷,伺間以擊其

歸。」又以境外皆沙磧,近城百里有牛圈,所瀦水足以飲人馬,乃夜遣置毒。夏人

圍環數日,無所獲而歸。可適等潛屯洪德城,伺夏師過,識其母梁氏旗幟,城中鼓

躁而出,馳突躪躒,夏師大敗,梁氏幾不得脫,盡棄供帳而逃。又飲牛圈水,人馬

被毒,死傷不可勝計。

準布部長瑪古蘇叛,殺遼金吾圖古斯。遼主命奚六部呼哩耶律郭三發諸番兵討

之。

壬申,遼南府宰相王經卒。

戊寅,以左伊勒希巴耶律足哩為彰聖軍節度使。

十一月,辛巳,太白晝見。

甲申,詔:「大中大夫、觀察使以上,許各佔永業田十五頃。餘官及民戶願以

田宅供祖宗饗祀之費者,亦聽官給公據,改正稅籍。」

戊子,遼以樞密副使王是敦兼知樞密院事,以權參知政事韓資讓參知政事。

辛卯,朝獻景靈宮。壬辰,享太廟。癸巳,祀天地於圜丘,赦天下,群臣中外

加恩。罷南京榷酒。民有親喪者,以差等與免徭。

丁酉,遼以通州水潦害稼,遣使賑之。

辛丑,賜徐王顥劍履上殿。

乙巳,梁燾言:「先帝大臣多以材進,可稍複用,委以別都名籓,以全終始。」

戊申,遼北院大王哈魯卒。

十二月,甲寅,以京西路轉運副使賈易知蘇州。

是歲,遼放進士冠尊文等五十三人。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癸酉,

一零九三年)

春,正月,庚辰,遼主如混同江。

甲申,英州別駕蔡確卒。

丁亥,御邇英閣,顧臨讀《寶訓》,至漢武籍南山提封為上林苑,仁宗曰:

「山澤之利,當與眾共之,何用此為?」丁度言:「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

未始不本於憂勤,此蓋祖宗家法耳。」呂大防因推廣以進曰:「三代以後,唯本朝

百三十年,中外無事,蓋由家法最善。臣請舉其略:自古人主事母后,朝見有時,

如漢武帝五日一朝長樂宮;祖宗以來,事母后皆朝夕見,此事親之法也。前代大長

公主用臣妾之禮;本朝必先致恭,仁宗以侄事姑之禮見獻穆大長公主,此事長之法

也。」帝曰:「今宮中見行家人禮。」大防曰:「前代宮闈多不肅,宮人或與朝臣

相見,唐入閤圖有昭容位;本朝宮禁嚴密,內外整肅,此治內之法也。前代外戚多

與政事,常致敗亂;本朝母后之族皆不預,此待外戚之法也。前代宮室多尚華侈;

本朝止用赤白為飾,此尚儉之法也。前代人君,雖在宮禁,出輿入輦;祖宗皆步自

內庭,出御後殿,豈乏人之力哉?亦欲涉歷廣庭,稍冒寒暑耳,此勤身之法也。前

代人主,在禁中冠服苟簡;祖宗以來,燕居必以禮,竊聞陛下昨郊禮畢,具禮服謝

太皇太后,此尚禮之法也。前代多深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惟本朝用法最

輕,臣下有罪,止於罷黜,此寬仁之法也。至於虛己納諫,不好畋獵,不尚玩好,

不用玉器,不貴異味,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陛下不須遠師前代,但盡行

家法,足以為天下。」帝深然之。

壬辰,幸中太一宮。

庚子,詔頒高麗所獻《黃帝針經》於天下。

丁未,範百祿言:「自元祐四年正月降敕罷回河,今來臣僚回河之意終不肯已,

然大河亦終不可回。吳安持等方日生巧計,壅遏北流,前後多端,致大河漸有填淤

之害,浸壞禹跡之舊,豈不深可惜哉!」

二月,辛亥,高麗遣使買歷代史及《冊府元龜》等書,禮部尚書蘇軾言宜卻其

請。始許之,軾又疏陳五害,極論其不可,且曰:「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

猶不肯與,今高麗所請,有甚於此,其可與乎!」詔:「書籍曾經買者聽。」

壬子,詔:「刑部不得分禁系人數,瘐死數多者申尚書省。」

癸丑,詔大寧郡王以下出就外學。

乙卯,依都水監所奏,作北流軟堰。蘇轍奏:「臣嘗謂軟堰不可施於北流,利

害甚明。蓋東流本人力所開,闊止百餘步,冬月河流斷絕,故軟堰可為。今北流是

大河正溜,比之東流,何止數倍!見今河水行流不絕,軟堰何由能立!扒水官之意,

欲以軟堰為名,實作破堰,陰為回河之計耳。」河北轉運副使趙偁亦上議曰:「臣

竊謂河事大利害有三:北流全河,患水不能分;東流分水,患水不能行;宗城河決,

患水不能閉。是三者,去其患則為利,未能去則為害。今不謀此而專議閉北流,止

知一日可閉之利,而不知異日既塞之患;止知北流伏槽之水易為力,而不知闞村方

漲之勢未可併入東流。是見近忘遠,以河為戲也。請俟漲水伏槽,觀大河全盛之勢,

以治東流、北流。」於是詔罷軟堰。

是月,以崇政殿說書呂希哲為右司諫,希哲固辭。蘇軾戲謂希哲曰:「法筵龍

象,當觀第一義。」希哲笑而不應,退,謂範祖禹曰:「若辭不獲命,必以楊畏為

首。」時畏方在言路,以險詐自任,故希哲有是言,既而不拜。

瑪古蘇侵遼,三月,遼西北路招討使耶律阿嚕薩古追之,都監蕭章糾遇賊,與

戰不利,二室韋與六院部、群牧官等軍俱陷於敵。阿嚕薩古不以實聞,遼主知之,

削其官,決以大杖。

癸未,尚書右僕射蘇頌罷。頌為相,務在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職,量能授

任,杜絕僥倖,深戒邊臣生事,論議有未安者,毅然力爭之。會除賈易知蘇州,頌

以易昔在御史名敢言,為監司矣,今乃作郡,則是因赦令反下遷也,不可。議未決,

諫官楊畏、來之邵謂頌稽留詔命。頌上章辭位,罷為集禧觀使。梁燾言頌不可降職

處外,以示疏遠,遂詔以觀文殿大學士留京師。

庚寅,範祖禹言:「仲春以來,暴風雨雪,寒氣逼人,惟陛下側身修德,以銷

大異。」

辛卯,中書侍郎範百祿罷。蘇頌既罷,百祿以同省,待罪請外,不許。御史黃

慶基上疏,列百祿五罪,又言洛黨雖衰,川黨復盛,請早賜罷黜以離其黨與。百祿

遂力求去,許之。初,罷百祿,不除職,梁燾以為言,乃除資政殿學士、知河中府。

庚子,詔:「來年御試,將詩賦舉人複試三題;經義舉人且令試策,此後全試

三題。」

是月,門下侍郎蘇轍奏:「近臣以董敦逸言川人太盛,差知梓州馮如晦不當,

指為臣過,遂面陳本末。尋蒙宣諭,深察敦逸之妄,然亦須略加別白。其敦逸言臣

章疏,乞早付三省施行。」

敦逸又言:「奏差除之人,唯蘇軾為多,或是親知,或其鄉人,致仕路有不平

之嘆。近高麗買書、黃河軟堰之事,皆得旨已行,尋以軾、轍見拒而罷。臣聞人君

者,制命者也;人臣者,承君之命而奉行者也。命令重則君尊,命令輕則臣強。今

陛下已行之命,而軾、轍違而拒之,語其情犯,又非蘇頌、範百祿之比,釋而不治,

命令輕矣。乞斷自宸衷,指揮施行。」

夏,四月,丁未朔,夏人來謝罪,願以蘭州易塞門、安遠二砦,詔數以違順不

常而卻其請。

甲寅,令範祖禹依先朝故事,止兼侍講。

乙卯,遼興中府甘露降,遼主遣使祠佛飯僧。

丁巳,詔;「今後南郊合祭天地,依元祐七年例施行,罷禮部集官詳議。」

甲子,以知永興軍李清臣為吏部尚書。

癸酉,遼主獵於西山。

癸未,蘇軾同呂希哲、吳安詩、豐稷、趙彥若、範祖禹、顧臨請以唐宰相陸贄

《奏議》校正繕寫進呈。

五月,己卯,以吏部尚書李清臣為資政殿學士、知真定府,姚勔論其不當召用

故也。

辛卯,御史董敦逸、黃慶基並罷。

敦逸四狀言蘇轍,慶基三狀言蘇軾,謂軾昔為中書舍人,所行制詞,指斥先帝,

而轍相與表裡以紊朝政。三省同進呈,呂大防奏曰:「敦逸、慶基言軾制詞謗毀先

帝,臣竊觀先帝聖意,本欲富國強兵以鞭撻四裔,而一時群臣將順太過,故事或失

當。及太皇太后與皇帝臨御,因民所欲,隨時救改,蓋事理當然耳。漢武帝好用兵,

重斂傷民,昭帝嗣位,博採眾議,多行寢罷;明帝尚察,屢興慘獄,章帝易之以寬

厚,天下悅服;未有以為謗毀先帝者也。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財;

仁宗即位,罷修宮觀以息民力;亦未聞當時士大夫有以為毀謗先帝者。自元祐以來,

言事官有所彈擊,多以謗毀先帝為辭,非惟中傷善類,兼欲搖動朝廷,意極不善。

若不禁止,久將為患。」蘇轍因奏曰:「臣昨取兄軾所撰呂惠卿制觀之,其言及先

帝者,有曰:‘始以帝堯之仁,姑試伯鯀,終焉孔子之聖,不信宰予。’兄軾豈謗

毀先帝者邪?臣聞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耳。元祐變更,蓋追述

先帝美意而已。」太皇太后曰:「先帝追悔往事,至於泣下。」大防曰:「聞永樂

敗後,先帝嘗咎兩府大臣略無一人能相勸諫,然則一時過舉,非出先帝本意明矣。」

太皇太后曰:「此事官家當深知。」於是斥敦逸、慶基為湖北、福建轉運判官。中

丞李之純、御史楊畏、來之邵言二人誣陷忠良,其責太輕。丙申,詔各與知軍差遣,

敦逸知臨江軍,慶基知南康軍。

蘇軾以札子自辨,言:「臣任中書舍人日,適值朝廷竄逐數人,所行告詞,皆

是元降詞頭所述罪狀,非臣私意所敢增損。內呂惠卿告詞,事涉先朝,不無所忌。

臣愚意以為古今如鯀為堯之大臣而不害堯之仁,宰予為孔子高弟而不害孔子之聖。

又況再加貶黜,深惡其人,皆先朝本意,則臣區區之忠,蓋自謂無負矣。今慶基乃

反指以為誹謗,不亦矯誣之甚乎!其餘所言李之純、蘇頌、劉誼、唐義問等告詞,

皆是慶基文致附會以成臣罪。此事始於硃光庭,盛於趙挺之,而極於賈易,今慶基

覆宗師之。臣恐陰中之害,漸不可長,非獨為臣言也。」太皇太后令轍諭曰:「緣

近來眾人正相捃拾,且須省事。」軾乃具答刂子稱謝曰:「昔東漢孔融,才疏意廣,

是以遭路粹之冤;西晉稽康,才多識寡,是以遇鍾會之禍。臣人無二子之長而兼有

古人之短,若非陛下至公而行之以恕,至仁而照之以明,則臣已下從二子游久矣,

豈復有今日哉!」

是月,水官又請進梁村上下約,束狹河門,趙偁爭不能得。既涉漲水,遂壅而

潰,南泛德清,西決內黃,東淤梁村,北出闞村,宗城決口復行,魏店北流淤斷,

河水四出,壞東郡浮梁,幅員數百里,漂廬舍,敗冢墓。遺民之僅免者,老弱聚金

堤上,哀號之聲,數舍不絕。

六月,丁未朔,遼主駐散水原。

甲寅,禮部尚書蘇軾乞知越州,詔不允。

戊午,尚書左丞梁燾,罷為資政殿學士、同醴泉觀使。故事,宮觀使非宰相不

除,遂置同使之名以寵之。

燾初以議邊事不合,即屬疾求罷。章屢上,帝皆遣內侍封還,仍問所以必去之

理,並密訪人材,燾曰:「信任不篤,言不見聽,而詢人材之可用者,非臣所敢當

也。」使者再至,乃具奏曰:「陛下必欲知可大用之人,且圖任舊人中堅正純厚有

人望者,不牽左右好惡之言以移聖意,天下幸甚!」尋乞補外,出知潁昌府。臨行,

帝遣內侍賜茶藥,宣諭曰:「已用卿言,復相範純仁矣。」

先是劉摯罷相,帝欲複用範純仁,乃出御札以問呂大防。大防對曰:「如所宣

示,實允群議。遂遣內侍李倬齎詔書召純仁赴闕。己未,楊畏言:「純仁方罷帥降

官,名在謫籍,而陛下遽命以為相,賞罰不明,何以詔示天下!」來之邵又言純仁

師事程頤,闇很不才。皆不聽。畏與蘇轍俱蜀人,前擊劉摯,後擊蘇頌,皆陰為轍

道地,太皇太后覺之,故復自外召純仁。畏尋又言轍不可大用雲。

秋,七月,丙子朔,以範純仁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入對,太皇太后曰:

「人言相公必先進王覿、彭汝礪,如何?」純仁曰:「此二人實有士望,臣終不敢

保位蔽賢,惟陛下加察。」

辛卯,遼主如黑嶺。

遼樞密使阿蘇,以蕭託輝嘗言其短,深銜之。會西圉不寧,阿蘇奏曰:「邊隅

重大,可擇重臣鎮撫。」遼主曰:「託輝何如?」阿蘇曰:「誠如聖旨。」遂以託

輝為西南面招討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