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孤女,建康路溧水州人,年十五。其母嚴氏,孀居極貧,病癱瘓臥於床者數年,女事母至孝。至正十二年,兵火延其裡,鄰婦強攜女出避火,女泣曰:「我何忍舍母去乎,同死而已!」遂入室抱母,共焚而死。
徐允讓妻潘氏,名妙圓,山陰人。至正十九年,與其夫從舅避兵山谷間。舅被執,夫泣以救舅脫,夫被兵所殺,欲強辱潘氏。潘氏因紿之曰:「我夫既死,我從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無憾也。」兵信之,聚薪以焚其夫。火既熾,潘氏且泣且語,遂投火以死。
又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二年,張士誠陷諸暨,蔡氏避之長寧鄉山中,兵猝至,有造紙鑊方沸,遂投其中而死。
趙洙妻許氏,集賢大學士有壬之侄女也。至正十九年,紅巾賊陷遼陽,洙時為儒學提舉,夫婦避亂匿資善寺。洙以叱賊見害,許氏不知也。賊甘言誘許氏,令指示金銀之處,許氏大言曰:「吾詩書冠冕故家,不幸遇難,但知守節而死,他皆不知也。」賊以刃脅之,許氏色不變。已而知其夫死,因慟哭仆地,罵聲不絕口,且曰:「吾母居武昌,死於賊,吾女兄弟亦死賊,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報汝,當醢汝矣。」遂遇害。寺僧見許氏死狀,哀其貞烈,賊退,與洙合葬之。
張正蒙妻韓氏,紹興人。正蒙嘗為湖州德清稅務提領。至正十九年,紹興兵變,正蒙謂韓氏曰:「吾為元朝臣子,於義當死。」韓氏曰:「爾果能死於忠,吾必能死於節。」遂俱縊死。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父母既死,吾何以獨生!」亦投崖而死。
又何氏者,處之龍泉縣季銳妻也。因避兵於邑之繩門巖,賊至,何氏被執。欲汙之,乃與子榮兒、女回娘投崖而死。
劉氏二女,長曰貞,年十九;次曰孫,年十七。龍興人,皆未許嫁。陳友諒寇龍興,其母泣謂二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寧死不辱父母也。」城陷,二女登樓,相繼自縊。婢鄭奴,亦自縊。
於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湖、湘間,同祖在諸生中,因以女妻焉。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聞婦女多被驅逐,謂其夫及子曰:「是尚可全生乎!我義不辱身,以累汝也。顧舅年老,汝等善事之。」遂自剄死。妾李氏驚,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剄,絕而復甦,曰:「得從小君地下足矣。」是夕死。
李仲義妻劉氏,名翠哥,房山人。至正二十年,縣大飢,平章劉哈剌不花兵乏食,執仲義欲烹之。仲義弟馬兒走報劉氏,劉氏遽往救之,涕泣伏地,告於兵曰:「所執者是吾夫也,乞矜憐之,貸其生,吾家有醬一甕、米一斗五升,窖於地中,可掘取之,以代吾夫。」兵不從,劉氏曰:「吾夫瘦小,不可食。吾聞婦人肥黑者味美,吾肥且黑,願就烹以代夫死。」兵遂釋其夫而烹劉氏。聞者莫不哀之。
李弘益妻申氏,冀寧人。至正二十年,賊陷冀寧,申語弘益曰:「君當速去,勿以我婦人相累。若賊入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訖,投井死。
弘益既免於難,再娶安氏。居二歲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時年三十,泣謂諸親曰:「女子一適人,終身不改。不幸夫死,雖生亦何益哉!」乃竊入寢室,膏沐薰裳,自縊於柩側。
鄭琪妻羅氏,名妙安,信州弋陽人。幼聰慧,能闇誦《列女傳》。年二十,歸琪。琪家世宦族,同居百餘口,羅氏執婦道無間言。琪以軍功擢鉛山州判官,羅氏封宜人。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羅氏度弋陽去州不遠,必不免於難,輒取所佩刀淬礪,令銛甚。琪問何為,對曰:「時事如此,萬一遇難,為自全計耳。」已而兵至,羅氏自刎死,時年二十九。
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適人。至正二十年,鄉民作亂,如砥與女避於邑西之客僧嶺,女為賊所執。賊曰:「吾未娶,當以汝為妻。」女曰:「我周典史女也,死即死,豈能從汝耶!」賊遂殺之。如砥時為紹興新昌典史。
狄恆妻徐氏,天台人。恆早沒,徐氏守節不再醮。至正二十年,鄉民為亂,避難於牛囤山,為賊所執,驅迫以前。徐紿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賊令自汲,即投井而死,時年十八。
柯節婦陳氏者,長樂石樑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賊劫石樑,其夫適在縣郭。陳氏出避賊,道與賊遇,被執以行。陳氏且行且罵,賊亂捶之,挾以登舟,罵不已,忽振厲自投江中。其父方臥病,見其女至,呼之不應,駭曰:「吾豈夢耶!」既而有自賊中歸者,言陳氏死狀,乃知其鬼也。明日屍逆流而上,止石樑岸傍。時盛暑,屍已變,其夫驗其背有黑子,乃慟哭曰:「是吾妻也!」舁歸斂之。
李馬兒妻袁氏,瑞州人。至正二十二年,李病歿,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以養舅姑。有王成者,聞袁氏有姿色,挾勢欲娶之,袁氏曰:「吾聞烈女不更二夫,寧死不失身也。」遂往夫墓痛哭,縊死樹下。
王士明妻李氏,名賽兒,房山人。至正二十五年,竹貞軍至縣,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執。士明隨至軍,軍怒逐之。李氏謂其女曰:「汝父既為軍所逐,吾與汝必不得脫。與其受辱,不若死。」女曰:「母先殺我。」李氏即以軍所遺鐶刀殺其女,遂自殺。竹貞聞之,為之葬祭,仍書其門曰「王士明妻李氏貞節之門」。有司上其事,為樹碑焉。
陶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絅妻也。歸杜四載而夫亡,矢志守節。台州被兵,宗媛方居姑喪,忍死護柩,為遊軍所執,迫脅之,媛曰:「我若畏死,豈留此耶!任汝殺我,以從姑於地下爾!」遂遇害。
其妹宗婉,弟妻王淑,亦皆赴水死。
高麗氏,宣慰副使孛羅帖木兒妻也。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於兵,謂人曰:「夫既死矣,吾安能復事人乎!」乃積薪塞戶,以火自焚而死。
張訥妻劉氏,藍田人。訥為監察御史,早卒,劉守志不二。河東受兵,劉氏二子衡、衍俱以事出外,度不能自脫,遂與二婦孫氏、姚氏決死,盡發貲囊分給家人,婦姑同縊焉。
有華氏者,大同張思孝妻,為貊高兵所執,以不受辱見殺。其婦劉氏,僵壓姑屍,大罵不已,兵並殺之。後家人殮其屍,婦姑之手猶相持不捨。
觀音奴妻卜顏的斤,蒙古氏,宗王黑閭之女。大都被兵,卜顏的斤謂其夫曰:「我乃國族,且年少,必不容於人,豈惜一死以辱家國乎!」遂自縊而死。
時張棟妻王氏語家人曰:「吾為狀元妻,義不可辱。」赴井死。其姑哭之慟,亦赴井死。
安志道妻劉氏,順州人。志道及劉氏之弟明理,並登進士第。劉氏避兵匿巖穴中,軍至,欲汙之,劉氏曰:「我弟與夫皆進士也,我豈受汝辱乎!」軍士以兵磨其體,劉大罵不輟聲,軍怒,乃鉤斷其舌,含糊而死。
宋謙妻趙氏,大都人。兵破大都,趙氏子婦溫氏、高氏,孫婦高氏、徐氏,皆有姿色,合謀曰:「兵且至矣,我等豈可辱身以苟全哉!」趙即自經死,諸婦四人,諸孫男女六人,眾妾三人,皆赴井而死。
齊關妻劉氏,河南人。關應募為千夫長,戰死澤、潞間。劉氏貧無所依,守志不奪。有來強議婚者,劉氏紿曰:「吾三月三日有心願,償畢,當從汝所言。」是日,徑往彰德天寧寺,登浮圖絕頂,祝天曰:「妾本河南名家劉氏女,遭世亂,適湖南齊關為妻。今夫已死,不敢失節也。」遂投地而死。
王宗仁妻宋氏,進士宋褧之女也。宗仁家永平。永平受兵,宋氏從夫避於鏵子山。夫婦為軍所虜,行至玉田縣,有窺宋氏色美,欲害宗仁者,宋氏謂夫曰:「我不幸至此,必不以身累君。」言訖,遂攜一女投井死,時年二十九。
王履謙妻齊氏,太原人。治家嚴肅,克守婦道。至正十八年,賊陷太原,齊氏與二婦蕭氏、呂氏及二女避難於趙莊石巖。賊且至,度不能免,顧謂二女曰:「汝家五世同居,號為清白,豈可虧節辱身以苟生哉!」長女曰:「吾夫已死,今為未亡人,得死為幸。」呂氏曰:「吾為中書左丞之孫,義不受辱。」齊氏大哭,乃與二婦二女及二孫女,俱投巖下以死。
王時妻安氏,名正同,磁州人,平章政事祐孫女也。至正十九年,時以參知政事分省太原,安氏從之。二十年,賊兵寇太原,城陷,眾皆逃,安氏與其妾李氏同赴井死。事聞,贈梁國夫人,諡莊潔。
徐猱頭妻岳氏,大都人。兵入都城,岳氏告其夫曰:「我等恐被驅逐,將奈何?」其夫曰:「事急,惟有死耳,何避也。」遂火其所居,夫婦赴火以死。其母王氏,二女一子,皆抱持赴火死。
金氏,詳定使四明程徐妻也。京城既破,謂其女曰:「汝父出捍城,我三品命婦,汝儒家女又進士妻,不可受辱。」抱二歲子及女赴井死。
汪琰妻潘氏,徽州婺源人。年二十八而琰卒,潘氏誓不他適,以其夫從兄之子元圭為後。元圭時始三歲,鞠之不啻己出。潘氏卒年六十二。元圭之子良垕,有子燕山。燕山卒時,妻李氏年二十四,無子,乃守志自誓,父母欲奪而嫁之,不聽。燕山兄子惟德,娶俞氏,惟德早死,二子甚幼,俞氏守節辛勤,不墜家業。故人賢汪氏之門,而稱曰三節。
同郡歙縣吳子恭之妻蔣氏,年二十八而夫亡,孀居五十年,年七十八卒。至正十四年,旌表門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