蓚縣,中。舊屬觀州,元初升元州,後復為蓚縣。故城,中。元初隸河間路。至元二年,併為故城鎮,屬景州。是年,復置縣還來屬。阜城,下。東光,下。吳橋。中。
清州,下。五代置乾寧軍。宋為乾寧郡,大觀間以河清,改清州。金為乾寧軍。元太宗二年,改清寧府。七年,又改清州。至元二年,以靖海、興濟兩縣及本州司候司併為會川縣,後復置清州。領三縣:
會川,中。靖海,下。興濟。下。
獻州,下。本樂壽縣,宋隸瀛州,又隸河間府。金改為壽州,又改獻州。元至元二年,以州併入樂壽,直隸河間路,未幾復舊。領二縣:
樂壽,中。附郭。交河。中。至元二年,入樂壽,未幾如故。
莫州,下。唐置鄚州,尋改為莫。舊領二縣,至元二年,省入河間,未幾仍領二縣:
莫亭,下。倚郭。至元二年,與任丘俱省入河間縣,後復置。任丘。下。
陵州,下。本將陵縣,宋、金皆隸景州。憲宗三年,割隸河間府。是年升陵州,隸濟南路。至元二年,復為縣。三年,復為州,仍隸河間路。
東平路,下。唐鄆州,又改東平郡,又號天平軍。宋改東平府,隸河南道。金隸山東西路。元太祖十五年,嚴實以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浚、滑等戶三十萬來歸,以實行臺東平,領州縣五十四。實沒,子忠濟為東平路管軍萬戶總管,行總管府事,州縣如舊。至元五年,以東平為散府。九年,改下路總管府。戶四萬四千七百三十一,口五萬一百四十七。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
順城,下。為東平治所。東阿,中。陽谷,中。汶上,中。壽張,下。平陰。下。至元十一年,以縣之辛鎮寨、孝德等四鄉分析他屬。明年,改寨為肥城,作中縣,隸濟寧路,以平陰為下縣,仍屬東平。
東昌路,下。唐博州。宋隸河北東路。金隸大名府。元初隸東平路。至元四年,析為博州路總管府。十三年,改東昌路,仍置總管府。戶三萬三千一百二,口一十二萬五千四百六。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
聊城,中。倚郭。堂邑,中。莘縣,中。宋隸大名府,元割以來屬。
博平,中。茌平,中。丘縣。下。本為鎮,隸曲周。至元二年,併入堂邑。二十六年,山東宣慰司言:「丘縣併入堂邑,差稅詞訴相去二百餘里,往復非便。平恩有戶二千七百,升縣為宜。」遂立丘縣,隸東昌。
濟寧路,下。唐麟州。周於此置濟州。元太宗七年,割屬東平府。至元六年,以濟州還治鉅野,仍析鄆城之四鄉來屬。八年,升濟寧府,治任城,尋還治鉅野。十二年,復立濟州,治任城,屬濟寧府。十五年,遷府於濟州,卻以鉅野行濟州事。其年又以府治歸鉅野,而濟州仍治任城,但為散州。十六年,濟寧升為路,置總管府。戶一萬五百四十五,口五萬九千八百一十八。領司一、縣七、州三。州領九縣。
錄事司。
縣七
鉅野,中。倚郭。金廢,屬鄆州。至元六年復立。鄆城,上。金以水患,徙置盤溝村。元至元八年,復來屬。肥城,中。宋、金為平陰縣。元至元十二年,以平陰莘鎮寨東北十五里舊城改設今縣。金鄉,下。初隸濟州,至元二年來屬。碭山,金為水蕩沒。元憲宗七年,始復置縣治,隸東平路。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併入單父縣。三年復置,屬濟州。八年,屬濟寧路。虞城,下。金圮於水。元憲宗二年,始復置縣,隸東平路。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併入單父。三年,復立縣,屬濟州。八年,隸濟寧路。豐縣。唐屬徐州。元憲宗二年,屬濟州。至元二年,以沛縣併入豐縣。三年,復立沛縣。八年,以豐縣直隸濟寧路。
州三
濟州,下。唐以前為濟北郡,治單父。唐初為濟州,又為濟陽郡,仍改濟州。周瀕濟水立濟州。宋因之。金遷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沒故也。元至元二年,以戶不及千數,並隸任城。六年,遷州於鉅野,而任城為屬邑。八年,升州為濟寧府,治任城,復還府治鉅野。十二年,以任城當江淮水陸衝要,復立濟州,屬濟寧府而任城廢。十五年,遷府於濟州,以鉅野行濟州事。其年復於鉅野立府,仍於此為州。二十三年,復置任城,隸州。領三縣:
任城,倚郭。魚臺,太宗七年,屬濟州。至元二年,併入金鄉。三年復故。八年,屬濟寧府。十三年來屬。沛縣。太宗七年,移滕州治此。憲宗二年,州廢,復為縣。至元二年,省入豐縣。三年復置。八年,隸濟寧府。十三年來屬。
兗州,下。唐初為兗州,復升泰寧軍。宋改襲慶府。金改泰定軍。元初復為兗州,屬濟州。憲宗二年,分隸東平路。至元五年,復屬濟州。十六年,隸濟寧路總管府。二十三年,立尚珍署,領屯田四百五十六戶,收子粒赴濟州官倉輸納,餘糧糶賣,所入鈔納於光祿寺。領四縣:
嵫陽,曲阜,泗水,至元二年,省入曲阜。三年復置。寧陽。至元二年,省入嵫陽。大德元年復置。
單州,下。唐置輝州,治單父。後唐改為單州。宋升團練州。金隸歸德府。元初屬濟州。憲宗二年,屬東平府。至元五年,復屬濟州。十六年,隸濟寧路。領二縣:
單父,縣在郭下。元初與單州並屬濟州。憲宗二年,隸東平府。至元二年,復立單父縣。三年,還屬濟州,今屬單州。嘉祥。舊屬濟州。憲宗二年,割隸東平路。至元三年,還屬濟州。今為單州屬縣。
曹州,上。唐初為曹州,後改濟陰郡,又仍為曹州。宋改興仁府。金復為曹州。元初隸東平路總管府。至元二年,直隸省部。戶三萬七千一百五十三,口一十九萬五千三百三十五。領縣五:
濟陰,上。成武,中。定陶,中。禹城,中。楚丘。中。
濮州,上。唐初為濮州,後改濮陽郡,又仍為濮州。宋升防禦郡。金為刺史州。元初隸東平路,後割大名之館陶、朝城,恩州之臨清,開州之觀城來屬。至元五年,析隸省部。戶一萬七千三百一十六,口六萬四千二百九十三。領縣六:
鄄城,上。朝城,中。初隸東平府,至元五年來屬。館陶。中。初屬東平路,至元三年來屬。臨清,觀城,下。金屬開州,元初來屬。范縣。下。初屬東平府路,至元二年來屬。
高唐州,中。唐為縣,屬博州。宋、金因之。元初隸東平,至元七年升州。戶一萬九千一百四,口二萬三千一百二十一。領縣三:
高唐,中。夏津,中。初隸東平,至元七年來屬。武城。中。初隸東平,至元七年來屬。
泰安州,中。本博城縣,唐初於縣置東泰州,後廢州,改為乾封縣,屬兗州。宋改奉符縣。金置泰安州。元初屬東平路。至元二年,省新泰縣入萊蕪縣。五年,析隸省部。三十一年,復立新泰縣。東嶽泰山在焉。戶九千五百四十,口一萬七百九十五。領縣四:
奉符,中。長清,中。舊屬濟南府,元初來屬。萊蕪,下。新泰。金屬泰安州,至元二年,省入萊蕪,三十一年復立。
德州,唐初為德州,後改平原郡,又仍為德州。金屬山東西路。元初隸東平路總管府,割大名之清平、濟南之齊河縣來屬。戶二萬四千四百二十四,口一十五萬六千九百五十二。領縣五:
安德,下。平原,下。齊河,金創置此縣,隸濟南府,至元二年來屬。
清平,宋、金隸大名府,元初來屬。德平。
恩州,中。唐貝州,又為清河郡。宋改恩州。金隸大名府路。元初割清河縣隸大名府,以武城隸高唐,惟存歷亭一縣及司候司。至元二年,縣及司俱省入州。七年,自東平析隸省部。戶一萬五百四十五,口三萬七千四百七十九。
冠州,本冠氏縣,唐因隋舊,置毛州,後州廢,縣屬魏州。宋、金並屬大名府。元初屬東平路。至元六年,升冠州,直隸省。戶五千六百九十七,口二萬三千四十。
山東東西道宣慰司
益都路,唐青州,又升盧龍軍。宋改鎮海軍。金為益都路總管府。戶七萬七千一百六十四,口二十一萬二千五百二。領司一、縣六、州八。州領十五縣。
錄事司。
縣六
益都,中。倚郭。至元二年,以行淄州及行淄川縣併入。三年,又並臨淄、臨朐二縣入焉。十五年,割臨淄、臨朐復置縣,並屬本路。臨淄,下。臨朐,下。高苑,下。舊屬淄州。樂安,下。壽光。下。
州八
濰州,下。唐初為濰州,後廢。宋為北海軍,復升濰州。金屬益都路。元初領北海、昌邑、昌樂三縣及司候司。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北海。至元三年,省昌樂縣入北海。領二縣:
北海,下。昌邑。下。
膠州,下。唐初為膠西縣。宋置臨海軍。金仍改為膠西縣,屬密州。元太祖於縣置膠州。領三縣:
膠西,中。即墨,下。宋、金皆隸萊州,元太祖二十二年來屬。高密。下。宋、金並隸密州。
密州,唐初改為高密郡,後仍為密州。宋為臨海軍,復為密州。元初因之,以膠西、高密屬膠州。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諸城縣,隸益都。領二縣:
諸城,州治所。安丘。下。
莒州,下。唐廢莒州,以莒縣隸密州。宋沿其舊。金復為莒州,隸益都府。元初因之。領四縣:
莒縣,下。州治所。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沂水,下。有沂山,為東鎮。日照,下。蒙陰。下。元初,因舊名為新泰縣。中統三年,以李璮亂,人民逃散,省入沂水。皇慶二年,復置為蒙陰縣。
沂州,下。唐初改為琅邪郡,後仍為沂州。宋屬京東東路。金屬山東東路。元屬益都路。領二縣:
臨沂,中。州治所。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費縣。下。
滕州,下。唐為滕縣,屬徐州。宋仍舊。金改為滕州,屬兗州。元隸益都路。領二縣:
滕縣,下。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鄒縣。下。
嶧州,下。唐置鄫州,又改蘭陵縣為承縣,後州廢,以縣屬沂州。宋仍舊。金改蘭陵縣,於縣置嶧州。元初以嶧州隸益都路,至元二年,省蘭陵入本州。
博興州,下。唐博昌縣。後唐改博興。宋屬青州。金屬益都府。元初升為州。
山東東西道肅政廉訪司
濟南路,上。唐濟州,又改臨淄郡,又改濟南郡,又為青州。宋為濟南府。金因之。元初改濟南路總管府,舊領淄、陵二州。至元二年,淄州割入淄萊路,陵州割入河間路,又割臨邑縣隸河間路,長清縣入泰安州,禹城縣隸曹州,齊河縣入德州,割淄州之鄒平縣來屬,置總管府。戶六萬三千二百八十九,口一十六萬四千八百八十五。領司一、縣四、州二。州領七縣。
錄事司。
縣四
歷城,中。倚郭。章丘,上。鄒平,上。唐、宋皆屬淄州,至元間來屬。濟陽。中。
州二
棣州,上。唐析滄州之陽信、商河、樂陵、厭次置棣州。宋、金因之。元初濱、棣自為一道,中統三年,改置濱棣路安撫司。至元二年,與濱州俱棣濟南路。領四縣:
厭次,中。倚郭。初立司候司,至元二年,省入本縣。商河,中。陽信,中。無棣。下。宋、金屬滄州,元初割無棣之半屬滄州,半以來屬。
濱州,中。唐屬棣州。周始置濱州。金隸益都。元初以棣州為濱棣路。至元二年,省路為州,隸濟南路。領三縣:
渤海,中。初設司候司,至元二年,省入此縣。利津,下。霑化。下。
般陽府路,下。唐淄州,宋屬河南道。金屬山東東路。元初太宗在潛,置新城縣。中統四年,割濱州之蒲臺來屬。先是,淄州隸濟南路總管府;五年,升淄州路,置總管府。是歲改元至元,割鄒平屬濟南路、高苑屬益都路。二年,改淄州路為淄萊路。二十四年,改般陽路,取漢縣以為名。戶二萬一千五百三十,口一十二萬三千一百八十五。領司一、縣四、州二。州領八縣。
錄事司。
縣四
淄川,中。倚郭。長山,中。初屬濟南路,中統三年來屬。新城,中。本長山縣驛臺,太宗在潛,以人民完聚,創置城曰新城,以田、索二鎮屬焉。蒲臺。下。金屬濱州,元初隸濱棣路。中統五年,屬淄州。至元二年,改屬淄萊路,升中縣。
州二
萊州,中。唐初改東萊郡為萊州。宋為防禦州。金升定海軍,屬山東東路。元初屬益都路。中統五年,屬淄萊路。舊設錄事司。至元二年,省入掖縣,又省即墨入掖與膠水,仍隸般陽路。領四縣:
掖縣,中。倚郭。至元二年,省錄事司,析即墨縣入焉。膠水,下。至元二年,析即墨縣入焉。招遠,下。萊陽。下。
登州,下。唐初為牟州,復改登州,宋屬河南道。元初屬益都路。中統五年,別置淄萊路,以登州隸之。至元二十四年,改屬般陽路。領四縣:
蓬萊,下。黃縣,下。福山,下。偽齊以登州之雨水鎮為福山縣,楊疃鎮為棲霞縣。棲霞。下。
寧海州,下。偽齊劉豫以登州之文登、牟平二縣立寧海軍。金升寧海州。元初隸益都路。至元九年,直隸省部。戶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三。領縣二:
牟平,中。文登。下。
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司
大同路,上。唐為北恆州,又為雲州,又改雲中郡。遼為西京大同府。金改總管府。元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十五年,改西京為大同路。戶四萬五千九百四十五,口一十二萬八千四百九十六。領司一、縣五、州八。州領四縣。大德四年,於西京黃華嶺立屯田。六年,立萬戶府,所屬山陰、雁門、馬邑、鄯陽、洪濟、金城、寧武凡七屯。
錄事司。
縣五
大同,中。倚郭。至元二年,省西縣入焉。白登,下。至元二年,廢為鎮,屬大同縣,尋復置。宣寧,下。平地,下。本號平地嫋,至元二年,省入豐州。三年,置縣,曰平地。懷仁。下。
州八
弘州,下。唐為清塞軍,隸蔚州。遼置弘州。金仍舊。舊領襄陰、順聖二縣。元至元中,割順聖隸宣德府,惟領襄陰及司候司,後並省入州。
渾源州,下。唐為渾源縣,隸應州。金升為州,仍置縣在郭下,並置司候司。元至元四年省入州。
應州,下。唐末置。後唐升彰國軍。元初仍為應州。領二縣:
金城,下。州治所。山陰。下。至元二年,併入金城,後復置。
朔州,下。唐改馬邑郡為朔州。後唐升振武軍。宋為朔寧府。金為朔州。元因之。領二縣:
鄯陽,下。至元四年,省錄事司入焉。馬邑。下。
武州,下。唐隸定襄、馬邑二郡。遼置武州宣威軍。元至元二年,割寧邊州之半來屬。舊領寧邊一縣及司候司,四年省入州。
豐州,下。唐初為豐州,又改九原郡,又仍為豐州。金為天德軍。元復為豐州。舊有錄事司並富民縣,元至元四年省入州。
東勝州,下。唐勝州,又改榆林郡,又復為勝州。張仁願築三受降城,東城南直榆林,後以東城濱河,徙置綏遠峰南郡今東勝州是也。金初屬西夏,後復取之。元至元二年,省寧邊州之半入焉。舊有東勝縣及錄事司,四年省入州。
雲內州,下。唐初立雲中都督府,復改橫塞軍,又改天德軍,即中受降城之地。金為雲內州。舊領雲川、柔服二縣,元初廢雲川,設錄事司。至元四年,省司、縣入州。
河東山西道肅政廉訪司
冀寧路,上。唐幷州,又為太原府。宋、金因之。元太祖十三年,立太原路總管府。大德九年,以地震改冀寧路。戶七萬五千四百四,口一十五萬五千三百二十一。領司一、縣十、州十四。州領九縣。
錄事司。
縣十
陽曲,中。倚郭。文水,中。平晉,下。祁縣,下。舊隸晉州,後州廢,隸太原路。榆次,下。至元二年,隸太原路。太谷,下。清源,下。壽陽,下。交城,下。徐溝。下。
州十四
汾州,中。唐改西河郡為浩州,又改汾州,又改西河郡,又為汾州。金置汾陽軍。元初立汾州元帥府,割靈石縣隸平陽路之霍州,仍析置小靈石縣,後廢府。至元二年,復行州事,省小靈石入介休。三年,並溫泉入孝義。領四縣:
西河,中。孝義,下。至元三年,割溫泉縣之半置巡檢司,隸本縣。平遙,下。元初屬太原府,至元二年來屬。
介休。下。元初置,隸太原府,至元二年來屬,仍省小靈石縣入焉。
石州,下。唐初改離石郡為石州,又改昌化郡,又仍為石州。宋、金因其名。元中統二年,省離石縣入本州。三年,復立。至元三年,省溫泉入孝義,以臨泉為臨州。舊置司候司,後與孟門、方山俱省入離石。領二縣:
離石,下。倚郭。寧鄉。下。太宗九年,隸太原府。定宗三年,隸石州。憲宗九年,又隸太原府。至元三年,復來屬。
忻州,下。唐初置新興郡,後改忻州,又改定襄郡,又為忻州。金隸太原府。元因之。領二縣:
秀容,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入忻州。四年復置。定襄。下。
平定州,下。唐為廣陽縣。宋為平定軍。金為平定州。元至元二年,省倚郭平定、樂平二縣入本州。七年,復立樂平。領一縣:
樂平。下。倚郭。至元二年,省縣為鄉,入本州,立巡檢司。七年復立。
臨州,下。唐置臨泉縣,又置北和州,後州廢,隸石州。宋置晉寧軍。金廢軍,置臨水縣,隸石州。元中統二年,仍改臨泉縣,直隸太原府。三年,升臨州。
保德州,下。本嵐州地,宋始置州。舊有倚郭縣,元憲宗七年廢縣。至元二年,省隩州、芭州入本州。三年,又並岢嵐軍入焉。四年,割岢嵐隸管州,隩州仍來屬。
崞州,下。本崞縣,元太祖十四年升崞州。
管州,下。唐以靜樂縣置,後州廢,屬嵐州。後又為憲州。宋為靜樂軍。金為靜樂郡,又改為管州。元太祖十六年,以嵐州之岢嵐、寧化、樓煩併入本州。至元二十二年,割岢嵐隸嵐州,而寧化、樓煩併入本州。
代州,下。唐置代州總管府。金改都督府。元中統四年,並雁門縣入州。
台州,下。唐為五臺縣,隸代州。金升台州,隸太原路。元因之。
興州,下。唐臨津縣,隸嵐州,又改合河縣。金升興州,隸太原路。元因之。
堅州,下。唐繁畤縣。金為堅州,隸太原路。元因之。
嵐州,下。唐、宋併為嵐州。金升鎮西節度。至元二年,省入管州。五年復立。
盂州,下。本盂縣,金升為州。元因之。
晉寧路,上。唐晉州。金為平陽府。元初為平陽路,大德九年,以地震改晉寧路。戶一十二萬六百二十,口二十七萬一百二十一。領司一、縣六、府一、州九。府領六縣,州領四十縣。
錄事司。
縣六
臨汾,中。倚郭。襄陵,中。洪洞,中。浮山,下。汾西,下。嶽陽。下。本猗氏縣,屬平陽府。至元三年,省入嶽陽縣。四年,以縣當東西驛路之要復置,並嶽陽、和川二縣入焉。後復改為嶽陽縣。
府一
河中府,唐蒲州,又改河中府,又改河東郡,又仍為河中府。宋為護國軍。金復為河中府。元憲宗在潛,置河解萬戶府,領河、解二州。河中府領錄事司及河東、臨晉、虞鄉、猗氏、萬泉、河津、榮河七縣。至元三年,省虞鄉入臨晉,省萬泉入猗氏,並錄事司入河東,罷萬戶府,而河中府仍領解州。八年,割解州直隸平陽路,河中止領五縣。十五年,復置萬泉縣來屬。領六縣:
河東,下。府治所。萬泉,下。猗氏,下。榮河,下。金隸榮州,元初廢榮州,復為榮河縣。臨晉,下。河津。下。
州九
絳州,中。唐初為絳郡,又改絳州。宋置防禦。金改晉安府。元初為絳州行元帥府,河、解二州諸縣皆隸焉。後罷元帥府,仍為絳州,隸平陽路。領七縣:
正平,下。倚郭。至元二年,省錄事司入焉。太平,中。曲沃,下。
翼城,下。金為翼州,元初復為翼城縣,隸絳州。稷山,下。絳縣,下。至元二年,省垣曲縣入焉。十六年,復立垣曲縣,絳縣如故。
垣曲。下。
潞州,下。唐初為潞州,後改上黨郡,又仍為潞州。宋改隆德軍。金復為潞州。元初為隆德府,行都元帥府事。太宗三年,復為潞州,隸平陽路。至元三年,以涉縣割入真定府,以錄事司併入上黨縣。領七縣:
上黨,下。壼關,下。長子,下。潞城,下。屯留,下。至元三年,省入襄垣。十五年復置。襄垣,下。黎城。下。至元二年,並涉縣偏城等十三村入焉。
澤州,下。唐初為澤州,後為高平郡,又仍為澤州。宋屬河東道。金為平陽府。元初置司候司及領晉城、高平、陽城、沁水、端氏、陵川六縣。至元三年,省司候司、陵川縣入晉城,省端氏入沁水。後復置陵州。領五縣:
晉城,下。高平,下。陽城,下。沁水,下。陵川。下。至元三年,省入晉城,後復置。
解州,下。本唐蒲州之解縣。五代漢乾祐中置解州。宋屬京兆府。金升寶昌軍。元至元四年,並司候司入解縣。有鹽池,方一百二十里。領六縣:
解縣,下。安邑,下。聞喜,下。夏縣,下。平陸,下。芮城。下。
霍州,下。唐初為霍山郡,又改呂州,又廢州而以縣隸晉州。金改霍州。元因之。領三縣:
霍邑,下。倚郭。有霍山為中鎮。趙城,舊屬平陽府。靈石。下。舊屬汾州。
隰州,下。唐初為隰州,又改大寧郡,又仍為隰州。元以州隸晉寧路。領五縣:
隰川,中。州治所。至元三年,省大寧、蒲、溫泉三縣入焉。大寧,下。至元三年,省入隰川,二十三年復置。石樓,下。永和,下。蒲縣。下。
沁州,下。唐初為沁州,又改陽城郡,又仍為沁州。宋置威勝軍。金仍為沁州。元因之。領三縣:
銅鞮,下。州治所。至元十年,省錄事司、武鄉縣入焉。沁源,下。至元十年,省綿上縣入焉。武鄉。下。至元三年,省入銅鞮,後復立。
遼州,下。唐初置遼州,又改箕州,又改儀州。宋復為遼州。元隸晉寧路。領三縣:
遼山,下。倚郭。榆社,下。至元三年,省入遼山,六年復立。和順。下。至元三年,省儀城縣入焉。
吉州,下。唐初置西汾州,又為南汾州,又改慈州。宋置吉鄉軍。金改耿州,又改吉州。元初領司候司、吉鄉、鄉寧二縣。中統二年,並司候司入吉鄉縣。至元二年,省吉鄉。三年,又省鄉寧併入州。後復置鄉寧。領一縣:
鄉寧。下。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統和寧路總管府
和寧路,上。始名和林,以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諸郡,建都於此。初立元昌路,後改轉運和林使司,前後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萬安宮。丁酉,治迦堅茶寒殿,在和林北七十餘里。戊戌,營圖蘇胡迎駕殿,去和林城三十餘里。世祖中統元年,遷都大興,和林置宣慰司都元帥府。後分都元帥府於金山之南,和林止設宣慰司。至元二十六年,諸王叛兵侵軼和林,宣慰使怯伯等乘隙叛去。二十七年,立和林等處都元帥府。大德十一年,立和林等處行中書省,以淇陽王月赤察兒為右丞相,太傅答剌罕為左丞相,罷和林宣慰司都元帥府,置和林總管府。至大二年,改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四年,罷尚書省,復為行中書省。皇慶元年,改嶺北等處行中書省,改和林路總管府為和寧路總管府。至元二十年,令西京宣慰司送牛一千,赴和林屯田。二十二年,並和林屯田入五條河。三十年,命戍和林漢軍四百,留百人,餘令耕屯杭海。元貞元年,於六衛漢軍內撥一千人赴青海屯田。北方立站帖裡幹、木憐、納憐等一百一十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