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哲學系統化:在17世紀,第四種哲學論說形式又發展出來了。這是兩位著名的哲學家,笛卡爾與斯賓諾莎所發展出來的。他們著迷於數學如何組織出一個人對自然的知識,因此他們想用類似數學組織的方式,將哲學本身整理出來。
笛卡爾是偉大的數學家,雖然某些觀點可能是錯的,也是一位值得敬畏的哲學家。基本上,他嘗試要做的是為哲學披上數學的外衣——給哲學一些確定的架構組織,就像二千年前,歐幾里得為幾何學所作的努力。在這方面,笛卡爾並不算完全成功,但是他主張思想要清楚又獨立,對照著當時混亂的知識氛圍,其影響在相當程度上是不言自明的。他也寫一些多少有點傳統風格的哲學論文,其中包括一些他對反對意見的回應。
斯賓諾莎將這樣的概念發展到更深的層次。他的《倫理學》(ethics)是用嚴格的數學方式來表現的,其中有命題、證明、系理、引理、旁註等等。然而,關於形上學或倫理道德的問題,用數學的方法來解析不能讓人十分滿意,數學的方法還是比較適合幾何或其他的數學問題,而不適合用在哲學問題上。當你閱讀斯賓諾莎的時候,可以像你在閱讀牛頓的時候那樣略過很多地方,在閱讀康德或亞里士多德時,你什麼也不能略過,因為他們的理論是一直連續下來的。讀柏拉圖時也不能省略,你漏掉一點就像看一幕戲或讀一首詩時,錯過了其中一部分,這樣整個作品就不完整了。
或許,我們可以說,遣字用句並沒有絕對的規則。問題是,像斯賓諾莎這樣用數學的方法來寫哲學的作品,是否能達到令人滿意的結果?就像伽利略一樣,用對話的形式來寫科學作品,是否能產生令人滿意的科學作品?事實上,這兩個人在某種程度上都無法與他們想要溝通的物件作溝通,看起來,這很可能在於他們所選擇的溝通形式。
(5)格言形式:還有另一種哲學論說形式值得一提,只不過沒有前面四種那麼重要。這就是格言的形式,是由尼采在他的書《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thusspakezarathustra)中所採用的,一些現代的法國哲學家也運用這樣的方式。上個世紀這樣的風格之所以受到歡迎,可能是因為西方的讀者對東方的哲學作品特別感興趣,而那些作品就多是用格言的形式寫作的。這樣的形式可能也來自帕斯卡爾的《沉思錄》(pensees)。當然,帕斯卡爾並不想讓自己的作品就以這樣簡短如謎的句子面世,但是在他想要以文章形式寫出來之前,他就已經去世了。
用格言的形式來解說哲學,最大的好處在於有啟發性。這會給讀者一個印象,就像在這些簡短的句子中還有言外之意,他必須自己運用思考來理解——他要能夠自己找出各種陳述之間的關聯,以及不同論辯的立足點。同樣地,這樣的形式也有很大的缺點,因為這樣的形式完全沒法論說。作者就像個撞了就跑的司機,他碰觸到一個主題,談到有關的真理與洞見,然後就跑到另一個主題上,卻並沒有為自己所說的話作適當的辯解。因此,格言的形式對喜歡詩詞的人來說是很有意思的,但對嚴肅的哲學家來說卻是很頭痛的,因為他們希望能跟隨著作者的思想,對他作出評論。
到目前為止,我們知道在西方的文化傳統中,沒有其他重要的哲學形式了。(像盧克萊修的《物性論》[onthenatureofthings]並不是特例,這本書原是以韻文寫作,但是風格發展下去,跟其他的哲學論文又差不多了。不管怎麼說,今天我們讀到的一般都是翻譯成散文的版本。)也就是說,所有偉大的哲學作品都不出這五種寫作形式,當然,有時哲學家會嘗試一種以上的寫作方式。不論過去或現在,哲學論文或散文都可能是最普遍的形式,從最高超最困難的作品,像康德的書,到最普遍的哲學論文都包括在其中。對話形式是出了名的難寫,而幾何形式是既難讀又難寫。格言形式對哲學家來說是絕對不能滿意的。而托馬斯形式則是現代較少採用的一種方式。或許這也是現代讀者不喜歡的一種方式,只是很可惜這樣的方式卻有很多的好處。h3閱讀哲學的提示/h3到目前為止,讀者應該很清楚在閱讀任何哲學作品時,最重要的就是要發現問題,或是找到書中想要回答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詳細說明出來了,也可能隱藏在其中。不管是哪一種,你都要試著找出來。
作者會如何回答這些問題,完全受他的中心思想與原則的控制。在這一方面作者可能也會說明出來,但不一定每本書都如此。我們前面已經引述過巴茲爾·威利的話,要找出作者隱藏起來、並未言明的假設,是多麼困難——也多麼重要的——事情。這適用於每一種作品。運用在哲學書上尤其有力。
偉大的哲學作品不至於不誠實地隱藏起他們的假設,或是提出含混不清的定義或假定。一位哲學家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他能比其他的作者解說得更淋漓盡致。此外,偉大的哲學家在他的作品背後,都有自己特定的中心思想與原則。你可以很容易就看出他是否清楚地寫在你讀的那本書裡。但是他也可能不這麼做,保留起來在下一本書裡再說明白。也可能他永遠都不會明講,但是在每本書裡都有點到。
這樣的中心思想的原則,很難舉例說明。我們所舉出的例子可能會引起哲學家的抗議,我們在這裡也沒有多餘的空間能為自己的選擇作辯解。然而,我們可以指出柏拉圖一箇中心思想的原則是什麼——他認為,有關哲學主題的對話,可能是人類所有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活動。在柏拉圖的各種對話中,幾乎看不到他明講這種觀點——只有《自辯篇》(apology)中蘇格拉底講過沒有反省的生活是不值得活下去的生活,以及柏拉圖在《第七封信》(seventhletter)中提到過。重點是,柏拉圖在許多其他地方都提到這樣的觀點,雖然使用的字數不多。譬如在《詭辯篇》(protagoras)中,詭辯者羅普羅泰葛拉斯不願意繼續跟蘇格拉底談話時,旁邊的聽眾就表現出很不滿意的樣子。另一個例子是在《理想國》第一卷,克法洛斯剛好有事要辦,便離去了。雖然並沒有詳盡的說明,但柏拉圖想要說的似乎是:一個人不論是為了任何理由而拒絕參與追求真理,都是人性最深沉的背叛。但是,就像我們強調過的,一般人並不會把這一點當作柏拉圖的一個「觀念」,因為在他的作品中,幾乎從沒有明白地討論過這一點。
我們可以在亞里士多德中找到其他的例子。在閱讀亞里士多德的書時,一開始就要注意到一件重要的事:在他所有作品中,所討論的問題都是彼此相關的。他在《工具論》(organon)中詳細說明的邏輯基本原則,在《物理學》中卻是他的假設。其次,由於部分原因歸之於這些論文都是未完成的工作,因此他中心思想的原則也就沒法到處都很清楚地說明出來。《倫理學》談到很多事:幸福、習慣、美德、喜悅等等——可以寫上一長串。但是隻有最細心的讀者才能看出他所領悟的原則是什麼。這個領悟就是幸福是善的完整(wholeofthegood),而不是最高的(highest)善,因為如果是那樣,那就只有一種善了。認知到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幸福並不是在追求自我完美或自我改進的善,雖然這些在一些部分的善中是最高的。幸福,如亞里士多德所言,是一個完整生命的品質。他所說的「完整」不只是從一時的觀點來看,也是從整體生命的所有角度來看的。因而我們現在或許可以說,一個幸福的人,是具現了生命的完整,而且一生都保持這種完整的人。這一點幾乎影響到《倫理學》中所有其它想法與觀點的中心思想,但是在書中卻並沒有怎麼明白說明。
再舉個例子。康德的成熟思想通常被認為是批判的哲學。他自己將「批判主義」與「教條主義」作了比較,把過去許多哲學家歸類為後者。他所謂的「教條主義」,就是認為只要憑著思考,用不著考慮本身的侷限性,人類的知性就可以掌握最重要的真理。照康德的看法,人類的第一要務就是要嚴格地檢查並評估心智的資源與力量。因此,人類心智的侷限就是康德中心思想的原則,在他之前沒有任何一位哲學家這樣說過。在《純粹理性批判》中,這個概念被清楚地解說出來了。但是在康德主要的美學著作《批判力批判(critiqueofjudgment)中,卻沒有說明出來,而只是假設如此。然而,不管怎麼說,在那本書裡,這還是他的中心思想原則。
關於由哲學作品中找出中心思想的原則,我們能說的就是這些,因為我們不確定能否告訴你如何找到這樣的中心思想。有時候那需要花上許多年的時間,閱讀很多書,然後又重新閱讀過,才能找到。對一個思慮周詳的好讀者來說,這是一個理想的目標,畢竟,你要記得,如果你想要了解你的作者,這還是你必需要做的事。儘管要找出中心思想的原則很困難,但是我們仍然不主張你走捷徑,去閱讀一些關於哲學家生活或觀察點的書。你自己找到的原則,會比其他人的觀點還更有價值。
一旦你找到作者中心思想的原則後,你就會想要看作者怎能將這樣的概念在整本書中貫徹到底。遺憾的是,哲學家們,就算是最好的哲學家,通常也做不到這一點。愛默生說過,一貫性「是小智小慧的騙人伎倆」(hobgoblinoflittleminds)。雖然我們也該記住這個非常輕鬆的說法,但也不該忘了,哲學家前後不一致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哲學家前後說法不一,你就要判斷他所說的兩個想法中哪一個才是真的——他在前面說的原則,還是最後沒有從原則中導引出來的結論?或許你會決定兩者都不可信。
閱讀哲學作品有些特點,這些特點和哲學與科學的差異有關。我們這裡所談的哲學只是理論性作品,如形上學的論述或關於自然哲學的書。
哲學問題是要去解說事物的本質,而不像科學作品要的是描述事物的本質。哲學所詢問的不只是現象之間的聯絡,更要追尋潛藏在其中的最終原因與條件。要回答這些問題,只有清楚的論述與分析,才能讓我們感到滿意。
因此,讀者最要花力氣的就是作者的詞義與基本主旨。雖然哲學家跟科學家一樣,有一些專門的技術用語,但他們表達思想的詞句通常來自日常用語,只是用在很特殊的意義上。讀者需要特別注意這一點。如果他不能克服自己,總是想將一個熟悉的字看作一般意義的想法,最後他會讓整本書變成胡說八道又毫無意義。
哲學討論的基本詞義就像科學作品一樣,當然是抽象的。其實,任何具有共通性的知識,除了抽象的詞義外,無從表達。抽象並沒什麼特別難的。我們每天都在運用,也在各談話中運用這些抽象詞義。不過,似乎很多人都為「抽象」或「具體」的用詞而感到困擾。
每當你一般性地談到什麼事情,你就使用抽象的字眼。你經由感官察覺到的永遠是具體與個別的,而你腦中所想的永遠是抽象又普遍的。要了解一個「抽象的字眼」,就要掌握這個字眼所表達的概念。所謂你對某件事「有了概念」,也就是你對自己具體經驗到的某些事情的普遍性層面有了瞭解。你不能看到,碰觸到,甚或想象到這裡所謂的普遍性層面。如果你做得到,那麼感官與思想就毫無差別了。人們總想想象出是什麼概念在困擾他們,最後卻會對所有抽象的東西感到絕望。
在閱讀科學作品時,歸納性的論證是讀者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在哲學作品中也是一樣,你一定要很注意哲學家的原則。這很可能是一些他希望你跟他一起接受的假設,也可能是一些他所謂的自明之理。假設的本身沒有問題。但就算你有自己相反的假設,也不妨看看他的假設會如何導引下去。假裝相信一些其實你並不相信的事,是很好的心智訓練。當你越清楚自己的偏見時,你就越不會誤判別人的偏見了。
另外有一種原則可能會引起困擾。哲學作品幾乎沒有不陳述一些作者認為不證自明的主旨。這種主旨都直接來自經驗,而不是由其他主旨證明而來。
要記住的是,我們前面已經提過不只一次,這些來自哲學本身的經驗,與科學家的特殊經驗不同,是人類共同的經驗。哲學家並沒有在實驗室中工作,也不做田野研究調查。因此要了解並測驗一位哲學家的主要原則,你用不著借重經由方法調查而獲得的特殊經驗,這種額外的助力。他訴求的是你自己的普通常識,以及對你自己所生存的這個世界的日常觀察。
換句話說,你在閱讀哲學書時要用的方法,就跟作者在寫作時用的方法是一樣的。哲學家在面對問題時,除了思考以外,什麼也不能做。讀者在面對一本哲學書時,除了閱讀以外,什麼也不能做——那也就是說,要運用你的思考。除了思考本身外,沒有任何其他的幫助。
這種存在於讀者與一本書之間的必要的孤獨,是我們在長篇大論討論分析閱讀時,一開始就想象到的。因此你可以知道,為什麼我們在敘述並說明閱讀的規則、認為這些規則用在哲學書上的時候,會比其他書來得更適用。h3釐清你的思緒/h3一本好的哲學理論的書,就像是好的科學論文,不會有滔滔雄辯或宣傳八股的文字。你用不著擔心作者的「人格」問題,也不必探究他的社會或經濟背景。不過,找一些周詳探討過這個問題的其他偉大的哲學家的作品來讀,對你來說會有很實際的幫助。在思想的歷史上,這些哲學家彼此之間已經進行了長久的對話。在你確認自己能明白其中任何一人在說些什麼之前,最好能仔細傾聽。
哲學家彼此意見往往不合這一點,不應該是你的困擾。這有兩個原因。第一,如果這些不同的意見一直存在,可能就指出一個沒有解決,或不能解決的大問題。知道真正的奧秘所在是件好事。第二,哲學家意見合不合其實並不重要,你的責任只是要釐清自己的思路。就哲學家透過他們的作品而進行的長程對話,你一定要能判斷什麼成立,什麼不成立才行。如果你把一本哲學書讀懂了——意思是也讀懂了其他討論相同主題的書——你就可以有評論的立場了。
的確,哲學問題的最大特色就在每個人必須為自己回答這些問題。採用別人的觀點並沒有解決這些問題,只是在逃避問題而已。你的回答一定要很實在,而且還要有理論根據。總之,這跟科學研究不同,你無法依據專家的證詞來回答。
原因是,哲學家所提出的問題,比其他任何人所提的問題都簡單而重要。孩子除外。h3關於神學的重點/h3神學有兩種型別,自然神學(naturaltheology)與教義神學(dogmatictheoloev)。自然神學是哲學的一支,也是形而上學的最後一部分。譬如你提出一個問題,因果關係是否永無止境?每件事是否都有起因?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你可能會陷入一種永無止境的迴圈當中。因此,你可能要設定某個不因任何事物而發生的原始起因的別稱。亞里士多德稱這種沒有起因的原因是「不動的原動者」(unmovedmover)。你可以另外命名——甚至可以說那不過是上帝的別稱——但是重點在,你要透過不需要外力支援的——自然進行的——思考,達成這番認知。
教義神學與哲學則不同,因為教義神學的首要原則就是某個宗教的教徒所信奉的經文。教義神學永遠依賴教義與宣揚教義的宗教權威人士。
如果你沒有這樣的信仰,也不屬於某個教派,想要把教義神學的書讀好,你就得拿出讀數學的精神來讀。但是你得永遠記住,在有關信仰的文章中,信仰不是一種假設。對有信仰的人來說,那是一種確定的知識,而不是一種實驗性的觀點。
今天許多讀者瞭解這一點似乎很困難。一般來說,在面對教義神學的書時,他們會犯一兩個錯。第一個錯是拒絕接受——即使是暫時的接受——作者首要原則的經文。結果,讀者一直跟這些首要原則掙扎,根本注意不到書的本身。第二個錯是認為,既然整本書的首要原則是教義的,依據這些教義而來的論述,這些教義所支援的推論,以及所導引出來的結論,都必然也都是屬於教義的。當然,如果我們接受某些原則,立足於這些原則的推論也能令人信服,那麼我們就必須接受這樣所得出的結論——至少在那些原則的範圍內如此。但是如果推論是有問題的,那麼原來再可以接受的首要原則,也會匯出無效的結論。
談到這裡,你該明白一個沒有信仰的讀者要閱讀神學書時有多困難了。在閱讀這樣的書時,他要做的就是接受首要原則是成立的,然後用閱讀任何一本好的論說性作品都該有的精神來閱讀。至於一個有信仰的讀者在閱讀與自己信仰有關的書籍時,要面對的則是另一些困難了。這些問題並不只限於閱讀神學才出現。h3如何閱讀「經書」/h3有一種很有趣的書,一種閱讀方式,是我們還沒提到的。我們用「經書」(canonical)來稱呼這種書,如果傳統一點,我們可能會稱作「聖」(sacred)或「神書」(holy)。但是今天這樣的稱呼除了在某些這類書上還用得著之外,已經不適用於所有這類書籍了。
一個最基本的例子就是《聖經》。這本書不是被當作文學作品來讀,而是被當作神的話語來讀。
經書的範圍不只這些明顯的例子。任何一個機構——教會、政黨或社會——在其他的功能之外,如果(1)有教育的功能,(2)有一套要教育的課本(abodyofdoctrinetoteach),(3)有一群虔誠又順服的成員,那麼屬於這類組織的成員在閱讀的時候都會必恭必敬。他們不會——也不能——質疑這些對他們而言就是「經書」的書籍的權威與正確的閱讀方法。信仰使得這些信徒根本不會發現「神聖的」經書中的錯誤,更別提要找出其中道理不通的地方。
正統的猶太人是以這樣的態度來閱讀《舊約》的。基督徒則是這樣閱讀《新約》。回教徒是這樣讀《古蘭經》。馬克思主義信徒則是這樣閱讀馬克思或列寧的作品,有時看政治氣候的轉變,也會這樣讀斯大林的作品。弗洛伊德心理學的信徒就是這樣讀弗洛伊德的。美國的陸軍軍官是這樣讀步兵手冊的。你自己也可以想出更多的例子。
事實上,對大多數人來說,就算沒有嚴重到那個程度,在閱讀某些必須要當作經典的作品時,也是抱著這種心態來讀的。一位準律師為了通過律師考試,一定要用虔敬的心來閱讀某些特定的教材,才能在考試中贏得高分。對醫生或其他專業人士來說也都是如此。事實上,對大多數人來說,還在學生時代時,我們都會依照教授的說法,「虔誠地」閱讀教科書。(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教授都會把跟他唱反調的學生判為不及格!)
這種閱讀的特質,我們或許可以用「正統」兩個字來概括。這兩個字幾乎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在英文中,「正統」(orthodox)原始的字根來自希臘文,意思是「正確觀點」。這類作品是一本或惟一的一本正確的讀物,閱讀任何其他的作品都會帶來危機,從考試失去高分到靈魂遭天譴都有可能。這樣的特質是有義務性的。一個忠誠的讀者在閱讀經書時,有義務要從中找到意義,並能從其他的「事實」中舉證其真實性。如果他自己不能這麼做,他就有義務去找能做到的人。這個人可能是牧師或祭司,或是黨派中的上級指導者,或是他的教授。在任何狀況中,他都必須接受對方提供給他的解決之道。他的閱讀基本上是沒有自由可言的。相對地,他也會獲得閱讀其他書所沒有的一種滿足感當作回報。
其實我們該停止了。閱讀《聖經》的問題——如果你相信那是神的話語——是閱讀領域中最困難的一個問題。有關如何閱讀《聖經》的書,加起來比所有其他指導閱讀的書的總和還多。所謂上帝的話語,是人類所能閱讀的作品中最困難的一種,而如果你真的相信那是上帝的話語,對你來說也是最重要的一種。信徒閱讀這本書要付出的努力和難度成正比。至少在歐洲的傳統中,《聖經》是一本有多重意義的書。在所有的書籍中,那不只是讀者最廣泛,同時也是被最仔細地閱讀的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