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了還有一層疑問:
節烈這事,現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節烈的女人,豈非白苦一番麼?可以答他說:還有哀悼的價值。他們是可憐人;不幸上了歷史和數目的無意識的圈套,做了無主名的犧牲。可以開一個追悼大會。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自己和別人,都純潔聰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虛偽的臉譜。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除去於人生毫無意義的苦痛。要除去製造並賞玩別人苦痛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還要發願: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
一九一八年七月。======================================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八年八月北京《新青年》月刊第五卷第二號,署名唐俟。
2康有為(1858—1927)字廣廈,號長素,廣東南海人,清末維新運動領袖,一八九八年戊戌變法領導者之一。變法失敗後逃亡外國,組織保皇黨,反對孫中山領導的民主革命運動;一九一七年又和北洋軍閥張勳扶持清廢帝溥儀復辟。一九一八年一月,他在上海《不忍》雜誌第九、十兩期合刊上發表《共和平議》和《與徐太傅(徐世昌)書》,說中國不宜實行「民主共和」,而應實行「虛君共和」(即君主立憲)。
3陳獨秀(1880—1942)字仲甫,安徽懷寧人。原為北京大學教授,《新青年》雜誌的創辦人,「五四」時期提倡新文化運動的主要人物。中國共產黨成立後,任黨的總書記。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後期,推行右傾投降主義路線,使革命遭到失敗;以後他成了取消主義者,又和托洛茨基分子相勾結,成立反黨小組織,於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開除出黨。一九一八年三月,他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三號發表《駁康有為共和平議》一文,駁斥「虛君共和」的論調。
4靈學派一九一七年十年,俞復、陸費逵等人在上海設盛德壇扶乩,組織靈學會,一九一八年一月刊行《靈學叢志》,提倡迷信與復古。在盛德壇成立的當天扶乩中,稱「聖賢仙佛同降」,「推定」孟軻「主壇」;「諭示」有「如此主壇者歸孟聖矣乎」等語。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號曾刊載陳百年的《闢靈學》,錢玄同、劉半農的《斥靈學叢志》等文章,駁斥他們的荒謬。陳百年,名大齊,浙江海鹽人,曾任北京大學教授。錢玄同(1887—1939),名夏,浙江吳興人,曾任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劉半農(1891—1934),名復,江蘇江陰人,曾任北京大學教授。後兩人都曾積極參加五四新文化運動。
5《新青年》綜合性月刊,「五四」時期倡導新文化運動、傳播馬克思主義的重要刊物。一九一五年九月創刊於上海,由陳獨秀主編。第一卷名《青年雜誌》,第二捲起改名為《新青年》。一九一六年底遷至北京。從一九一八年一月起,李大釗等參加編輯工作。一九二二年休刊,共出九卷,每卷六期。魯迅在「五四」時期同該刊有密切聯絡,是它的重要撰稿人,曾參加該刊編輯會議。
6「表彰節烈」一九一四年三月,袁世凱頒佈旨在維護封建禮教的《褒揚條例》,規定「婦女節烈貞操,可以風世者」,給予匾額、題字、褒章等獎勵;直到「五四」前後,報刊上還常登有頌揚「節婦」、「烈女」的紀事和詩文。
7君政復古時代指袁世凱陰謀稱帝時期。當時袁世凱御用的籌安會「六君子」之一劉師培曾在《中國學報》第一、二期(一九一六年一、二月)發表《君政復古論》一文,鼓吹恢復帝制。
8《貞操論》日本女作家與謝野晶子作,譯文刊登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號(一九一八年五月)。文中列舉了在貞操問題上的種種相互矛盾的觀點與態度,同時指出了男女在這方面的不平等現象,認為貞操不應該作為一種道德標準。
9「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宋代道學家程頤的話,見《河南程氏遺書》卷二十二:「又問‘或有孤孀貧窮無託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業儒」,以儒為業,指那些崇奉孔孟學說,提倡封建禮教的道學家。
10「重適」即再嫁。
11「長生天氣力裡大福廕護助裡」是元代白話文,當時皇帝在諭旨前必用此語,「上天眷命」的意思;有時只用「長生天氣力裡」,即「上天」的意思。元朝皇帝都有蒙古語的稱號:「薛禪」是元世祖忽必烈的稱號,「聰明天縱」的意思;「完澤篤」是元成宗鐵穆耳的稱號,「有壽」的意思;「曲律」是元武宗海山的稱號,「傑出」的意思。
12斥革功名科舉時代,應試取中稱為得功名;有功名者如犯罪,必先革去功名,才能審判處刑。
13「雙烈合傳」合敘兩個烈女事蹟的傳記,常見於舊時各省的府縣誌中。「七姬墓誌」,元末明初張士誠的女婿潘元紹被徐達打敗,怕他的七個妾被奪,即逼令她們一齊自縊,七人死後合葬於蘇州,明代張羽為作墓誌,稱為《七姬權厝志》。
14錢謙益(1582—1664)字受之,號牧齋,常熟(今屬江蘇)人。明崇禎時任禮部侍郎,南明弘光時又任禮部尚書;清軍佔領南京,他首先迎降,因此為人所不齒。清乾隆時將他列入《貳臣傳》中。著有《初學集》、《有學集》等。
15「婦者服也」語見《說文解字》卷十二:「婦,服也。」
16這裡所說的女人再嫁後遭遇慘苦的故事,在《壺天錄》和《右臺仙館筆記》等筆記小說中有類似記載。《壺天錄》(清代百一居士作)中說:「蘇郡有茶室婦某氏,生長鄉村,意復輕蕩,前夫故未終七而改醮來者……忽聞後門剝啄聲厲甚。啟戶視之,但覺一陣冷風,侵肌砭骨,燈光若豆,鬼語啾啾,驚栗而入;視婦人則口出囈語,茫迷人事矣。自稱前夫來索命……哀號數日而死。」又《右臺仙館筆記》(清代俞樾作)中有《山東陳媼》一條:「乙客死於外,乙婦挾其資再嫁,而後夫好飲博,不事恆業,不數年罄其所齎。俄後夫亦死,乙婦不能自存,乞食於路……未幾以痢死。」
17「儒者柔也」語見《說文解字》卷八:「儒,柔也。」
18《論語·述而》記有孔丘「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話。根據朱熹的註釋,述即傳舊,作是創始的意思。這原是孔丘自述的話,說他從事整理《詩》、《書》、《禮》、《樂》、《易》、《春秋》等工作,都只是傳舊,自己並未有所創造。後來「述而不作」便成為一種古訓,認為只應該遵從傳統的道德、思想和制度,不應該立異或有所創造。因此,不述而作,也就是違背古訓。
19對於室女守志殉死的封建道德,明清間有些較開明的文人曾表示過非議,如明代歸有光的《貞女論》、清代汪中《女子許嫁而婿死從死及守志議》,都曾指出它的不合理;後來俞正燮作《貞女說》,更表示了鮮明的反對的態度:「未同衾而同穴,謂之無害,則又何必親迎,何必廟見,何必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世又何必有男女之別乎?此蓋賢者未思之過……嗚呼,男兒以忠義自責則可耳,婦女貞烈,豈是男子榮耀也。」室女,即未嫁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