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舟總覺得,一個副市長的案子,趙德良如此關心,一定有著別的目的。
可他不說,自己不方便問。他沒有陪趙書記去北京.按說只有辦公廳以及一處的人才知道。可不知怎麼回事,當天晚上,這個訊息似乎全省都知道了,他的電話響起來就沒有停過,都是一件事,平常約他不容易,逮著這個機會,可以見見面。唐小舟於是想,下面這些市縣的領導人,可能在省委辦公廳這一類地方安擂了間謀吧,上面一些關鍵人物的動向,隨時都有人向下面通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有多少人在下面領取這類報酬,誰都無法統計。也難怪如今的官場沒有秘密,類似的這種準間謀活動,極其普遍地存在著,能有秘密嗎?
很多的吃飯邀請,都被唐小舟推了。全省範圍內,唐小舟大概屬於欠飯債最多的人,似乎全省人民都熱切地期望著請他吃飯,而他的時間又是那麼的少,能夠真正請他坐上飯桌的人,少之又少。現在終於有了幾天機會,那些人便開始了一場角逐,誰都想拔得頭籌。唐小舟自然不肯輕易給他們機會。別說他排不過來,就算能排過來,他也不能去。假如有人告訴趙德良,這幾天,唐小舟天天都在酒場裡打滾,一餐要趕幾個地方,吃三四桌酒,趙德良會怎麼看?
所有人的宴請,他全都推了,僅僅只答應了一個,就是劉風民。
地點自然在喜來登,劉風民問他要不要派車去接,唐小舟知道,省委省政府就是有那麼一幫人,閒著沒事,專記下面市縣一把手的車。讓這些人注意到,還不定會傳出什麼話來,不如自己打的過去,便拒絕了。
下午,唐小舟先去了梅尚玲那裡。見了唐小舟,梅尚玲十分熱情,關上門和他談案子。梅尚玲說,這次之所以能夠取得突破,多虧你提醒的兩點。唐小舟想,我提醒了兩點嗎?事情太多太雜,當時說過什麼話,他都不記得了,只好打哈哈。
梅尚玲於是向他介紹了一下情況。當時,唐小舟說,一個人突然改變了自己一貫的行為方式,必然有極其深層的原因。梅尚玲想想,覺得唐小舟雖然不懂偵查工作,但有直覺,他的直覺,應該能說明一些問題。可是,僅憑這一點,又能說明什麼?任何事都不能說明嘛,有哪一條規定,說一個人不能突然改變自己的一貫行為方式?曹滿江是打了人,那也只是違紀,最多按照紀律處理,曹滿江本人對此也有深刻認識,早已經表明了態度,自己犯錯了,主動請求組織處分。除了處分,還能怎麼辦?
梅尚玲於是又想到唐小舟的第二個直覺,也就是王會莊死亡當晚,為什麼所有人都沒有聽到動靜?死亡肯定不是一瞬間發生的,一定有過掙扎行為。為什麼王會莊痛苦掙扎所弄出的響動,沒有一個人聽到?梅尚玲也說過,類似的案例,她遇到過,就算有響動,也可能瞞過現場很多人。問題是,現場有幾十個人呢,竟然沒有一個人聽到動靜?是不是顯得太安靜了些?為什麼丁春陽說一吃過飯想睡覺,而睡過一覺起來,不久又睡著了?為什麼王會莊原本坐在那裡想事,想著想著,也睡著了?為什麼薛靖海下半夜才睡,卻又能在凌晨醒來,而丁春陽卻不能?
此時,梅尚玲在心裡進行了一番大膽的假設。這個假設,自然就是假設王會莊不是自殺,而是他殺。
在她沒有去現場之前,這個假設,就已經存在於她的腦子中,她之所以去現場,也就是要去尋找支援這種假設的證據。法院審案,奉行的原則是無罪推定,
即將所有受審物件,全部推定為無罪,然後由主訴方用事實證據來論定其有罪。
而公安或者紀委辦案,奉行的,卻是有罪推定。即先假設此人有罪,然後去尋找證據,證明這種假設。看過現場之後,梅尚玲意識到,這個假設要成立,需要很多證據支援,比如王會莊不是上吊死的,而是死了之後,被人擺上去的。這一點,很快就被否定了,上吊的人,頤部都會有勒痕,但死前勒痕和死後勒痕,是有本質區別的,法醫幾乎一眼就可以分辮。金昌市公安局的法醫報告證實,王會莊預上的勒痕,是死前出現的。那麼,死後被人吊上去的可能,就被排除。
那麼,有沒有一種可能,王會莊在生前被人弄到了那床致命床單上?
有這種可能,由幾個人抱著,便可以弄上去。但這樣弄上去,技術上有些難度。難度之一,一個人肯定幹不了此事。任何臨死前的求生掙扎都是異常猛烈的,一兩個人,根本抱不住。掙扎時,肯定會在死者本人以及作案者身上留下一些痕跡。當然,如果謀殺者事前做了準備,比如將王會莊打了一頓,讓他身上留下了一些傷痕,那麼,事後屍檢,就很難判斷這些傷痕,到底是被打留下的,還是被吊起來後掙扎時留下的。按照這一推理,曹滿江突然改變一貫的行為方式,對王會莊實施慕打,就可以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