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三十 鬼十五

太平廣記 宋太宗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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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果女華妃郭知運王光本幽州衙將韋氏女崔尚河湄人中官王鑑李令問僧韜光僧儀光尼員智楊元英

張果女

開元中,易州司馬張果女,年十五,病死。不忍遠棄,權瘞於東院閣下。後轉鄭州長史,以路遠須復送喪,遂留。俄有劉乙代之。其子常止閣中,日暮仍行門外,見一女子,容貌豐麗,自外而來。劉疑有相奔者,即前詣之,欣然款浹。同留共宿,情態纏綿,舉止閒婉。劉愛惜甚至,後暮輒來,達曙方去。經數月,忽謂劉曰:「我前張司馬女,不幸夭沒,近殯此閣。命當重活,與君好合。後三日,君可見發,徐候氣息,慎無橫見驚傷也。」指其所瘞處而去。劉至期甚喜,獨與左右一奴夜發,深四五尺,得一漆棺。徐開視之,女顏色鮮發,肢體溫軟,衣服汝梳,無汙壞者。舉置床上,細細有鼻氣。少頃,口中有氣,灌以薄糜,少少能咽,至明覆活,漸能言語坐起。數日,始恐父母之知也,因辭以習書,不便出閣,常使齎飲食詣閣中。乙疑子有異,因其在外送客,竊視其房,見女存焉。問其所由,悉具白,棺木尚在床下,乙與妻歔欷曰:「此既冥期至感,何不早相聞?」遂匿於堂中。兒不見女,甚驚。父乃謂曰:「此既申契殊會,千載所無,白我何傷乎?而過為隱蔽。」因遣使詣鄭州,具以報果,因請結婚。父母哀感驚喜,則尅日赴婚,遂成嘉偶,後產數子。(原缺出處,明鈔本、陳校本俱作出《廣異記》)

開元年間,易州司馬張果的女兒,十五歲那年,得病死了。張果不忍把女兒葬在遠處,就暫埋葬在東院房中。張果後來轉任鄭州長史,因為路太遠來回運這女子不方便,就留在了這裡。時間不長就有劉乙代替了他住在這裡。劉乙的兒子常到這房子裡來。太陽落山的時候他常在門外走動,有一天劉看見一個女子,容貌很美麗,從外面進來。劉以為她是個私奔的,就大膽地上前到女子身邊去試探,雙方都非常高興,都有誠意,就一同留在臥房共住。女子感情纏綿,舉止閒靜溫順,劉非常憐愛她,以後每天日落就來到臥房,到天亮才離去,過了幾個月,女子忽然對劉說:「我是以前張司馬的女兒,不幸早死,就近殯葬在這個樓閣,命裡註定應當重新復活,與您融洽相處,過三天,您可以挖掘棺木,慢慢地等候氣息,您千萬不要無端地驚慌和悲傷。」她指著她的葬地而離去。劉等到約定的日子非常高興,自己與身邊的一個奴僕在夜裡挖掘墓地,深五、六尺,找到一個漆棺,慢慢地開啟看看裡面,見一個女子面容非常新鮮,四肢溫軟。衣服、頭髮、妝飾都沒有損壞的地方,抬起她放在床上,微微有鼻氣,不一會兒,嘴裡也有氣,用稀粥喂她,稍稍能下嚥,等到天亮就復活了,漸漸能坐起來說話。過幾天,劉才擔心父母知道這回事,於是用練畫不方便出樓閣作藉口,常派人把飯菜送到樓閣中。劉乙疑心兒子有些怪異,趁兒子到樓閣外送客,偷偷地看他的房屋,忽然看見一個女子在那裡,問她從哪裡來,她全都告訴了劉乙。此時棺材還在床下。劉乙和妻子嘆息說:「這既然是陰間最感動人的事,為什麼不盡快早使我們知道?」於是將女子藏在堂屋中,兒子不見女子,很吃驚,父親便對兒子說:「這既是陰陽間特別的相會,是千載所沒有的,告訴我又有什麼傷害?你何必做得這麼隱蔽。」於是劉乙派人到鄭州,把這件事全都報告給張果,藉機請求結婚,女子的父母由悲哀轉為驚喜,便約定日子同意結婚,於是劉乙的兒子和張果的女兒結成好夫妻,以後生了幾個孩子。

華妃

開元初,華妃有寵,生慶王琮,薨葬長安。至二十八年,有盜欲發妃冢,遂於塋外百餘步,偽築大墳,若將葬者。乃於其內潛通地道,直達冢中。剖棺,妃面如生,四肢皆可屈伸,盜等恣行凌辱。仍截腕取金釧,兼去其舌。恐通夢也,側立其屍,而於陰中置燭。悉取藏內珍寶,不可勝數,皆徙置偽冢。乃於城中,以輛車載空棺會。日暮,便宿墓中,取諸物置魂車及送葬車中,方掩而歸。其未葬之前,慶王夢妃被髮裸形,悲泣而來曰:「盜發吾冢,又加截辱,孤魂幽枉,如何可言。然吾必伺其敗於春明門也。」因備說其狀而去。王素至孝,忽驚起涕泣。明旦入奏,帝乃召京兆尹萬年令,以物色備(廣異記備作補)盜甚急。及盜載物歸也,欲入春明門,門吏訶止之,乃搜車中,皆諸寶物,盡收群盜。拷掠即服,逮捕數十人,皆貴戚子弟無行檢者。王乃請其魁帥五人,得親報仇,帝許之。皆探取五臟,烹而祭之,其餘盡榜殺於京兆門外。改葬貴妃,王心喪三年。(出《廣異記》)

開元初,華妃得寵,生下慶三琮,死後葬在長安。到開元二十八年,有盜賊想要挖華妃墓,於是在原來墳墓的旁邊一百多步的地方,偽築了一個大墳墓,像要埋葬似的,又在墳內暗通地道,直通到原來的墳墓中。剖開棺木一看,她面容如活人,四肢都可以彎曲伸直,盜賊等恣行凌辱,還截斷手腕拿下金釧,同時又割掉她的舌頭,又害怕她託夢,把屍體側立起來,而且在裡面放上蠟燭,把棺內的珍寶全都取走了,不可勝數,都放在偽築的墳墓中。於是在城中用輛車裝上空棺材,等到日落,便住在墓中,取出各種東西放在魂車和送葬的車中,才這樣遮掩著回來。在沒等他們去送葬之前,慶王就夢見華妃披髮裸體,悲傷哭泣而來說:「盜賊挖了我的墳墓,再加上截斷我的手腕,侮辱我,我的魂冤枉,怎麼可以說出來,但是我一定等他在春明門毀敗。」於是詳盡地說明了他們的形貌就離去了。慶王一向非常孝順,忽然驚起流淚哭泣,第二天早晨入朝奏明情況,皇帝便召集京兆尹萬年令調集精幹人員去緊急捕捉盜賊。萬年令等人專門等盜賊裝上東西回去,再抓獲。這些盜賊想要進入春明門,門吏呵止他們,就搜查車中,全是各種各樣的寶物,全部抓獲群盜,拷打他們,他們立即就招服了。逮捕了幾十個人,都是些無品行的豪門親戚子弟,慶王請求嚴懲他們為首的五個人,得以親自報仇,皇帝答應了他。他把這五個人的五臟都拿出來,烹飪他們,用以祭典華妃,其餘盜賊都在京兆門外公佈名單斬首,改葬貴妃。慶王哀傷了三年。

郭知運

開元中,涼州節度郭知運出巡,去州百里,於驛中暴卒。其魂遂出,令驛長鎖房勿開,因而卻回府,徒從不知也。至舍四十餘日,處置公私事畢,遂使人往驛,迎己喪。既至,自看其殮。殮訖,因與家人辭訣,投身入棺,遂不復見。(出《廣異記》)

開元年中,涼州節度使郭知運出去巡察,離開涼州百里地,郭知運在驛站暴死,他的魂就離開了身體,讓驛長鎖住房門不開啟,他的魂就返回府衙中,他的隨從都不知道。郭知運回到家裡四十多天,處理安排公私事結束,就派人去驛站迎回自己的屍體,棺到了以後,親自看自己的屍體裝殮,裝殮完畢,就和家人告辭訣別,投身入棺,於是不再出現。

王光本

王光本,開元時為洛州別駕。春月,刺史使光本行縣。去數日,其妻李氏暴卒。及還,追以不親醫藥,意是枉死。居恆慟哭,哀感旁鄰,後十餘日,屬諸子盡哭。光本因復慟哭百餘聲,忽見李氏自幃而出,靚妝炫服,有逾平素。光本輟哭,問其死事,李氏雲:「妾尚未得去,猶在此堂。聞君哀哭慟之甚,某在泉途,倍益悽感。語云:‘生人過悲,使幽壤不安。’信斯言也。自茲以往,不欲主君如是,以累幽冥耳。」因付囑家人,度女為尼,放婢為平人,事事有理。留一食許,謂光本曰:「人鬼道殊,不宜久住,此益深恨。」言訖,入堂中遂滅。男女及他人,但聞李氏言,唯光本見耳。(出《廣異記》)

王光本,開元年時做洛州別駕,春季,刺史讓王光本去縣裡,離家幾天,王妻李氏突然死去。王光本得噩耗後返回洛州家中,後悔因沒能親自請醫購藥使妻子死去,認為是白白地死了,在那兒總是痛哭,哀痛感動了四鄰。過了十多天,連部下所有人全都痛哭,光本因為太痛苦又放聲痛哭一陣,忽然看見李氏從幃帳中走出來,穿著漂亮的衣服,有超過平常的美麗,王光本停止了痛哭,問她死的事,李氏說:「我還沒有離開這裡,還在這個大堂,聽到您痛哭,痛哭得很厲害,我在黃泉路上,倍加悽感,聽人說,活人過於悲痛,使幽魂不安,我信了這句話,從此以後,不想讓您象這樣難過,而牽累陰間。」於是李氏囑咐家人,讓女兒唸經拜佛成尼姑,散放婢女為平民,件件事都有條理,過一頓飯左右時間,李氏對王光本說:「人與鬼道路不同,不適合長久呆在這裡,在這裡會越來越遺憾。」說完,進入堂中就不見了,兒女與其他人,只聽見李氏說話,只有王光本看見罷了。

幽州衙將

開元中,有幽州衙將姓張者,妻孔氏,生五子而卒。後娶妻李氏,悍妒狠戾,虐遇五子,且鞭捶之。五子不堪其苦,哭於其母墓前,母忽於冢中出,撫其子,悲慟久之。因以白布巾題詩贈張曰:「不忿成故人,掩涕每盈巾。死生今有隔,相見永無因。匣裡殘汝粉,留將與後人。黃泉無用處,恨作冢中塵。有意懷男女,無情亦任君。欲知腸斷處,明月照孤墳。」五子得詩,以呈其父。其父慟哭,訴於連帥,帥上聞,勅李氏決一百,流嶺南,張停所職。(出《本事詩》)

開元年間,有個幽州衙將姓張的,他有妻子孔氏,生了五個孩子,後來死了。張後來又娶了個妻子李氏,她兇暴蠻橫,虐待五個孩子,每天用鞭子打他們,五個孩子受不了過分的痛苦,就去他們母親墳墓前哭泣,母親忽然從墳墓裡出來,撫摸她的孩子,悲痛哭泣了很久,於是在白布巾上寫詩贈給張某說:「不忿成故人,掩涕每盈巾。死生今有隔,相見永無因。匣裡殘妝粉,留將與後人。黃泉無用處,恨作冢中塵。有意懷男女,無情亦任君。欲知腸斷處,明月照孤墳。」五個孩子得到詩,來獻給他的父親,他的父親向連帥痛哭訴說這事,連帥聽到這件事,又上報皇上。皇上下詔,判決李氏受刑一百然後流放到嶺南去。張某的職事也被停止。

韋氏女

洛陽韋氏,有女殊色。少孤,與兄居。鄰有崔氏子,窺見悅之。厚賂其婢,遂令通意,並有贈遺。女亦素知崔有風調,乃許之,期於竹間紅亭之中。忽有曳履聲,疑崔將至,遂前赴之。乃見一人,身長七尺,張口哆唇,目如電光,直來擒女。女奔走驚叫,家人持火視之,但見白骨委積,血流滿地。兄乃詰婢得實。殺其婢而剪其竹也。(出《驚聽錄》)

洛陽韋氏有一個女兒,容貌出眾,年少就成了孤兒,和哥哥住在一起。鄰居有個崔氏的兒子,偷偷看見韋氏的女兒,很喜歡她,用厚禮賄賂她的婢女,於是讓她說明他的意思,並有贈送的禮品。女子也一向知道崔氏的兒子有風情,便答應他,約定在竹林間紅亭之中見面。等候時忽然聽到有腳步聲,猜想崔某將要到了,於是上前赴約,突然就看見一個人,身長七尺,張嘴哆嗦嘴唇,目光如電光,直奔來抓她,女子奔跑驚叫,家人拿火把看看情況,只看見白骨落成一堆,血流滿地,韋氏女的哥哥便拷問婢女,得到了情況真實後,殺了那個婢女,並且砍斷了那裡的竹子。

崔尚

開元時,有崔尚者,著《無鬼論》,詞甚有理。既成,將進之。忽有道士詣門,求見其論。讀竟,謂尚曰:「詞理甚工,然天地之間,若雲無鬼,此謬矣。」尚謂:「何以言之?」道士曰:「我則鬼也,豈可謂無?君若進本,當為諸鬼神所殺。不如焚之。」因而不見,竟失其本。(出《玄怪錄》)

開元年間,有個叫崔尚的,著有《無鬼論》,論述很有道理,已經成書。準備向上進獻這書。忽然有個道士到他家門前,請求看看那本書。道士讀完,對崔尚說:「說理很嚴密,但是天地之間,如果說沒有鬼,這是錯誤的。」崔尚對他說:「憑什麼這麼說?」道士說:「我就是鬼,怎麼能說沒有?您如果進獻此書,一定會被鬼神殺害,不如燒了書。」說完就不見了。同時失去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