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蕃寒微時,有一次出門投宿在黃申家。黃申的妻子夜裡生孩子,陳蕃並不知道。睡到半夜忽聽有人敲門。半天才聽得門裡有人應道,「門裡有人,別從前門進,從後門走。」不一會那叫門的人回來了,門裡的人問,「看見個什麼孩子?叫什麼名?能活到多大?」門外的人說,「是個男孩,叫阿奴,能活到十五歲。」又問,「將來是怎麼死的?」回答說,「幫助人蓋房子,摔死的。」陳蕃聽見了但不相信。十五年後,陳蕃當了豫章太守,派官員去查問,那個叫阿奴的孩子現在何處。他家人說,幫著東家蓋房,從房樑上掉下來摔死了。
劉照
劉照,建安中,為河間太守。婦亡。埋棺於府園中。遭黃巾賊,照委郡走。後太守至,夜夢見一婦人往就之。後又遺一雙鎖,太守不能名。婦曰:「此萎蕤鎖也,以金縷相連,屈申在人,實珍物。吾方當去,故以相別,慎無告人。」後二十日。照遣兒迎喪。守乃悟云云。兒見鎖感動,不能自勝。(出《錄異傳》)
劉照在建安年間,任河間府太守。他的妻子死了。棺材埋在府後花園裡。後來黃中造反,劉照扔下一切逃跑了。繼任的太守到任後,夜裡夢見一個女人來和他同房。臨走時送給新太守一個雙鎖,太守不知這鎖叫什麼名,女人說「這個鎖叫萎蕤,中間用金鍊相連,可屈可伸,是一件寶物。我要走了,以它做為離別紀念,千萬不要對人說。」過了二十天,劉照派兒子迎運他妻子的棺材,新任太守才恍然大悟,並把鎖給劉照的兒子看,兒子看見母親的隨葬珍寶,心裡十分悲痛。
張漢植
陳國張漢植,至南陽,從京兆尹延叔堅,學《左氏傳》。行後數月,鬼物持其妹,為之揚言曰:「我病死,喪在陌上。常苦飢寒,操一三量不借,掛屋後楮上。傅子方送我五百錢,在北牖下。皆望取之。又買李幼牛一頭,本券在書篋中。」往索,悉如其言,婦尚不知有此。妹新歸寧,非其所及。家人哀傷,益以為審。父母兄弟,椎結迎喪。去精舍數里,遇漢植與諸生相隨。漢植顧見家人,怪其如此。家見漢植。良以為鬼也。惝恍有間,漢植乃前,為父說其本末如此。得妖物之為?(出《風俗通》,明抄本作出《搜神記》)
陳國的張漢植,到南陽去跟京北尹延叔堅學習《左傳》。他走了幾個月以後,一個鬼怪附在了他妹妹的身上,以張漢植的口氣說,「我病死在大道上,經常飢寒交加。咱家的秤沒有外借,掛在那屋後楮樹上。傅子方送我五百錢,放在北窗下,忘了拿了。又買了一頭小牛,買賣契約放在書箱裡。」家裡的人按著他說的去找,果然都在。張漢植的妻子都不知道這些事。妹妹剛回孃家來,不可能知道這些事。家人得知張漢植的死訊十分悲痛,更加信以為真。全家穿著喪服拄著哭喪棒出門去找張漢植的屍體。沒想到在離學館幾里的地方,竟遇見張漢植和同學們在一起。漢植看家裡人這樣穿戴,十分驚奇。家裡人看見漢植,則以為是見了鬼了。雙方愣了半天,漢植的父親說清情況,大家才知道是鬼怪搞的鬼。
範丹
陳留外黃範丹,字史雲,少為尉從佐,使檄謁督郵。丹有志節,自恚為斯役小吏。及於陳留大澤中,殺所乘馬,捐棄官幘,詐逢劫者。有神下其家曰:「我史雲也。為劫人所殺,疾取我衣於陳留大澤中,家取得一幘。丹隨之南郡,轉入三輔。從英賢遊學。十三年乃歸。家人不復識焉。陳留人高其志行,及歿。號曰貞節先生。(出《搜神記》)
陳留郡當外黃官的範丹,字史雲,年輕時給縣尉當個小隨從官。有一次,派他去給督郵送公文。範丹少有大志,氣憤自己當個為人驅使的小官,走到陳留大澤時,把所騎的馬殺掉,把官家的頭巾也扔了,假稱是被強盜打劫了。有個神怪向他家裡人說,「我就是範丹,被強盜殺死,快到陳留大澤來取我的衣物。」家人趕到,只找到一塊頭巾。後來範丹去了南郡,又轉到三輔,跟一些大學問家學習,過了十三年才回家,家裡人都不認識他了。陳留人讚賞他的志氣,死後,稱他為「貞節先生」。
費季
吳人費季,客賈數年。時道多劫,妻常憂之。季與同輩旅宿廬山下,各相問去家幾時,季曰:「吾去家已數年。臨來,與妻別,就求金釵以行,欲觀其志,當與吾否耳。得釵。仍以著戶楣上。臨發忘道。此釵故當在戶上也。」爾夕。妻夢季曰:「吾行遇盜,死已二年。若不信吾言,吾取汝釵,遂不以行。留在戶楣上。可往取之。」妻覺,揣釵得之。家遂發喪,後一年餘,季行來歸還。(出《搜神記》)
費季是吳地人,在外經商好幾年。當時路上強盜很多,他的妻子十分擔心。有一次費季和幾個同伴住在廬山下的旅店中,大家互相問離家多久了,季費說,「我離家已好幾年。出發時和我妻子告別時,我向她要她頭上的金釵。我的意思是看看她對我感情好不好,如果給我就是對我好。她給了我金釵,我就偷偷把釵放在門框上面。臨走時,我忘了拿,這隻釵應該還在門框上。」這天夜晚,費季的妻子夢見賈季對她說,「我在路上遇見強盜,已死了二年。如果不信我的話,我向你要了金釵後就放在門框上,你可以去取來,就知道我是真的死了。」妻子驚醒後,果然在門框上找到了釵,家裡就辦了喪事。然而過了一年多,費季卻回來了。
周式
漢下邳周式。嘗至東海。道逢一吏。持一卷書,求寄載。行十餘里,謂式曰:「吾暫有所過,留書寄君船中。慎勿發之。」去後,式盜發視書,皆諸死人錄,下條有式名。須臾吏還,式猶視書,吏怒曰:「故以相告,何忽視之?」式扣頭流血,良久曰:「感卿遠相載,此書不可除。卿今日已去,還家,三年勿出門,可得度也。勿道見吾書。」式還不出,已二年餘,家皆怪之。鄰人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止。適出門,便見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門,知復奈何?吾求不見,連相為得鞭杖。今已見汝,無可奈何,後三日日中,當相取也。」式還涕泣,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晝夜與相守涕泣,至三日日中時,見來取,便死。(出《法苑珠林》)
漢代下邳人周式,一次到東海去。在半路上遇到了一個官吏,拿著一卷書,請周式給他帶著。一同走了十幾裡後,官吏說,「我暫時有點事,先把書寄放在你船裡,但你千萬不要看那書。」官吏走後,周式忍不住開啟書看,見那上面記的都是死人的名字,在後面竟也有自己的名。不大會兒官吏回來了,看見周式在偷看書,大怒說,「告訴你不要看,怎麼不聽!」周式把頭都磕出了血。過了半天官吏說,「感謝你替我帶著這本書,但你的名字是抹不掉的,你今天回家後,三年之內不要出門,你就可以躲過去不死了。但你千萬不要說看過我的書。」周式回到家後,堅持不出門。已經過了兩年了,家裡人都十分奇怪。這時有個鄰居去世,周式的父親讓他去弔唁。如果不去父親就大怒,只好出門去了。周式剛一齣門,就碰見了那個官吏。官吏說,「叫你三年別出門,你不聽出門了,這就沒辦法了。因為我沒把你抓到陰府,我受了好幾次鞭打。現在我既然看見你,只能把你帶走了。三天後中午,我會來接你。」周式回到家裡,哭訴了這件事,他父親不信。他母親晝夜守在周式身邊哭。三天後的中午,周式果然死去。
陳阿登
漢會稽句章人,至東野還。暮不及門,見路傍小屋然火,因投宿。至,有一少女,不欲與丈夫共宿,呼鄰家女自伴。夜共彈箜篌,歌曰:「連綿葛上藤,一緩復一絙。汝欲知我姓,姓陳名阿登。」明至東郭外。有賣食母在肆中。此人寄坐。因說昨所見。母驚曰:「此是我女,近亡,葬於郭外爾。」(出《靈怪集》)
漢代會稽縣的句章有個人到東城外回來,晚上沒到家時,看見路旁小屋裡生著火,就進去投宿。進屋後,是一個少女,因為不願和丈夫同住找來了鄰居的女孩一起作伴。夜裡她們一起彈箜篌,邊彈邊唱,「連綿葛上藤,一緩復一絙。汝欲知我姓,姓陳名阿登。」第二天這人到城外,在一個賣飯的小館裡坐下,對賣飯的女人說了昨晚的事。那女人大吃一驚說,「那就是我的女兒,最近死了,已埋在城外了。」